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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28
《土地行政补偿纠纷案行政判决书(xx)渝三中法行终字第00053号》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土地行政补偿纠纷案行政判决书(XX)渝三中法行终字第00053号土地行政补偿纠纷案行政判决书(xx)渝三中法行终字第00053号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XX)渝三中法行终字第00053号上诉人(一审原告)袁某某,男,汉族。委托代理人蔡某某,重庆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萧某,男汉,族。被上诉人(一审被告)某某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法定代表人欧某某,局长。委托代理人张某某,重庆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周某某,某某县某某新区管委会副主任。一审第三人某某县某某镇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杨某,镇长。
2、委托代理人王某某,某某县某某镇人大主席、政法书记。一审第三人重庆市某某新区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某,总经理。委托代理人杨某某,重庆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一审第三人某某县某某镇某某村民小组。法定代表人贾某某,组长。委托代理人谢某某,重庆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一审第三人某某县某某村民小组。法定代表人舒某某,组长。委托代理人谢某某,重庆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袁某某诉某某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某某县土房局)土地行政补偿一案,不服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XX)涪法行初字第16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X
3、X年8月22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一审判决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袁某某作为被征收土地上青苗的所有者,未能得到补偿,具有诉讼主体资格。某某县国家统一征地办公室系某某县土房局所属的事业单位,受被告某某县土房局委托负责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具体工作,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的规定,某某县土房局是本案适格的被诉主体。某某县土房
4、局在未获得有权机关批准征收土地的情况下,与某某县某某镇某某村民小组(以下简称钻某某小组)、某某县某某镇某某村民小组(以下简称鹿某某小组)分别签订《征用土地补偿协议书》并进行了安置补偿,程序违法。鉴于所征土地上的建设项目已基本建成,撤销该征地补偿协议,将会给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加之该征收土地的行为在XX年2月16日得到了重庆市人民政府的批复同意,本案征地补偿协议不宜撤销。袁某某在被征地范围内合法流转的租赁土地上的青苗应当得到补偿,而某某县土房局对应当属于袁某某所有的青苗补偿等费,与两个村民小组签订了《征用土地
5、补偿协议书》给付了村民小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关于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所有者所有的规定,损害了袁某某的合法权益,某某县土房局应当采取补救措施。一审法院遂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判决:(一)确认某某县土房局分别与钻某某小组、鹿某某小组签订的《征用土地补偿协议书》中有关青苗补偿的条款违法;(二)责令某某县土房局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六十日内对袁某某在钻某某小组、鹿某某小组被征收的租赁土地上的
6、青苗依法予以补偿。袁某某上诉称,本案证据显示本案实施征地的机关是某某县某某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某某镇政府),该府在不具备实施征地职权,无征地批文,且并非出于公益目的下实施征地,并于年11月8日与村民小组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属于超越职权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先征后用”的程序原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规定,违法性应当确认。袁某某提交的证据足以证明征地违法,故某某镇政府在征地基础上实施的征地补偿当然违法,该违法行为使袁某某土地使用权和葛根所有权遭受侵
7、害。袁某某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在多次向某某县土房局、某某镇政府申请解决未果后,针对某某镇政府与村民小组签订的前述土地补偿协议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符合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查该协议。故一审法院认定某某镇政府是受某某县国土局的委托实施征地,曲解袁某某的诉讼请求,未审查袁某某诉请审查的前述协议,而是审查并不存在的所谓某某县土房局与村民小组签订的协议并在确认征地行为违法的前提下,责令某某县土房局对袁某某作出补偿决定,属于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应当予以撤销。请求二审人民法院撤销一审判决,确认某某县土房局于
8、XX年11月8日分别与钻某某小组、鹿某某小组签订的《征用土地补偿协议书》违法并予撤销。某某县土房局答辩称,某某镇政府作为被征地基层人民政府,在涉案征地补偿行为实施过程中仅是协助某某县土房局的工作,并非本案实施征地的主体。某某县土房局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本案中实施征地补偿方案、与村民小组签订补偿协议的均是某某县土房局的行为。虽然涉案征地补偿行为存在一定的程序瑕疵,但该瑕疵现已经得到补正。袁某某认为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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