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9068(2015)25-019《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强调指出:“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应致力于培养学生的语言文字运用能力,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这明确了语文课程的根本任务就是培养和发展学生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能力。这就要求我们向“内容分析式”的阅读教学说再见,由教教材变成用教材教,由教课文变成用课文学语言,由分析课文内容的教学转向以策略为导向的教学。语言文字运用能力包括听、说、读、写四个方面。这四个方面能力的培养,在不同的学段应有所侧重。对第三学段的教学要通过阅读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