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离婚标准的缺陷和立法建议

我国现行离婚标准的缺陷和立法建议

ID:21804667

大小:54.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10-24

我国现行离婚标准的缺陷和立法建议_第1页
我国现行离婚标准的缺陷和立法建议_第2页
我国现行离婚标准的缺陷和立法建议_第3页
我国现行离婚标准的缺陷和立法建议_第4页
我国现行离婚标准的缺陷和立法建议_第5页
资源描述:

《我国现行离婚标准的缺陷和立法建议》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我国现行离婚标准的缺陷和立法建议一、国外立法概况  由于世界各国历史文化传统的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程度的不同,因此各国对离婚的评判标准也有所不同。  (一)大陆法系国家的诉讼离婚标准  法国法的规定。《法国民法典》第229条明确规定:“下列情形,得宣告离婚:夫妻双方相互同意离婚;共同生活破裂;因有过错。”  1.因夫妻双方相互同意离婚  (1)协议离婚。即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请求而离婚,夫妻双方无须说明离婚的原因,仅需向法官提交确定离婚后果的协议草案,请以批准即可。(2)认诺离婚。夫妻一方提出申请,另一方接受而离婚被称为认诺离婚

2、,即夫妻一方提出具体的事实证明其不能忍受继续维持夫妻共同生活而请求离婚。如果另一方配偶对法官承认这种事实,法官得宣判离婚而无须对双方分担过错进行裁判。如果另一方配偶不承认这种事实,法官不得宣告离婚(第233-236条)。  2.因夫妻共同生活破裂而离婚  如果夫妻事实上分别生活已达6年,一方配偶得以共同生活持续中断而请求离婚;如果配偶一方的精神官能严重受损,夫妻之间无共同生活已达6年,并且按照最合于情理的预计,此种损害在将来亦不可康复时,另一方得请求离婚。  3.因有过错而离婚  法国现行的离婚法不再像以前那样对有责离婚采用

3、列举的方式,而是作了概括式的规定:“夫妻一方,因另一方反复严重违反婚姻权利与义务的事实,致使夫妻共同生活不能忍受时,得请求离婚。”(第242条)此外,配偶一方被判处《刑法典》第131-1条所指刑罚(1992年12月6日第92-1336好法律第136条)之时,另一方配偶得请求离婚(1994年3月1日起生效)(第243条)。但是,如果夫妻双方自发生上述事实后已经和解,则不得再援用这些事实作为请求离婚的理由,否则,法官可宣告离婚申请不予受理。  德国离婚法不承认协议离婚,离婚只能经过法院的判决而获准。“只在经婚姻一方或双方申请、由

4、法院判决后,方得离婚,婚姻随判决发生法律效力而解除。”(第1564条)可以请求离婚的理由是婚姻破裂。所谓“婚姻破裂”,是指婚姻双方的共同生活不复存在并且不可能期待婚姻双方重建此种共同生活。依此,认定婚姻破裂的标准应当包括“婚姻双方的共同生活不复存在”即分居的客观情况和“不可能期待双方重建此种共同生活”的主观意思(第1565、1566条)。  该法对分居有明确的界定:如果婚姻双方相互之间不存在共同家庭关系并且婚姻一方以拒绝共同婚姻生活的方式表明无意建立此种关系,则构成分居,即使婚姻双方是在婚姻住房之内分居生活,也不能认为共同家

5、庭关系存在。  (二)英美法系规定的离婚理由  1.英国法  根据1969年《离婚改革法》的规定,婚姻以破裂至无可挽回之程度为唯一的离婚原因。但是原告必须证明下列事实之一存在,法官方可认定其婚姻已经无可挽回地破裂:(1)通奸。(2)被告的行为。司法实践中,通常认为诸如经常犯法入狱、酗酒、赌博过度、不负供养家庭的责任、不照顾家人的饮食起居、因恐怕怀孕而拒绝和配偶进行性行为等。(第1条第2款b项)。(3)遗弃。遗弃期具有连续性,被告于离婚之诉前至少连续2年遗弃原告(第1条第2款第c项),且被告是怀着永久遗弃的企图,在未经对方同意

6、的情况下,没有正当原因地离开。(4)婚姻当事人双方于提起离婚之诉前已连续别居2年以上且被告同意离婚(第1条第2款d项)。(5)婚姻当事人双方于提起离婚之诉前已连续别居5年以上(第1条第2款e项)。  2.美国法  美国由于历史、社会、宗教等原因,并不是所有的州都适用同一种离婚原则的。全美仅有1/3州实行纯粹的无过错离婚法,而有约30个州的离婚法选择新旧价值观结合,即在传统的过错离婚之中或多或少地添加了若干无过错离婚的理由,或者过错离婚至少仍作为与无过错离婚理由并行的另一种选择。因此,法定离婚理由多元化,既有无过错离婚理由,又

7、有过错离婚理由,而且还赋予被告抗辩原告离婚要求的若干情形。  二、我国现行离婚标准的缺陷  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了五种感情破裂的标准:(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而目前我国离婚标准问题中争议较大的主要问题是是以感情破裂还是婚姻破裂为离婚的标准、是否坚持例示加概括的立法模式。一般认为以感情破裂是我国离婚标准的最大缺陷,而例示主义的立法模式是否合适就值得我们去研究。  (一)感

8、情破裂标准应该否定  感情破裂和婚姻破裂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感情,是夫妻双方在婚前的恋爱中产生的爱情以及婚后共同生活中逐步建立的依赖之情和亲人之情,是一种主观的精神存在。而婚姻关系则包含了更多的内容,既有夫妻之间的感情,还有双方在经济上的联盟、共有关系,对父母长辈的赡养义务,对下一代的抚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