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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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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善个人金融信息法律保护的几点思考陈瑶国家开发银行经营管理处【摘要】个人金融信息是与公民个人开展金融活动相关而产生、采集的金融交易信息及公民个人身份信息,关联到公民个人人格、财产等诸多权益,是个人金融信息重要而特殊的领域。现实中对个人金融信息的侵犯行为日益频繁和严重,亟需从法律层面上保护个人金融信息。【关键词】个人金融信息;法律;保护近些年来,在金融消费领域,金融机构的员工将收集到的消费者信息,在未经当事人许可的情况下,泄露或出售给他人的事件频频发生。2012年3月15日,央视“3·15”晚会曝光了招商银
2、行、工商银行等银行员工泄露、出售客户信息的案件。不仅金融机构员工会泄露个人金融信息,在网上个人金融信息买卖甚至形成了非法产业链条,导致许多公民银行存款被盗、个人资产受损。恶意收集、使用、对外提供个人金融信息,不但会直接侵害客户的合法权益,也会增加金融机构的诉讼风险。因此,从制度层面加强对个人金融信息的保护,对保证个人金融信息安全、维护个人权益和金融稳定具有重要意义。8一、个人金融信息的涵义与分类(一)个人金融信息的定义对个人金融信息概念,目前没有权威和统一的定义,有学者认为,“个人金融信息是指个人在银行、
3、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以及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中有关交易记录以及因此提供的个人资料,包括个人的银行及信用卡账号、存取款情况、贷款及还款情况、信用消费及支付情况,证券交易账号、所持证券品种及证券交易记录,信托产品及交易记录,所投保险及保险费缴交情况、保险金额、保单价值等。”上述定义指出了金融信息是个人与金融机构开展业务所形成的个人金融信息,这是个人金融信息产生的源头,但不能完整覆盖个人金融信息的全部路径。个人金融信息不仅存在个人与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业务的场合,还存在于金融监管机构的保管下,也可因征信机构的收集而
4、产生。因此,本文认为,个人金融信息是指与公民个人开展金融活动相关,包括交易、监管、征信等活动,产生、采集的金融交易信息及公民个人身份信息。(二)个人金融信息的分类按照信息的性质分类,个人金融信息可以分为以下几种:一是个人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住址、联系方式、婚姻状况、家庭状况、工作单位等;二是个人财产信息,包括个人收入状况、拥有的不动产状况、拥有的车辆状况、纳税额、公积金缴存金额等;三是个人账户信息,包括账号、账户开立时间、开户行、账8户余额、账户交易情况等;四是个人信用信息,主要包括信用卡还款情况、
5、贷款偿还情况以及个人在经济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反映其信用状况的其他信息;五是个人金融交易信息,包括在支付结算、理财、保险箱等中间业务过程中获取、保存、留存的个人金融信息和客户在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第三方机构发生业务关系时产生的个人金融信息等;六是衍生信息,包括个人消费习惯、投资意愿等对原始信息进行处理、分析所形成的反映特定个人某些情况的信息;七是在与个人建立业务关系过程中获取、保存的其他个人金融信息。二、我国个人金融信息的法律保护现状(一)我国个人金融信息法律保护现状在我国,与
6、个人金融信息的法律保护相当薄弱,主要通过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对个人金融信息进行间接保护,主要有:《宪法》中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住宅不受侵犯、公民享有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权利、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等。在民事法律中,《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司法解释中也做了相关规定,将侵犯隐私视为侵犯名誉权。在行政法上,《政府信息8公开条例》规定行
7、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允许信息主体查询、请求更正本人的个人金融信息。在刑事法律中,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款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金融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8、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第一百七十七条的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罪,第二百四十六条的侮辱、诽谤罪。(二)个人金融信息立法保护现状除了以上适用所有个人金融信息的法律法规之外,对个人金融信息的保护还存在于几项金融行业法规中:1、《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第六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第二十九条:“商业银行应当遵循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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