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虐妇女综合症在司法实践中适用的思考

关于受虐妇女综合症在司法实践中适用的思考

ID:21822036

大小:57.0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10-24

关于受虐妇女综合症在司法实践中适用的思考_第1页
关于受虐妇女综合症在司法实践中适用的思考_第2页
关于受虐妇女综合症在司法实践中适用的思考_第3页
关于受虐妇女综合症在司法实践中适用的思考_第4页
关于受虐妇女综合症在司法实践中适用的思考_第5页
资源描述:

《关于受虐妇女综合症在司法实践中适用的思考》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关于受虐妇女综合症在司法实践中适用的思考家庭暴力是对妇女人权和尊严的最严重的践踏,严重破坏了家庭稳定和社会和谐。文章通过介绍国家通行的受虐妇女综合症概述、理论及其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探讨如何借鉴国外成熟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公平、公正地对待那些以暴制暴的受虐妇女。  [关键词]受虐妇女综合症;家庭暴力;司法实践  一、由一个案例说起  在审判家庭暴力受虐妇女以暴制暴的案件中,显然,法官们就面临着这样的两难境地。一个特别典型的案例是2003年河北省刘栓霞案。结婚12年,刘栓霞被丈夫虐待11年,她忍让过,社区调解过

2、,也寻求过法律救济,要求离婚,但均无法改变受虐命运,绝望的她只有做最后的挣扎将丈夫毒死。但她的行为却得到了丈夫全部亲属及全村村民的同情,他们向妇联、公安、检察院写联名信请求从轻处罚,甚至在检察官去调查案情时下跪为刘栓霞求情。但最后,有年迈父母和三个未成年子女需扶养的她还是以故意杀人获刑12年。①  近些年来,这样的案例在我国不断涌现,杀人者皆为长期家庭暴力的受害妇女,被害人家属和民众都表示出同情谅解,民愤很小甚至认为被害人死有余辜。但审判实践中量刑差距却极大,从死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到三年有期徒刑适用缓刑(

3、只占极少数)不等。诚然,如波斯纳法官在其《法官如何思考》中传递给我们的讯息一样,纯粹的法条主义是不存在的。若适用法律的结果直接冲撞了广大民众在历史传统中形成的公平正义底线,法院应该有一种政治判断或政治考量,才能有效解决问题。  二、受虐妇女综合症概述  实际上,刘栓霞的辩护律师在此案中提出了一个在当时比较陌生的名词——“受虐妇女综合症”。尽管法院明确承认刘栓霞“不堪忍受而杀人”,被害人本身存在过错,但关于受虐妇女综合症理论,最终法院并未接纳。尽管尝试以失败告终,却引起了社会和法律界对该理论及其证据价值以及加

4、强对家庭暴力受害妇女的保护的关注、讨论和研究,为将受虐妇女综合症理论引进我国审判实践起到了开拓性作用。  “受虐妇女综合症”起初是一个社会心理学概念,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开始成为法律概念,最早由美国临床心理学家雷诺尔·沃克博士提出。她通过暴力周期性循环和习得无助的论证,指出受虐妇女由于长期遭受同居者的暴力侵害,在心理上产生了一种无法摆脱施暴者的无助感,她们对施暴者的暴力行为或威胁做出过激反应具有合理性。②目前,“受虐妇女综合症”以专家证据形式,在美国、加拿大等国家的刑事诉讼中得到了广泛采用。③这一理论侧重于受虐

5、妇女心理状态,以此解释为什么她们的反应和传统的期待方式不同,为什么她们不离开,为什么她们会觉得只有杀死施暴者才能保护自己和家庭。  时至今日,“受虐妇女综合症”遭到了一系列批判,认为其对受虐妇女的定型描绘永久化,没有吸纳一个完整的对妇女应对暴力和暴力发生的社会环境的分析,还涉及到曲解法律原则的问题。但是必须看到这一术语最初源于心理学,又是一个关乎法律、性别、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问题。家庭暴力是对妇女人权和尊严最严重的践踏,严重破坏了家庭稳定和社会和谐。纵观以暴制暴杀夫的犯罪女性,大都长期生活在家庭暴力环

6、境中,忍受着肉体上和精神上的折磨。或面临施暴者死亡威胁求助无门,或为保护自己和家人生命不得已激愤杀人。但我们的法律却面临这样的问题,对遭受数年虐待而杀死丈夫的妇女判处重刑,而对那些对妇女殴打数十年最终将其致死的施暴者仅过失杀人或虐待判以轻刑。所以,我认为目前我们没有必要纠结于受虐妇女综合症在理论描述或概括上的不足与缺陷,而是要加大对家庭暴力和“杀死施暴者的受虐妇女群体”的关注,致力于将妇女受虐事实纳入司法审判考量,积极为受虐妇女寻找减刑乃至无罪理由,最大限度地为妇女儿童争得权利。必须承认,在接纳受虐妇女经历

7、的辩护基点成为立法改革的议题之前,这样做是必要的。  三、关于受虐妇女减罪或免罪的理论争议  在国外的司法实践中,主要是依据受虐妇女综合症专家证词,将受虐女性在极度恐惧下杀死施暴人的行为认定为受虐妇女的正当防卫,许多受虐妇女因此得以当庭无罪释放。我国也有一些学者主张借鉴国外这些成熟的理论和实践,因家庭暴力引起的防卫案件在适用刑法有关正当防卫时放松条件,或者直接改变相关的条件以适应这种情况。  也有学者认为可以引入“期待可能性”理家庭暴力是对妇女人权和尊严的最严重的践踏,严重破坏了家庭稳定和社会和谐。文章通过

8、介绍国家通行的受虐妇女综合症概述、理论及其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探讨如何借鉴国外成熟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公平、公正地对待那些以暴制暴的受虐妇女。  [关键词]受虐妇女综合症;家庭暴力;司法实践  一、由一个案例说起  在审判家庭暴力受虐妇女以暴制暴的案件中,显然,法官们就面临着这样的两难境地。一个特别典型的案例是2003年河北省刘栓霞案。结婚12年,刘栓霞被丈夫虐待11年,她忍让过,社区调解过,也寻求过法律救济,要求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