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法》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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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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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计法》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会计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着会计资料真实、完整的法律界定不明确、会计监督职能难以有效履行、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违反会计法的责任主体难以落实和,会计责任主体民事责任不明确等问题,为进一步发挥《会计法》的法律效力,规范会计行业,保证会计工作秩序,需要明确会计资料真实、完整的含义,落实单位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建立科学规范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责任主体民事法律责任制度。同时各监管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会计监管合力。  关键词:会计法突出问题原因对策  《会计法》在会计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

2、准则。《会计法》历经两次修订,对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工作秩序等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会计法》仍面临着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一、《会计法》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会计资料真实、完整的法律界定不明确  会计信息真实、完整,是衡量会计工作质量的标准。《会计法》总则第一条将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作为立法宗旨;第三条规定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第四条要求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二十一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第三十二条规定财政部门对各单位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实施监督

3、,充分说明了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  新准则关于会计信息质量特征要求,对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及时性等8项原则作了理论表述。但在实际工作中,会计人员必须依靠职业判断来衡量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只要符合质量特征要求、又遵循会计准则而编制出来的会计信息,不管其所反映的经济业务内容是否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一致,都认为是真实的会计信息。而非专业人士判断会计信息真实性,只能以与客观事实是否一致作为衡量标准。在《会计法》缺乏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具体认定标准情况下,财政、税务部门难以判断失信行为过失或恶意,司法部门在司法实践中也判断困难。  (二)会计监

4、督职能难以有效履行  会计核算、监督职能是会计的两大基本职能。《会计法》总则第五条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第四章会计监督规定,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并接受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形成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随着经济的发展,会计监督在现实工作中存在诸多不足,如一些单位和个人受利益驱使做假账,发布虚假会计信息;私设小金库;单位负责人指使、强令会计人员违法从事会计工作,干预会计人员正常工作职责的履行等。  在具体工作中三位一体监督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乏力。《会计法》赋予会计人员对单位负责人的监督职能,但没有赋予会计人

5、员对单位负责人监督的权限。会计人员利益依附于所在单位,不具备独立地位,无法对所在单位、尤其是单位负责人进行监督。  二是国家监督主体分散化。目前承担会计监督工作的有财政、审计、税务、金融、工商等部门,多头管理,责任不明。同时部门间缺乏信息共享平台,信息不共享,难以形成监督合力。  三是社会监督弱化。社会监督主要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监督、新闻媒体监督以及群众举报等。但部分会计师事务所为维护客户关系,违反客观公正和独立性原则,失信行为时有发生。《会计法》赋予社会公众监督权利,但并未规定监督义务,也没有设置相关举报奖励政策,社会监督难以实现。  (三)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随着改革

6、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企业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内部控制意识不强。部分企业对内控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一些企业片面强调组织结构的调整,忽视强化完善控制方式。二是内部机制不健全。部分企业内控只注重对财务会计的控制,忽略对全过程的监督,缺乏考核评价体系,无法充分发挥内控作用。三是内部控制环境不够优化。大多数企业建立了法人治理结构,但由于产权不明晰,权责不明确,存在大量职业道德风险、监管缺位,未能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会计信息失真现象时有发生。  (四)违反会计法的责任主体难以落实  《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

7、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二十一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明确了单位负责人责任主体地位,具有明显的积极意义。在实际工作中,往往重经济处罚,轻行政法律处罚;重对单位处罚,轻对个人处罚;重内部处理,轻外部公开处理。部分单位负责人指使、授意会计人员做假账,却难以对其进行处罚,纵容了违法行为。  (五)会计责任主体民事责任不明确  《会计法》第六章法律责任明确了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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