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1871738
大小:78.00 KB
页数:15页
时间:2018-10-25
《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电子监管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合同编号: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本合同双方当事人:15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受让人:;通讯地址:
2、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 第一章总 则15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有关行政法规及土地供应政策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
3、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第二条 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下资源、埋藏物不属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 受让人对依法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在出让期限内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置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依法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价款、建设保证金的缴纳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通过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出让宗地编号为:188076-001,宗地总面积大写:叁万贰仟玖佰陆拾陆点贰拾壹平方米(小写:32966.21平方米),其中出让宗地面积为大写:叁
4、万贰仟玖佰陆拾陆点贰拾壹平方米(小写:32966.21平方米)。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宗地坐落于:北滘镇新城区05-C-08。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平面界址详见附后宗地图(附件1)。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竖向界限在合同规定的总建筑面积的前提下,具体的上下界限以规划主管部门规定为准。出让宗地空间范围是以上述界址点所构成的垂直面和上、下界限高程平面封闭形成的空间范围。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15第六条出让人同意在2018年月日(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5日内)前由北滘镇土地储备发展中心按
5、“五通一平”标准交付土地:(一)土地平整至现状(不设定标高)。(二)通路:道路按现状提供使用。(三)通给水:在地块红线500米范围内提供直径200mm或以上管径的供水管,但接入点要由供水部门确定,所需费用由受让人承担。(四)通排水:地沿地块西南侧天宁路已建成排水系统,地块排水由受让人自行接入相应的排水系统,所需费用由受让人承担。(五)通电:受让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可自行到供电部门申办供电手续并由供电部门在地块红线边提供10KV高压接入点。受让人需自行到供电部门报装所有高低压配电设施,一切费用由受让人负责。受让人需于地块内设置专用变配电房的,一
6、切所需费用(包括变压器及相应的变电设备的费用)由受让人负责。(六)通信:沿地块西南侧天宁路已建成通信主管道,有关线路的接入由受让人根据相关管理部门要求自行出资完成。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40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算)。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定金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受让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
7、自动转作定金),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第十条 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15项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 两 期向出让人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第一期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付款时间: 年 月 日之前(签订本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出让价款的50%)。第二期 一次性支付人民币本金大写: 元(小写: 元),付款时间: 年 月 日之前(签订本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出让
8、价款余额)。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比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