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破解征地纠纷中公共利益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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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破解征地纠纷中公共利益的难题摘要:公共利益是我们熟悉的名词,我们公认公共利益涉及的是公众或不特定的个体的利益,每个人都能对其涵义有所感知。但是由于对公共利益概念认识的不统一,造成了土地征收中公共利益的严重泛化和滥用。  关键词:征地纠纷公共利益    1.公共利益的难题  1.1公共利益缺乏现行立法的明确界定  《宪法》和《物权法》尽管规定了土地征收的公共利益目的,但未对公共利益进行界定。《土地管理法》虽规定了公共利益原则,但其“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的规定,结合我国城市化过程中城市范围不断向郊区和农村扩张

2、的现实,使得基本上一切利用集体土地进行建设的项目均必须征收集体土地。实际后果是一切符合规划的需要使用集体土地的项目,无论何种性质,统统划入“公共利益”大筐中,征收集体土地的范围被扩充到了极点,宪法规定的符合“公共利益”的目的限制也形同虚设,而国家对国有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以及城市土地储备经营的做法进一步导致了征收范围的不当扩张。  1.2公共利益审查程序缺失  实践中,凡是征地一律贯以“公共利益”的目的,导致公共利益实际的范围宽泛而不定,人们很难把握到底何谓公共利益。且由谁审查认定公共利益、何时审查认定公共利益、被征地人是否有权提出异议等问题法律均没有规定

3、,被征收人也没有适当的渠道对公共利益问题提出异议,公共利益审查程序的缺失会导致法律上即使界定了公共利益的内涵也会出现“公共利益无从适用”的局面。  2.破解公共利益难题  2.1积极探索、逐步推进公共利益的立法界定  对“公共利益”的立法界定,国外立法体例一般可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概括式规定,如《德国民法典》;另一种是列举加概括式,如《韩国土地征收法》。韩国《土地征收法》第2条规定:“公益事业指:有关国防、军事事业;铁路、公路、河川、港口、上下水道、电气、燃气、广播、气象观测等建设事业;国家或地方共同团体设立的办公场所、工厂、研究所、公园、市场等建设事业

4、;国家或地方共同团体指派的建设者,由他们所进行的住宅建设事业或住宅用地事业;根据其他法律可以征收或使用土地的事业。日本《土地征用法》第三条更是将公共利益列举为35项条款,逐一加以规定。  梁慧星研究员在其主持的物权法草案曾以列举的方式对“公共利益”予以界定。该草案四十八条规定:所谓公共利益,指公共道路交通、公共卫生、灾害防治、科学及文化教育事业,环境保护、文物古迹及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公共水源及引水排水用地区域的保护、森林保护事业,以及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征收不得适用于商业目的。  王利明教授认为,公共利益是一个与诚实信用、公序良俗概念相类似的框架

5、性概念,具有高度的抽象性和概括性,公共利益所包括的范围非常宽泛,公共利益的概念具有一定意义上的主观性,因此,在物权法中界定公共利益的概念是十分困难的,仅仅寄望于通过物权法对公共利益概念的界定,来解决征收中存在的问题,是物权法所不能承受之重。因此,物权法中仍然应该维持宪法关于公共利益的抽象的表述,不必从正面界定和反面排除的方法来对公共利益的内涵加以规定。不过,物权法应该通过规定一些必要的程序与制度防止公共利益的滥用。  笔者认为,考虑到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及公共利益具有广泛性、社会历史性、主观性等特征,在现阶段确实难以对公共利益作出明确界定,实践中,还是应

6、当允许公共利益存在一定程度的模糊性。但党政机关和人大应当积极行动起来,探索界定,实践先行。比如,可以在经济较为发达的省市如广东、浙江或是立法资源较为丰富的省市如北京、上海,先行进行“公共利益范围”的探索和实践,条件成熟时推出地方立法。当地方总结探索的公共利益被证明是“合法、合理”的时候,再对公共利益作出法律上的明确界定。可见,公共利益的明确界定需要一定的时间,不能急于求成,需要逐步探索。  2.2建立公共利益的事前与事后审查机制  对公共利益进行界定的同时,需要设立公共利益的事前审查机制。在就公共利益的认定发生争议时,应当由适当的权威机构通过正当的法律程

7、序来认定,而对这一权威认定机构的选择至关重要。借鉴各国经验,可以考虑,对一些重要的关系到人民群众重大利益的财产实行征收前,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决定是否符合公共利益。因为由能代表该区域全体人民意志的人民代表大会来进行认定具有客观性和民主性。至于具体由哪级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则应根据建设项目涉及的利益范围来确定。  如何对公共利益如何进行事后控制,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对此,可以通过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复审撤消机制以及违反公共利益的惩罚机制等予以保障,杜绝政府滥用征收权“与民争利”的现象。  2.3各有关机关应通过多种途径切实维护被征地人的利益  

8、2.3.1政府应积极探索维护广大农民利益的新机制  一是政府应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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