刑法各论概述new

刑法各论概述new

ID:22466557

大小:47.5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10-29

刑法各论概述new_第1页
刑法各论概述new_第2页
刑法各论概述new_第3页
刑法各论概述new_第4页
刑法各论概述new_第5页
资源描述:

《刑法各论概述new》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第二十章刑法各论概述一.刑法各论对刑法总论的作用。1.贯彻与体现刑法总论的作用2.促进刑法总论实践效应的作用3.丰富忽然发展刑法总论的作用。刑法总论对刑法各论的作用。1.对刑法各论的概括作用2.对刑法各论的指导作用3.对刑法各论的制约作用。三.刑法分则的条文的基本表现形式是规定具体犯罪和刑罚的条文。具体犯罪条文一般由罪状和法定刑两部分组成。罪状是指刑法分则条文对具体犯罪的基本构成特征的描述。罪状分为四种:叙明罪状、简单罪状、引证罪状和空白罪状。叙明罪状即条文对具体犯罪的基本构成特征作了详细的描述。简单罪状即条文只简单地规定罪名或者简单描述犯罪的基本构成特征。引证罪状即引用

2、同一法律中的其他条款来说明和确定某一犯罪构成的特征。空白罪状即条文不直接地具体规定某一犯罪构成的特征但指明确规定该罪构成特征需要参照的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单一罪状和混合罪状。单一罪状即条文采用简单、叙明、引证、空白罪状中的一种方式对犯罪的基本构成特征进行描述。混合罪状即条文同时采用简单、叙明、引证、空白罪状其中的两种方式对犯罪的基本构成特征进行概述。四.罪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罪名包括类罪名狭义的罪名仅指具体罪名。罪名是犯罪的名称或者称谓是对犯罪本质特征或者主要特征的高度概括。罪名的功能1.概括功能.2.区分功能.3评价功能4威慑功能。罪名的分类:根据是否具有法律效

3、力立法罪名,司法罪名,学历罪名。根据构成内容数量单复:单一罪名,选择罪名。以罪名在刑法中是否确定不变为标准,可分为确定罪名和不确定罪名。五.法定刑。是指刑法分则条文对具体犯罪所确定的适用刑罚的种类和刑罚幅度。我国现行《刑法》分则中没有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但存在着少数的绝对确定的法定刑。我国刑法分则条文中的法定刑绝大多数是相对确定的法定刑。第二十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一,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指故意危害中华人名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构成要件:1这类罪的客体是国家的安全。2客观方面表现为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3.主体多数是一般主体,少数是特殊主体。4.主观方面是故意,且希

4、望这种结果发生。二,分裂国家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构成要件:1客体是国家的统一。2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是故意且只能是直接故意。三,武装叛乱、暴乱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行为。构成要件:客体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客观反面表现为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暴乱的行为。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是武装叛乱,暴乱而故意实施。四.叛逃罪。是指国家机关人员和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机关人员以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

5、者在境外叛逃,危害中华人名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构成要件:客体是中华人名共和国国家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中华人名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主观方面是故意且只能是直接故意。五、间谍罪。是指参加间谍组织,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构成要件:本罪的客体是中华人名共和国国家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参加间谍组织、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只是轰击目标的行为。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

6、故意。六、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是指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的行为。第二十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共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放火焚烧公私财物的行为。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即可是直接故意、也可是间接故意。二、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构成要件: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即可是直接故意、也可是间接故

7、意。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使用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性相当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四、破坏交通工具罪。是指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其发生颠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交通工具足以使其发生颠覆、毁坏危险的行为。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即可是直接故意、也可是间接故意。五、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是指组织领导或者参加恐怖组织的行为。客体为社会的公共安全。客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