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修订对照表

附件:3、修订对照表

ID:22115229

大小:31.44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10-27

附件:3、修订对照表_第1页
附件:3、修订对照表_第2页
附件:3、修订对照表_第3页
附件:3、修订对照表_第4页
附件:3、修订对照表_第5页
资源描述:

《附件:3、修订对照表》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修订对照表序号原条文修改意见1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海、领海及大陆架上进行海底电缆、管道铺设以及为铺设所进行的路由调查、勘测及其他有关活动的任何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实体。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海、领海及大陆架上进行海底电缆管道铺设、维修、改造、拆除、废弃以及为铺设所进行的路由调查勘测等其他有关活动。2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海洋局及其所属分局以及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海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地方海洋管理机构)是实施本办法的主管机关。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

2、国家海洋局及其所属分局以及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地方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是实施本办法的主管机关。3第四条 国家对铺设海底电缆、管道及其他有关活动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地方海洋管理机构负责其管理海域内海底电缆、管道的审批与监督管理(本条第五款第三项所指管道的审批除外)。分局负责地方海洋管理机构管理海域之外的海底电缆、管道的审批与监督管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海域和超出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海域的海底电缆、管道,由分局商有关地方海海管理机构审批,并负责监督管理。下列海底电缆、管道由国家海洋局负责审批:一、路经

3、中国管辖海域和大陆架的外国海底电缆、管道;二、由中国铺向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国际海底电缆、管道;三、国内长距离(二百公里以上)的海底管道和污水排放量为二十万吨/日以上的海底排污管道。第四条 国家对铺设海底电缆管道及其他有关活动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国家海洋局及海区分局是海底电缆管道路由调查勘测和铺设施工的审批机关。下列海底电缆管道由国家海洋局负责审批:(一)路经中国内海、领海及大陆架的外国海底电缆管道;(二)由中国铺向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国际海底电缆管道;(三)国内长距离(二百公里以上)的海底管道和污水排放量为二十万吨/日以上的海底排污管道。

4、前款规定以外的,由海区分局审批。国家海洋局负责我国内海、领海及大陆架上铺设海底电缆管道及其他有关活动的监督管理;地方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及海区分局负责各自海区海域内铺设海底电缆管道及其他有关活动的监督管理。4第五条 海底电缆、管道的路由调查、勘测,所有者应依照《规定》第五条,将《路由调查、勘测申请书》一式五份按本办法第四条报相应的审批机关审批。外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在中国大陆架上进行上述活动的,所有者应在实施作业六十天前,将《规定》第五条要求提供的资料一式五份按本办法第四条报相应的审批机关,其确定的调查、勘测路由需经主管机关同意。《路

5、由调查、勘测申请书》应附具以下资料:一、调查、勘测路由选择依据的详细说明;二、调查、勘测单位的基本情况;三、《铺设海底管道工程对海洋资源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写大纲和评价单位的基本情况;四、《污水排海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五、其他有关说明资料。第五条 海底电缆管道的路由调查勘测,所有者应依照《规定》第五条,将《路由调查勘测申请书》一式五份按本办法第四条报相应的审批机关审批。外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在中国大陆架上进行上述活动的,所有者应在实施作业六十天前,将《规定》第五条要求提供的资料一式五份按本办法第四条报相应的审批机关,确定的调查

6、勘测路由需经审批机关同意。《路由调查勘测申请书》应附具以下资料:(一)调查勘测路由选择依据的详细说明;(二)调查勘测单位的基本情况;(三)其他有关说明资料。5(新增条目)第六条海底电缆管道路由调查勘测的申请,由审批机关直接受理。审批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做出受理决定。6(新增条目)第七条审批机关应当对海底电缆管道的路由调查勘测申请征求所在地省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必要时还应当征求其他有关部门的意见,并审查以下内容:(一)预选海底电缆管道路由是否符合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海洋功能区划;(二)海底电缆管道路由选择是否合

7、理;(三)预选海底电缆管道路由是否影响国防安全、是否存在重大利益冲突;(四)调查勘测方案是否合理可行。审查通过后,审批机关下达同意路由调查勘测的批复。7第八条 《路由调查、勘测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调查概况;二、路由海区的气象与水文动力状况;三、路由海区的工程地质条件;四、与该海底电缆、管道工程建设和维护有关的其他海洋开发活动和海底设施;五、有关政府机构在路由海区的开发利用规划;六、路由条件的综合评价及其结论;七、有关图件及其他调查资料。第八条海底电缆管道的路由调查勘测结束后,所有者应当将《路由调查勘测报告》提交审批机关,由审批机关组织专家

8、审查后,确定海底电缆管道路由。《路由调查勘测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调查概况;(二)路由海区的气象与水文动力状况;(三)路由海区的工程地质条件;(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