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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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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方马克思主义研究的新前沿的发展途径20世纪90年代以来,辩证法成了西方马克思主义研究和争论中最活跃的领域之一,使西方马克思主义研究的这一新前沿得以更为充分的彰显。跟踪并研究这一前沿对我们有启示意义。一《新世纪的辩证法》并没有涵盖西方马克思主义中所有强调和重视辩证法的学者,比如英国肯特大学肖恩塞耶斯教授、美国科罗拉多大学马撒吉梅内斯教授都极为重视辩证法,塞耶斯还是辩证法马克思主义流派的重要代表①,而《新世纪的辩证法》没有收录他们的文章。这表明,除了该书所涉及的学者以外,还有更多的西方马克思主义者辛勤且卓有成效地耕耘在这一前沿领域。通过《新世纪的辩证法》,我们能够充分体悟
2、到辩证法在西方马克思主义研究中的前沿性。首先,从有关学者的人数来看,该书达16位,据称他们都是最重要的辩证法理论家[4](封底)。其次,从有关地域来看,该书分别来自北美洲、欧洲和亚洲,可谓地域广泛。有两人来自法国,一人来自希腊,其思想属于欧洲大陆马克思主义;有一人来自日本,其思想属于日本马克思主义;其余有九人来自美国,两人来自英国,一人来自加拿大,其思想属于英美马克思主义。再次,从有关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形态来看,按照段忠桥教授对英美马克思主义理论形态的进一步划分[5](P355-377),在英美马克思主义六种主要流派中,《新世纪的辩证法》就涉及四种:以奥尔曼和美国纽约
3、市立大学教授戴维哈维为代表的辩证法的马克思主义;以美国杜克大学教授弗里德里克詹姆逊和哈维为代表的后现代的马克思主义;以美国俄勒冈大学教授约翰贝拉米福斯特、巴德学院教授约珥考威尔和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迈克尔勒维为代表的生态学马克思主义;以美国华盛顿大学教授南希哈索克为代表的女权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新世纪的辩证法》没有涉及的只有市场社会主义和以反对辩证法为主要特征的[6](P120)分析的马克思主义。概而言之,上述涉及的西方马克思主义者人数之众多,地域之广泛,理论形态之纷繁,都足以表明,《新世纪的辩证法》充分彰显了辩证法在西方马克思主义研究中的前沿性。那么,如何理解和把握《
4、新世纪的辩证法》所蕴含的辩证法思想及其理论形态呢?按照奥尔曼的观点,关于马克思辩证方法的重要著作通常可以根据把属于辩证法词汇范畴中的哪一个作为核心来加以区别[7](P76)。以此来看,根据有关学者对辩证法的阐述,在《新世纪的辩证法》所蕴含的丰富辩证法思想中,极为明确和最为典型的辩证法理论有如下四种。其一,内在关系辩证法,即以内在关系为核心的辩证法。奥尔曼、哈维、福斯特和哈索克的辩证法思想属于内在关系辩证法。对写作《异化》的奥尔曼来说,起核心作用的是内在关系[8](P76),而从那以后他关于辩证法的基本观点没有大的变化[9](PIX)。可见,内在关系始终是奥尔曼辩证法思想
5、的核心。哈维也明确地说:我将内在关系的观点视为辩证法的根本[10](P79)。内在关系也是哈维辩证法思想的核心。福斯特和哈索克虽然没有这种指认,但他们也有明确的论断。比如,福斯特指出:世界及其中的每一个整体都是以内在关系为特征的[11](P68)。基于此,他认为,正因为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是单一整体内部的一种内在关系,所以它才在实际上是一种辩证关系[12](P62)。哈索克说:我甚为感激奥尔曼关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以内在关系为基础的观点。我还分享了戴维哈维关于辩证法极为相似的看法。[13](P225)从这些论述可以看出,福斯特和哈索克也是以内在关系为核心来建构其辩证法思想
6、的。应该说,奥尔曼的思想是内在关系辩证法的权威代表。按照奥尔曼的观点,内在关系辩证法的核心内容是过程观和关系观。[14](P6)前者认为任何事物都包含着其历史和可能的未来;后者将任何事物与其他事物之间的联系当做该事物本身的一部分。也就是说,任何事物与其历史和可能的未来之间的关系、它与其他事物之间的关系都是一种内在关系,都是该事物本身的一部分。以此来看,内在关系辩证法的核心内容归根结底就是关系观,它将任何事物都视为包含着其历史和可能的未来及其与其他事物之间关系的关系,而整个世界只不过是这样一种关系整体。这样,作为一种关注世界上所发生的一切变化和相互作用的思维方式[15](
7、P5),内在关系辩证法就要求我们在必须反反复复地经过且处在内在联系中的本体论、认识论、研究、思维重构、叙述和实践等六个连续的阶段[16](P203)中,始终贯彻关系观,唯有如此,内在关系辩证法才能构成一种可行的和极富价值的辩证方法[17](P203)。其二,系统辩证法,即以系统为核心的辩证法。史密斯、日本爱知学院大学教授汤姆塞肯和英国苏塞克斯大学教授克里斯多佛亚瑟的辩证法思想属于系统辩证法。史密斯、塞肯和亚瑟都表示过辩证法以系统为核心的思想。史密斯说:系统性是辩证方法的核心原则[18](P179);塞肯说:辩证法构成的是一个目的论的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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