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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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监督:在讨论到如何处理以罚代刑这个问题时,我们更多关注的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本身存在不足,对监督机制的探讨稍显欠缺。同行政政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本身相比以检察机关为主体的"两法"衔接监督机制也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行政执法刑事司法衔接法律监督  现阶段我国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还是以行政机关为主导,虽然在不断完善,取得了一定发展,但是我们也应当正视存在着实际发生多、查处少,行政处理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少;查处一般犯罪分子多、追究幕后操纵主犯少;判缓刑多、判实刑少的"四多四少"的不合理现象①。追根究底就是由于整个移送机制以行政机关

2、为中心,行政执法机关掌握着是否移送、怎样移送以及何时移送案件主动权,忽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作用,在实际工作中并没有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才导致"以罚代刑"现象屡禁不止。因此我们认为,现阶段对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含义应当从行政机关为中心向检察机关转移,强调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作用的发挥,并最终实现行政机关移送和检察机关监督双管齐下形成合力,为社会主义的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一、完善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监督的必要性  论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监督:在讨论到如何处理以罚代刑这个问题时,我们更多关注的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本身存在不足,对监督机制的探

3、讨稍显欠缺。同行政政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本身相比以检察机关为主体的"两法"衔接监督机制也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行政执法刑事司法衔接法律监督  现阶段我国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还是以行政机关为主导,虽然在不断完善,取得了一定发展,但是我们也应当正视存在着实际发生多、查处少,行政处理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少;查处一般犯罪分子多、追究幕后操纵主犯少;判缓刑多、判实刑少的"四多四少"的不合理现象①。追根究底就是由于整个移送机制以行政机关为中心,行政执法机关掌握着是否移送、怎样移送以及何时移送案件主动权,忽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作用,在实际工作中并没有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

4、的衔接,才导致"以罚代刑"现象屡禁不止。因此我们认为,现阶段对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含义应当从行政机关为中心向检察机关转移,强调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作用的发挥,并最终实现行政机关移送和检察机关监督双管齐下形成合力,为社会主义的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一、完善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监督的必要性  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一条明确了该文件的目的所在,那就是"为了保证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依法惩罚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以及其他罪……"。由此可见,"两法"衔接机制建立之直接推动力就是实践中普遍存在行政机关有法不依、以罚代刑等导

5、致打击犯罪不力,刑罚权得不到落实的问题。笔者认为,完善检察机关对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衔接机制监督之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完善检察机关的监督权是权力制约的必然要求  在我国,检察机关作为专门的法律监督机构,其实就是国家为了满足在国家机构中以权力制约权力的需要。目前,在越来越多的立法明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情况下,更多的是行政执法机关不能依法处理,这样不但法律成为一纸空文,而且有损法律权威,因此需要一个监督机构来发现并减少行政机关的渎职或徇私舞弊行为,督促其依法办事。因此,完善检察机关的监督权是权力制约的必然要求。  (二)完善检察机关的监督权是预防和查处渎职犯罪的必然要求  近

6、年来,行政机关虽然在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由于监督体制的不完善,尤其是外部监督机制不健全,导致行政执法还存在许多问题。首先,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向公安机关移送在行政处罚中涉及的经济犯罪案件,但很少有行政机关主动这么做,所以行政机关渎职情况时有发生。其次,由于受到部门利益、地方利益等原因的影响,上级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所起作用微乎其微,监督力度明显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最后,对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的外部监督几乎空白。因而引入检察监督这一外部监督机制,可以有效的预防并及时发现、查处询私枉法不移交涉嫌犯罪案件、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发生。  二、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进行法律

7、监督的可行性  完善检察机关对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监督不仅具有理论上的必要性,而且还具有实践上的可行性。具体分析,有以下几点原因:  (一)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监督有充分的法律依据  《宪法》第一百二十九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第一百三十一条又规定:"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由此可见,人们检察院是我国唯一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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