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依申请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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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依申请公开指南  除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还需要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提供的政府信息,向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申请。  (一)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的要求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具体网址http://www.tjfdc.gov.cn,也可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窗口现场填写。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

2、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1.书面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在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站(http://gk.tj.gov.cn)或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政务门户网(http://www.tjfdc.gov.cn上填写电子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提交申请。  (2)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的形式提交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以到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信息公开窗口当面提出申请,并填写《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口头提出申请  

3、原则上,申请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由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工作人员代为填写《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经申请人认可后生效。—5—  (二)提出申请的要求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信息的名称(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申请人同时提出多项政府信息需求的,应当分别提出申请。)申请人向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政府信息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  申请人可以委托

4、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时应当出示申请人、代理人有效证件,以及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应当保证将所取得的信息用于合法用途。  (三)申请的受理  1.受理的机构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窗口设在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一层大厅17号窗口,办公地址为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8号,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23300613  传真号码:23300613  邮政编码:300042  2.受理的原则  申请人依法提出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他有

5、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予以受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应即时登记,并做出相应处理。  (四)申请的答复  1.答复的期限—5—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收到《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天津市国

6、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述期限内。  2.一般情况的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将根据情况分别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答复申请人;  (2)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

7、更改、补充,申请人进行更改、补充后重新提交申请的,重新计算答复期限。上述情况,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收到申请人书面申请的,将书面答复申请人。  3.特殊情况的处理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将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是,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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