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文件

宜宾市翠屏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文件

ID:22156108

大小:163.46 KB

页数:19页

时间:2018-10-27

宜宾市翠屏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文件_第1页
宜宾市翠屏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文件_第2页
宜宾市翠屏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文件_第3页
宜宾市翠屏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文件_第4页
宜宾市翠屏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文件_第5页
资源描述:

《宜宾市翠屏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文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宜宾市翠屏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文件翠脱贫领发〔2016〕16号宜宾市翠屏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翠屏区贫困户子女上学救助兜底保障方案(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各乡镇,象鼻、赵场街道,区级有关部门:《翠屏区贫困户子女上学救助兜底保障方案(试行)实施细则》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宜宾市翠屏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2016年11月18日-17-翠屏区贫困户子女上学救助兜底保障方案(试行)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扶贫移民局关于实施教育扶贫攻坚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教〔2015〕23

2、0号)、《中共宜宾市委办公室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脱贫攻坚项目整合兜底保障方案>等5个方案的通知》(宜办〔2016〕29号)、《宜宾市脱贫攻坚领导组办公室关于集中印发17个扶贫专项2016年工作计划的通知》(宜脱贫领办发〔2016〕65号)和《宜宾市翠屏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翠屏区脱贫攻坚项目整合兜底保障方案>等5个方案的通知》(翠脱贫领发〔2016〕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现行的有关学生资助政策,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发展教育脱贫一批”是脱贫攻坚的“五大工程”之一。实施贫困户子女上学救助兜底保障是发展教育脱贫的关键环节,对于保

3、障贫困户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推进落实教育公平,实现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提高贫困人口素质,从根本上阻断贫困隔代传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第三条贫困子女上学救助兜底保障的目的和任务是:深入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在落实“义务教育有保障”基础上,安排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教育阶段贫困户子女住校就读,切实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适龄子女(简称“贫困户子女”-17-,下同)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大学教育的吃住学问题,确保所有救助对象有学上、能上学,杜绝因贫辍学。第四条 贫困户子女上学救助兜底保障的原则:坚持全覆盖,确保全区贫困户适龄子女全部入学就读,全部享受

4、免、补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强化信息公开,确保免、补资金落实到位;坚持扶贫与扶志相结合,提高贫困户及其子女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增强贫困户自主发展的主动性;坚持扶贫与扶智相结合原则,提高贫困户子女知识技能,增强就业创业能力。 第二章  主要内容第五条 贫困户子女上学救助兜底保障范围是:精准识别的翠屏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上学子女(含临港区,下同)。具体对象以区教育局、临港社会事务局协同区扶贫移民局审定的名单为准。凡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未在本市范围内就读的,暂不能享受教育兜底救助政策。在高端收费民办学校就读的不享受本兜底救助政策。第六条 贫困户子女

5、上学救助兜底保障项目包括:全面免除学前教育阶段保教费,义务教育阶段教辅费,普通高中教育的学费、书本费、教辅费,中职教育的书本费;补助学前教育阶段午餐费,义务教育阶段早、晚餐费,高中教育阶段住宿费和生活费;补助新入学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费和生活费。第七条 贫困户子女上学救助兜底保障免、补费用标准。-17-贫困户子女上学救助兜底保障免、补费用标准学段免除标准补助标准免、补总金额免、补总金额内涵盖困难学生国家资助金额实际免、补金额(生·年·元)(生·年·元)(生·年·元)(生·年·元)(生·年·元)学前教育保教费1300午餐费12002500保教费1000据

6、实免、补到园小学教育教辅费60;同时享受营养午餐补助早晚餐费20002060困难住校生生活补助1000据实免、补到校初中教育教辅费330;同时享受营养午餐补助早晚餐费20002330困难住校生生活补助1250据实免、补到校普高教育学费800;书本费600;教辅费390住宿费800;生活费400065901.免学费(据实)宜宾四中920宜宾六中680李庄中学5602.助学金2000据实免、补到校中职教育1.2年级书本费400住宿费500;生活费400049001.助学金20002.生活补助1000据实免、补到校中职教育3年级  2500生活费补助1000

7、据实免、补到校大学教育 生活费40004000学费、生活费补助4000补助到学生-17-学校应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寄宿就读,未寄宿的学生不享受兜底政策中住宿、早晚餐补助。除大学学段外,所有兜底保障经费均免补到贫困户子女就读学校,由就读学校按标准免、补到贫困户子女人头。第八条贫困户子女上学救助保障资金由省、市、区三级财政分担。除省、市补助资金外,不足部分由翠屏区和临港区财政补足。第九条学前教育学段免、补费用办理办法:(一)提交申请。由幼儿法定监护人每年分春秋两期(春期在3月31日前,秋期于9月30日前)于就读幼儿园领取《翠屏区建档立卡贫困子女普通高

8、中及以下学段救助申请表》,准确填写并提交居民户口薄和贫困户手册,经乡镇(街道)审核建档立卡信息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