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增值税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

浅议增值税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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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议增值税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近年来,随着新会计制度和税法的不断改革,会计实践中对增值税的视同销售方面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使很多学习会计和从事会计工作的人感到无所适从。笔者将对视同销售作浅显的探讨,以便更好地服务于教学工作。  关键词:增值税;视同销售;应交税费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核算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核算基本分为六部分:(一)采购商品和接受应税劳务  (二)进项税转出(三)销售物质或提供

2、应税劳务(四)视同销售行为(五)出口退税(六)交纳增值税。  在此,笔者着重对视同销售部分进行阐述:  二、增值税的视同销售  视同销售行为是一种特殊的销售行为,其不同于一般销售,是在税收的角度为了计税的需要将其“视同销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有八种行为属于视同销售行为;  (一)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

3、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一般情况下,在教材中,第(一)项至第(三)项在会计核算中没有什么异议,而第(四)项至第(八)项这块知识在林林总总的教材中很乱,莫衷一是,笔者认为:按最新会计制度规定:(四)至(八)应该按以下原则处理:  (四)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

4、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在这种视同销售行为中,由于货物并没有实质性转移,其所有权、控制权和管理权还是归企业所有,其相关风险和报酬也没有发生转移,因此不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不能将其确认为收入,只能按成本结转。  例如:甲公司自建固定资产工程领用自产产品一批(应税消费品),库存商品成本为8000元,销售价格(计税价格)为10000元,增值税率17%,消费税率为10%。则会计账务处理为:  借:在建工程8000+1700+1000=10700  贷:库存商品8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000×

5、17%=1700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10000×10%=1000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行为是一种公允的交易,故其所产生的长期股权投资等要按照投出货物的公允价值和相应的增值税来进行计量。显然,长期股权投资的增加就是货物投资转出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只不过其表现形式不是货币资金而已。因此这种视同销售行为应该确认“主营业务收入”。  (六)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这种行为已将商品

6、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股东或投资者。如果企业是以货币形式分配,那么其金额应该和该部分货物的公允价值及其相应的增值税额相等。而现在以财产的形式分发股利或利润也就会使企业的其他资产少流出企业,间接的相当于有经济利益流入企业,这种流入的表现就是企业债务的减少,因此应该确认收入  (七)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福利或个人消费即支付职工非货币性薪酬  支付的薪酬无论是货币还是非货币性的,都抵顶了职工的工资或福利,变成了职工的私有财产,企业不再具有所有权或者控制权。所以从实质上来讲这种转移也和将货物分配给

7、股东或投资者一样,它会使企业的其他资产少流出企业,间接的相当于有经济利益流入企业,因此应该按其公允价值确认收入。  :例如:三强公司将自行生产的微波炉作为福利发给每个职工。全厂职工1300人,其中,生产产品的工人700人,车间管理人员130人,厂部管理人员470人;每台微波炉的生产成本是380元,市场售价740元(含增值税,税率17%)。三强公司应编制的会计分录为;  借:生产成本518000  制造费用96200  管理费用347800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962000  三强公司向职工发放

8、微波炉时,是视同销售行为,应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同时核算应缴的增值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962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822222  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139778  同时:借:主营业务成本494000  贷:库存商品494000  (八)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无偿赠送虽然发生了所有权的转移,但企业并未获得经济利益,企业资产、所者权益都没有增加。无偿赠送不是实质上的销售行为,因此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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