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国有资金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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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阳江市国有资金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施工合同价及竣工结算价备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工程计价行为,建立健全工程造价数据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广东省政府令第205号)和《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7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

2、的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交通基建等建设工程,均应施行招标控制价、施工合同价、竣工结算价的备案(以下简称“三价”备案)工作。本办法所称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是指使用国有资金(包括国家融资资金)50%及以上,或者虽不足50%但国有投资者实际拥有控股权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第三条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本行业工程建设项目“三价”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工程所在地或有该工程管辖权的—10—工程造价主管机构负责。第四条工程造价主管机构自收到齐全备案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资料的规范性、符合性和完整性进行核查,并将核查意见记入

3、《备案表》。第五条“三价”备案工作属程序性的备查制度,不免除发承包双方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等单位合同主体的责任。备案资料的编制和签署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等的规定。第六条各级工程造价主管机构应当对从事工程计价活动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动态管理,定期对已备案的“三价”备案成果文件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审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将其信息记入单位和个人的诚信档案,并告知有关部门。第七条各级工程造价主管机构实施工程“三价”备案工作,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第二章招标控制价备案第八条招标控制价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

4、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对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招标人应当自发出招标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招标控制价及其相关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10—或有该工程管辖权的工程造价主管机构备查。第九条因招标答疑及修改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等引起招标控制价发生变化的,招标人应根据实际调整招标控制价,并将调整后的招标控制价成果文件及相关资料报送原工程造价主管机构备查。第十条招标控制价备案前,招标人登陆阳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网(http://www.yjjs.gov.cn)下载并填写《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案表》(附件1),按该表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第十一条工程造价主管机构应

5、当依照下列规定对招标人所提交的资料进行核查,并将核查意见记入《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案表》,分别送行业主管部门、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和招标人。(一)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应当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二)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的公章、资质印章和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的签字、印章应当齐全和有效;(三)工程量清单的格式应当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或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四)招标控制价的计费程序、取费标准、格式应当符合国家、省、市工程造价计价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对工程量和综合单价组价以及材料预算价格逐项核查。—10—第三章施工合同价备案第十二条发

6、包人应当自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30日内,将施工合同及其相关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或有该工程管辖权的工程造价主管机构备案。经备案的合同,是工程结算、审计和处理合同纠纷的依据。施工合同未经备案的工程项目,工程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应在审核施工许可手续时予以督促备案。施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变更、补充等事项发生,发承包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并在协议签订后15日内由发包人将有关资料送原工程造价主管机构备案。第十三条施工合同价备案前,发包人登陆阳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网(http://www.yjjs.gov.cn),根据实际下载并填写《工程施工合同价备案表》(附件2)或《工程变更(补充)施工合

7、同备案表》(附件3),按该表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第十四条工程造价主管机构收到齐全的施工合同价备案资料后,对合同价与中标价是否相符,合同约定的工程承包范围与招标范围是否一致,合同其它实质性条款与招标、投标文件是否背离等进行核查,并将核查意见记入《工程施工合同价备案表》或《工程变更(补充)施工合同备案表》,分别送行业主管部门、发包人和承包人。—10—第四章竣工结算价备案第十五条工程结算文件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必备文件。发包人应当自结算办理完毕之日起30日内,将结算文件及其相关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或有该工程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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