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审查细则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审查细则

ID:21919648

大小:100.00 KB

页数:14页

时间:2018-10-25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审查细则_第1页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审查细则_第2页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审查细则_第3页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审查细则_第4页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审查细则_第5页
资源描述: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审查细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审查细则为了细化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条件,加强农作物种子及马铃薯种薯生产、经营许可管理,提高许可证办理效率,促进我省种子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甘肃省农作物种子条例》和《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该细则。一、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一)办理程序: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的生产许可证,由生产所在地的县(市、区)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其他种子的生产许可证,由

2、生产所在地的县(市、区)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市(州)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二)应具备的条件:1、具有繁殖种子的隔离和培育条件。2、具有无检疫性病虫害的种子生产地点。3、具有与种子生产相适应的资金。生产杂交种子的,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生产常规种子(含原种)和杂交亲本种子的,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4、具有与种子生产相适应的检验设施。检验室和仪器设备的要求见附件1,检验仪器设备所有权必须属申请者,不得租赁。5、具有与种子生产相适应的生产设施。生产马铃薯脱毒基础种薯的,应具备200平方米以上组织培养室、100

3、0平方米以上温室、1500平方米以上网室及必须的组织培养仪器设备(高压锅、超净工作台、培养坪及相应仪器药品)。6、具有经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种子检验人员2名以上、专业种子生产技术人员3名以上。7、具有必要的仓储设施。生产杂交种子的,仓库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其中生产玉米杂交种子的仓库应达到500平方米以上;生产马铃薯脱毒基础种薯的,应具备满足种薯储藏的地窖、恒温库(2—4℃)或气调贮藏库200平方米以上;生产马铃薯脱毒合格种薯的,应具备地窖、恒温库(2—4℃)或气调贮藏库500平方米以上;生产其他

4、常规种子(含原种)和杂交亲本种子的,仓库面积达到200平方米以上。生产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的,仓储设施所有权必须属申请者,不得租赁。8、具有种子晒场500平方米以上或者有种子烘干设备。生产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的,晒场及烘干设备所有权必须属申请者,不得租赁。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领取具有植物新品种权的种子生产许可证的,应当征得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三)应提交的材料:1、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个生产地点须填写一份申请表,申请表可复印),需要保密的由申请单位或个人注明;2、目录;3、注册资本证明材料(

5、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及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种子生产技术人员和种子检验人员资格证明清单(附件3)及资格证明(复印件);5、种子检验设施和仪器设备清单(附件4)、彩色照片及产权证明(复印件);6、种子烘干设备彩色照片及产权证明(复印件)或种子晒场彩色照片、情况介绍(包括:地点、面积、场面质地等)及产权证明(复印件);7、种子仓储设施彩色照片及产权证明(复印件);8、种子生产地点的检疫证明和情况介绍。检疫证明由生产所在地县级以上植物检疫机构开具(原件)。生产地点情况介绍应包括地理位置、隔离条件、土壤和气候条件、排

6、灌条件等;9、生产品种介绍。包括选育单位、品种来源、品种审定编号、主要特征特性、产量表现、栽培技术要点等(复印件)。品种(含亲本)为授权品种的,还应提供品种权人同意的书面证明或品种转让合同(复印件)。生产不育系的,还应提供不育系的鉴定证明(复印件);9、种子生产质量保证制度。内容包括亲本来源及质量、隔离措施、主要栽培要点、质量监控检验手段、加工方法等(原件)。要求提交的材料按以上顺序用活页夹装订成册,纸张一律使用A4打印纸,原件材料盖出具单位公章,复印件应由所在地县级种子管理机构盖章确认。提供的相片应粘贴在A4复印

7、纸上,设备相片的下方应注明设备名称、型号,仓库、晒场相片的下方应注明所在地址和面积。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按《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农业部的有关规定办理。二、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一)办理程序: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的经营许可证,由种子经营者所在地的县(市、区)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其他种子经营许可证由种子经营者所在地的县(市、区)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市(州)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二)应具备的条件:1、具有与经营种子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资金及独立

8、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的,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经营其他种子的,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2、具有经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种子检验人员(经营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的2名以上,经营其他种子的1名以上),种子加工技术人员和种子贮藏技术人员各1名以上。3、具有与经营种子的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及加工、包装、贮藏保管设施和检验种子质量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