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食品安全法制建设的历史演进及其启示

新中国食品安全法制建设的历史演进及其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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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中国食品安全法制建设的历史演进及其启示摘要:回顾新中国建立60多年来食品安全法制建设的历史进程,我国食品安全立法共经过了三个基本发展阶段。总体看来,各阶段的发展都有其时代特征和现实要求。为了更好地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国现有食品安全立法应与时俱进,加强科学立法,增强食品安全的监督效能、责任意识。  关键词:食品安全;单项规章;管理条例;法制建设  :D922.290.4文献标志码:A:1002-7408(2012)011-0103-03  一、我国食品安全法制建设的历史演进  随着我国食品工业的高速发展,人们物质生

2、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已从温饱型社会走向享受和发展型社会,人们开始普遍关注食品安全问题。进入21世纪后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国际食品贸易的日益扩大,危及人体健康、生命安全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屡屡发生,为了更好地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国开始持续推动食品安全领域的大量立法工作,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立法。回顾新中国建立60多年来我国食品安全法制建设的历史进程,大致可将其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萌芽时期(1949—  新中国食品安全法制建设的历史演进及其启示摘要:回顾新中国建立60多年来食品安全法制建设的历史进程,我国食品安全立法共

3、经过了三个基本发展阶段。总体看来,各阶段的发展都有其时代特征和现实要求。为了更好地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国现有食品安全立法应与时俱进,加强科学立法,增强食品安全的监督效能、责任意识。  关键词:食品安全;单项规章;管理条例;法制建设  :D922.290.4文献标志码:A:1002-7408(2012)011-0103-03  一、我国食品安全法制建设的历史演进  随着我国食品工业的高速发展,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已从温饱型社会走向享受和发展型社会,人们开始普遍关注食品安全问题。进入21世纪后随着经济全球化

4、和国际食品贸易的日益扩大,危及人体健康、生命安全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屡屡发生,为了更好地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国开始持续推动食品安全领域的大量立法工作,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立法。回顾新中国建立60多年来我国食品安全法制建设的历史进程,大致可将其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萌芽时期(1949—1963年)。这一阶段,是新中国食品安全法制建设的萌芽时期,也是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起步阶段。这一时期新中国刚刚成立,农业生产能力和食品供应都非常有限,当时的社会生产力根本不足以解决全社会的温饱问题。同时在这一阶段我国的立法理论、制度

5、和技术,都处于非常落后的状态,该阶段立法的主要任务都集中于为建设新政权而提供基本的国家制度,因此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制建设不是立法的重点。期间,国家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主要集中在国务院卫生部和有关部门通过发布一些单项规章和标准对有关食品卫生和食品中毒的突出问题进行监督管理上。其可细分为两个阶段:(1)1949—1953年从新中国建国到政务院第一次机构重组时期。当时全国食品卫生管理主要由卫生部承担。1950年中央政府为了应对大量的食品卫生和食品中毒事件在卫生部下设了我国第一个食品检验机构——药品食品检验所,开始正式对食品进行化验和制定食品标准。1953年卫生

6、部颁布了《关于统一调味粉含麸酸钠标准的通知》和《清凉饮食物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是我国建国后第一部食品卫生规章,目的就是为了扭转因冷饮不卫生而引起的食物中毒和肠道疾病频繁暴发的状况。[1]同年经国务院167次会议批准在全国建立各省、市、自治区直到县级的卫生防疫站,开展了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和管理工作,至此卫生防疫站作为我国地方食品卫生主管部门被确立。同时轻工、商业等食品生产经营部门和单位也建立了一些保证自身产品合格出厂销售的食品卫生检验和管理机构。由于从中央到地方食品卫生管理部门的建立,卫生部开始通过部门规章对食品卫生工作进行管理,如1954年卫生部下

7、发了《关于食品中使用糖精含量的规定》、1957年又下发了《关于酱油中使用防腐剂问题》。[2](2)1954—1956年我国第二次政府机构改革时期。该阶段由于政府部门职责和业务范围进一步得到明确,1956年后卫生部按照职权划分开始联合相关部门管理涉及多部门分管的食品问题。在食品安全法制建设的萌芽阶段,当时人们对现代意义上的食品安全还没有明显的需求,再加上计划经济时代国有企业并非以盈利为唯一目的,在政府的直接指挥和监督下,食品假冒仿冒问题十分少见,政府部门也只是对由食品卫生问题引发的疾病进行管理。因此我国并没形成对食品安全的监管体系,对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也

8、比较简单。  2.发展时期(1964—1979年)。这是新中国食品安全法制建设的发展阶段,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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