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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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                       总 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

3、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  《国有土

4、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5、 总 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

6、起施行。                        总 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国有土地上

7、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

8、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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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                       总 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

3、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  《国有土

4、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5、 总 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

6、起施行。                        总 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国有土地上

7、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

8、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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