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休假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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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休假管理制度受控状态:文件编号:.版  本:发放编号:编制:审核:.批准:8 8第1章总则第1条目的  为体现企业对员工的关心关爱,保障员工合法休息休假的权益,规范员工休假管理,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2条原则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  2.假期安排应与公司经营生产实际要求相结合。  3.劳动纪律管理、工时管理与休假管理相结合。  4.统筹安排、规范管理。第3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岗员工。第2章公共假期规定第4条公司实行综合工时制,每周日休息。第5条根据国家的现行规定,全年有薪节假日共11天:1.

2、元旦,放假1天(1月1日)。2.春节,放假3天(除夕、初一、初二)。3.清明节,放假1天(清明)。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五月初五)。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八月十五)。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第6条公司在上述国家法定休假日安排员工工作的,按国家规定支付员工工资报酬。8第3章年休假第7条正式职工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的,每年可享受年休假。年休假天数如下:累计工龄年休假天数(工作日)满1年未满10年5天满10年未满20年10天满20年15天注: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

3、的假期。累计工龄需提供有力的事实依据或证明,如原单位购买社保记录、原单位劳动合同和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等第8条当年按规定享受婚假、丧假、产假及计划生育假的员工,不影响享受下年度年休假;员工如请扣薪事假,不影响享受下年度年休假。第9条有下列情形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如已享受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1、2、3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第10条年休假在1个

4、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休假,也可以分段安排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员工当年度的年休假应尽量在当年12月31日前安排休假,员工如因工作原因未能安排休完当年休假的,经分管领导批准,可结转至下一年度休假,仍不休完的将按自动放弃休假处理。第11条因工作需要,部门负责人或以上领导有权对员工的休假申请不予以批准;特殊情况下,可直接对员工的年休假做出安排。第4章病假(日历日)第12条8员工请病假者,需提供市内区级以上医院病假证明,并按请假权限办理告假手续。病假年限表实际工作年限本企业工作年限病伤医疗期医疗期对应的连续累积计算时间10年以下5年以上6个

5、月12个月5年以下6个月12个月10年以上5年以上10年以下9个月15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12个月18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18个月24个月20年以上24个月30个月第13条员工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可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按下表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病伤医疗假,可请病伤医疗假的累积计算时间也按下表执行。第14条凡传染病患者,在病愈返回工作时,必须持有医院开出的健康证明,交人力资源部鉴定后方能上岗。第5章事假(工作日)第15条个人事假是在所有年休假休完的情况下,由员工本人以充分理由提出申请

6、。第16条事假必须事前请准,不得事后补请,如因特殊原因须申述充足理由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第17条事假每月不得超过5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如有特殊情况者,须按请假权限办理特批手续。第6章婚假(日历日)第18条正式职工初婚按法定结婚年龄(指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可享受婚假815天。第19条婚假必须是在本公司工作期间领取的结婚证才可申请,且在领取结婚证的6个月内一次性休完,否则休假权利自动取消。第7章丧假(日历日)第20条正式职工直系亲属(具体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配偶的父母)死亡,可给予3天的丧假。第21条员工按

7、规定休丧假的,可以视路程远近另行给予路程假2天,路程假的计酬分别参照丧假处理。第8章产假或看护假(日历日)第22条正式女职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可给予女职工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再根据《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增加产假三十日。合计可以休产假128天。第23条正式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怀孕不满四个月自然流产或人工引产的,可以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自然流产或人工引产的,给予42天产假。第24条

8、正式女职工生育后,已按规定实施节育措施,但避孕失败引至流产、引产的,凭节育证明和医务部门流产、引产证明享受产假。未按规定实施节育措施引至流产、引产的,其休假按事假处理;如流产、引产后及时(给假期间)实施节育手术的,所休假期作病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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