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辞补注》校点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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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楚辞补注》校点举正【内容提要】南宋洪兴祖的《楚辞补注》是现存最重要的楚辞古注之一,其传世版本众多。中华书局在1983年排印出版了《补注》的点校本,该点校本以毛氏汲古阁刻本为底本,由白化文先生等人负责整理。本文通过比勘《补注》的各种版本,同时参校其他相关典籍,列出点校本中存在的校点问题三十多处,以就正于方家。【关键词】《楚辞补注》;点校本;校点问题  南宋洪兴祖所撰《楚辞补注》与王逸《楚辞章句》相配行世,在楚辞古注中向称精善,历来为治楚辞者所重视。中华书局于1983年刊行了《补注》点校本,自出版以来,该书已重印修订三次,期间不断吸取研究者提出的各种

2、点校,其质量应该说日臻完备。然而《补注》一书征引赡博,文辞繁富,点校本之遗漏实不能尽免,今就余所知见者罗列成文,先举校勘之误,后补句读之失,逐条疏证,共得三十余例,冀为他日再版之助。  中华书局点校本所据底本是《补注》的毛氏汲古阁刻本,同时对照了《四部丛刊》所影印的明翻宋本,本文即以这两种刊本为基础,又与《补注》以下诸本相比勘:明万历五年刻本(以下简称万历本)、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以下简称四库本)、清同治十一年金陵书局覆刻汲古阁本(以下简称金陵本)、清光绪九年长沙书堂山馆重刻汲古阁本(以下简称长沙本)以及《四部备要》所采用的1927年中华书局聚珍仿宋

3、本(以下简称聚珍仿宋本)。除此之外,本文尚参校了两种单行的《楚辞章句》善本:明正德十三年黄省曾刻本(以下简称黄本)、明隆庆五年豫章夫容馆刻本(以下简称夫容馆本)。本文进行辨订之时,首先抄录每一条相应的正文及注文,其标点格式均以点校本为准,然后附加自身案语以作说明。    一    以下所列为点校本校勘疏误,共十例。这其中大部分问题都是由于《补注》诸底本之间存在异文,今均择善而从;也有些是排印失误,还有一例则涉及改动《补注》底本文字。  何往营班禄,不但还来《天问》  [补]曰:“《诗》云:‘经之营之。’营,度也。曰:‘请班诸兄弟之贫者。’班,分也。

4、”  案:“营,度也”三字下脱一“记”字,当作“《记》曰:‘请班诸兄弟之贫者。’”诸本均作“记曰”,惟聚珍仿宋本脱“记”字,点校本当是沿袭而误。《记》即《礼记》,《礼记.檀弓上》:“君子不家于丧,请班诸兄弟之贫者。”郑玄注:“以分死者所矜也,禄多则与邻里乡党。”洪氏《补注》以为《天问》此二句乃言商汤分施禄惠于百姓,故引《礼记》训班为分。  吾告堵敖以不长《天问》  一本“以”下有“楚”字。[补]曰:“《左传》:‘楚子灭息,以息姬归,生堵敖及成王焉。’楚子,文王也。庄公十九年,杜敖生。二十三年,成王立。杜敖,即堵敖也。《天对》注云:‘楚人谓未成君而死

5、曰堵敖。堵敖,楚文王兄也。’”  案:此节注文待校者三,其一,校语“一本以下有楚字”,“楚字”诸本均作“楚子”,句读应为“一本‘以’下有‘楚子’”,点校本因字、子形近而误。“楚子”一词是春秋时楚王的指称,因楚君始封为子爵而称,如《春秋.昭公四年》:“夏,楚子、蔡侯、陈侯、郑伯、许男、徐子、滕子、顿子、胡子、沉子、小邾子、宋世子佐、淮夷会于申。”杜预注:“楚灵王始会诸侯。”此处楚子即指楚灵王。堵敖名熊艰,楚文王子,成王兄也,《史记.楚世家》:“杜敖五年,欲杀其弟熊恽,恽奔随,与随袭弑杜敖代立,是为成王。”堵敖立五年而殁,王位不能久长,故《天问》一本当

6、作“吾告堵敖以楚子不长”。  其二,《补注》文“庄公十九年,杜敖生”,“生”字诸本均同,惟明翻宋本作“上”,当以“上”字为是,“杜敖上”即杜敖上立为王之义。据《左传.庄公十九年》,楚文王本年六月卒,则其子堵敖当于今年继位,非生于今年也。  其三,《补注》引柳宗元《天对》注云“楚人谓未成君而死曰堵敖”,诸本文字均同,然此处底本文字实误。春秋时楚国对未成君而死、无谥号者称“敖”,《左传.昭公十三年》:“葬子干于訾,实訾敖。”杜预注:“不成君,无号谥者,楚皆谓之敖。”敖为通称,堵敖则为熊艰之专称,故《补注》所引《天对》注文衍一“堵”字,当作“楚人谓未成君

7、而死曰敖”。考《柳宗元集》,文字正作“曰敖”,又朱熹《楚辞集注》亦云“楚人谓未成君而死曰敖”,无“堵”字。《补注》或因涉下文“堵敖”而误,当据正。  纂组绮缟,结琦璜些《招魂》  绮一作奇。[补]曰:“琦,玉名。璜,半璧也。”  案:“绮一作奇”,诸本均作“琦一作奇”,当以“琦”字为是。此四字为“结琦璜些”句之校语,正文字作琦,校语不当作绮,点校本或因涉上句中绮字而误。  兰膏明烛,华镫错些《招魂》  五臣云:似兰渍膏取其香也。  案:此处所引为《文选》五臣注文。“似兰渍膏”四字,诸本均同,惟四库本作“以兰渍膏”,当以“以”字为是;《四部丛刊》影宋

8、本《六臣注文选》:“翰曰:‘言以兰渍膏,取其香也。’”字正作以。《招魂》“兰膏明烛,华容备些”,王逸《章句》“兰膏,以兰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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