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虐妇女综合症作为法定量刑情节的可行性分析

受虐妇女综合症作为法定量刑情节的可行性分析

ID:28388089

大小:209.76 KB

页数:48页

时间:2018-12-09

受虐妇女综合症作为法定量刑情节的可行性分析_第1页
受虐妇女综合症作为法定量刑情节的可行性分析_第2页
受虐妇女综合症作为法定量刑情节的可行性分析_第3页
受虐妇女综合症作为法定量刑情节的可行性分析_第4页
受虐妇女综合症作为法定量刑情节的可行性分析_第5页
资源描述:

《受虐妇女综合症作为法定量刑情节的可行性分析》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女:(1)为什么无法离开施暴人;(2)她们杀夫行为的合理性。这种模式理论上分为三个阶段,即:“紧张关系形成阶段”、“痛苦的施暴阶段”和“爱的痛悔阶段”。第一阶段,是丈夫表示不满和敌意,妻子试图屈服安抚的渐进性紧张关系形成阶段,这种紧张的矛盾持续加深,逐渐进入第二阶段,施暴阶段,丈夫对妻子进行激烈的殴打谩骂。期间可能会出现第三阶段,即丈夫通过道歉、抚慰、允诺等方式,表示悔恨情绪,巩固妻子对于关系改善的期望,同时鼓励其继续留在两人的关系中。但往往好景不长,经过一段时间的平静之后,暴力行为又会再次发生。学界将以上三个阶段合称为一个“暴力循环”。[1]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暴力循环之

2、后,由于受虐妇女发现自己并无力量抗拒丈夫或同居男友的虐待,所以会产生一种无力感与无助感,久而久之就产生了一种对殴打、虐待逆来顺受的消极心理,心理学上称之为“习得无助”(Learnedhelplessness),这主要是由家庭暴力的周期性造成的。比如说,喜怒无常的丈夫也许喜欢在半夜打人,那么白天就成为了受虐妇女祈祷关系能够恢复正常的阶段。但是到了半夜,她发现自己依然被殴打,根本没有可能躲避,即使丈夫在白天也曾对她细声细气地说话,她仍旧摆脱不了半夜受到殴打的命运。心理学家塞格里曼以一个非常有名的实验来解释这种心理,在实验中,实验者以不规律的方式电击被困在箱子里的小狗,小狗开始企图

3、挣扎躲避,但电击还是会毫不留情地击打在小狗身上,久而久之,小狗就会蜷缩在箱子里,再也不尝试反抗,只希望电击的过程能够早点结束。由此可见,由于丈夫长时间的虐待和殴打,受虐妇女放弃了反抗的意识。她们中的许多,还因为惧怕“家丑外扬”或伤害孩子而隐忍着不说,或是挨打的时候都不吭一声,这些都加剧了她们这样的无力反抗感。说到这里,很多人都会有一个疑问:既然受虐妇女从内心中不愿接受这种生活,为何不选择离开呢?的确,据有关调查显示,超过40%的女性在遭受首次殴打或虐待之后,选择以离婚或回娘家的方式进行抗争,但事实往往比我们想象的复杂。虽然这些举动可以为受虐妇女带来暂时的安宁,但其后果却未必理

4、想。有的施暴者在登门道歉,请回妻子之后不久,又开始对妻子进行更严重的施暴。甚至有的妇女在离婚后,也无法逃脱前夫的骚扰。据某地妇联统计,离婚妇女受前夫施暴的案例,占整个家庭暴力案例总数的19.3%。[2]再加上社会对于女性地位的定[1]陈敏.受虐妇女综合症专家证据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J].诉讼法论丛2004(9):136. [2]王志华.家庭暴力中受虐妇女的社会心理分析[J].妇女研究论丛2008(02):19-23.------2分析------位不公,导致其受孩子、住房、经济来源等因素的强力束缚,无法摆脱。正由于以上所述的诸多原因,导致了在家庭暴力这个严峻问题上,女性始终处

5、于被动的地位,无力改变现状,只得默默承受这种地狱般的生活。但人毕竟不是小狗,即使是一个软弱的妇女,同样会有一根“压死骆驼的稻草”,家庭暴力中的施暴者往往是非常残暴的。在实在无法忍受凌辱之后,在发现没有任何其他可以求助的方法之后,在家庭暴力的严重程度大大超过了她们内心承受能力的时候,为了保护自己的性命甚至孩子的性命,受虐妇女就会在这种极端的压抑的状态下走上一条杀夫的不归路。从“受虐妇女综合症”的概念我们不难看出,受虐妇女之所以会选择极端的方式结束暴力,是因为她们在长期的暴力中已经意识到自己是不可能感化或者躲避那个施暴的丈夫或是男友的。这可以总结为“受虐妇女综合症”的如下几个特征

6、:(1)遭受暴力的长期性和反复性。“受虐妇女综合症”从心理学上来说是受虐妇女在遭受配偶任意的长期的暴力折磨之下才会产生的心理疾病。因为人的心理和生理是一样的,都有一定的自愈功能。如果是正常的夫妻吵架,或者及其偶尔地遭到对方的暴力,从心理学上讲是很难产生这样的病态的心理的。同样,上述并不严重的事实也难以成为妇女杀夫的借口。(2)穷尽救济途径而无果。受虐妇女在被迫走上杀夫之路之前应当穷尽各种救济途径,但在这样的情况下依旧无法摆脱配偶的暴力。很多受虐妇女企图与施暴者分手,但是面临的是更多更严重的虐待,施暴者甚至以死亡为威胁,这从根本上把受虐妇女通过其他途径受到保护变成了不可能。(3

7、)犯罪行为针对性。受虐妇女的暴力行为往往针对的是施虐配偶,如果这种犯罪行为已经延伸到其他无辜者身上,那么显然对此是不能适用“受虐妇女综合症”的。也就是俗话说的“冤有头、债有主”,不能将怨气转移到施虐者以外的人身上。而在我国的实践中,大多数受虐妇女都不会让自己迁怒他人,而相当一部分人则悲惨地选择了“同归于尽”。(4)社会危害性极小。受虐妇女的犯罪行为不能说没有任何社会危害性,但是这种危害性并不大。因为显而易见的是,倘若这些妇女本身就具有相当的社会危害性,那么也就不会在容忍了那么多次暴力才动手反抗,“受虐妇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