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成本效益分析导论

法律成本效益分析导论

ID:22322649

大小:53.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10-28

法律成本效益分析导论_第1页
法律成本效益分析导论_第2页
法律成本效益分析导论_第3页
法律成本效益分析导论_第4页
法律成本效益分析导论_第5页
资源描述:

《法律成本效益分析导论》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法律成本效益分析导论

2、第1内容显示中  一、引言  法律至上是法治社会的根本特征,现代人们获取正义主要是通过法律来解决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或者出现纠纷时,都不约而同地要寻求实现公正的捷径,诉讼由此成为现代社会的首选解纷方式。从1993年至1997年10月,全国法院共审结各类一审案件2019万件,年均递增14.73%.其中审结一审民事、经济、海事、行政案件18665529件,诉讼标的总金额达8528亿元。虽然近几年来,我国法院的审案量均以年增长百分之十几的速度迅猛上升,仅1996年全国3500所法院

3、的15万名法官审理的各类案件就达80万件,但相比更为庞大的纠纷数量,仍显得杯水车薪,不足敷用。  即便如此,法律救济也并非无偿劳动,提起诉讼总是要支付成本的。从时间角度看,打官司一般要经过起诉、立案、调查或侦查、庭审、判决、上诉、履行以及执行等阶段,总和法定时间短则数月,长则经年,即便使用简易程序,最短也得持续数十天。从钱财角度看,除了要考虑案件受理费(刑事案除外)、勘验公告费等直接支出外,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出庭的各种费用,也要由当事人担负(其自身食宿费用还常常被忽略)。尽管这些直接诉讼费用的法定数额并

4、不高,但是如果考虑到我国目前还很低的国民收入指数,则不可谓不高。此外,其它各项间接诉讼成本也是当事人需要预先考虑的:当今时代诉讼业已成为一门复杂的专业性很强的社会技术,因此,按照部颁标准或名气和案值大小支出高昂的律师代理费成为大多数人的唯一选择;因案件审理错误使当事人付出许多不必要代价(错误成本)也是人们望法却步的重要因素;加之以往人民法院审判的目的主要在于维护国家利益,而不在于将当事人应得之权赋予权利人,当事人往往“赢了官司输了钱”或者用钱换来一张一文不值的判决书;至于碰上有些“吃了原告吃被告”的法官,

5、则更是倾囊诉讼自认倒霉了。再从人际关系的得失角度看,打完一场官司,当事人可能就会失去旧有的很多社会关系,失去原来可期待的利益(如升职、加薪、保持职位及取得较好的住房分配和子女教育机会等),在法律传统尚未完全形成的中国,“健讼”实际上成为了劳民伤财和无事生非的代名词。  客观地分析我国的司法诉讼,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决心不可谓不大,司法机构和人员的资源配置不可谓不多,在诉讼过程中支付的总和成本更是日见高涨,但通过长期而复杂的诉讼诸环节的依次展开,人们得到的司法公正却并不多。换言之,我们支付的诉讼成本高,并

6、不意味着我们得到的社会正义就多。其直接后果就是人们合乎理性地回避司法解纷,而选择私了和权威调解的自力救济方式。  二、法律成本效益分析的动机结构  截止1997年底,改革开放19年间,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310多件,国务院制定了750多件行政法规,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5300多件,国家部委制定了8000多件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了17000多件政府规章。通过这些调整经济关系的各类经济法律(本文泛指民商法和经济法)的贯彻落实,基本结束了中国社会经济生活无法可依的局面

7、,推动了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然而,在市场经济立法呈现快速发展态势的同时,也出现了下述一些阻碍法制建设的问题。  一是法律供求失衡,法律总体上的供不应求和行政法规供过于求同时存在。一则市场经济急需的法律(如物权法、国有资产管理法等)迟迟难以出台,表现为法律供给不足,民商法规范在质量、数量和体系化等方面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市民社会中的私人平等和意思自治原则尚未真正确立;二则各级政府部门的“立法万能主义”倾向严重,一遇到问题就采取制定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办法,认为法律一立,万事大吉。从而导致行政法规超量供给,超

8、出了立法、司法、执法机关和社会公众的承载力和支付力,造成经济行政法规相对过剩,基本法律与行政法规、行政规范与监督行政规范在数量上严重失衡。据统计,自1979年至1994年上半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270个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议,而同期由国务院制定的具有经济内容的行政法规却多达1500个。.经济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占全部已制定的经济法律法规的80%以上,而监督政府经济管理权力的法律法规仅占其中的0.87%,其结果是加重了法律适用对政府行政权力的依赖。  二是法律的实施效果与立法预期严重偏离。以强制性

9、规范为主的经济行政法规范并没有带来令行禁止的预期效果,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法不责众的问题在经济法制领域普遍存在。例如,虽然年年进行财税执法大检查,但是违反税法的的各类案件一年比一年增多,仅1995年度中国财税大检查共查出的违法纪金额226.93亿元中,偷、漏、骗税额达165.77亿元,比1994年增加了5个百分点;其中在重点检查的41万个国有企业中,竟有50%的企业有违法行为。据不完全统计,许多经济执法部门的各类经济案件的结案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