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海主权争端的国际法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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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南海主权争端的国际法探讨自20世纪60年代中国南海勘测出丰富的油气资源之后,南海周边国家采取群狼战术,明抢暗占,相继提出对南海岛屿主权的要求。近年来一些区外势力也开始联合南海周边国家围攻、制约中国从而坐收渔翁之利。面对这种情况,中国应当深入研究并充分利用国际法,寻找最优的方式妥善处理南海事务。20世纪60年代后,伴随着南海油气资源的开发和其他竞争性活动的开展,中国和相关东南亚国家在南海主权问题上的争议愈演愈烈。加之美国、日本等大国相继染指南海,更让南海诸岛主权之争成为国际关系焦点。本文将从国际法的角度审视主权取得的通用方式,客观分

2、析南海诸岛主权之争。一、中国对南海诸岛拥有不容置疑的主权中国对南海诸岛拥有主权,是通过国际法上的先占取得,有先占事实和国际条约为据。(一)先占国际法上领土的取得有先占、时效、征服、添附、割让等五种方式。先占是国际上获得领土主权的通用法则,指一个国家有意识地取得当时不在任何国家主权控制之下的领土的一种占取行为。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在南海诸岛问题上,满足了先占的要素,取得了对南海诸岛的主权。1.发现和命名。中国发现和命名南海诸岛最早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据《庄子·秋水》中记载“南方有鸟,其名为鹓雏,夫鹓雏发于南海,而飞于北海”,证明我国

3、在春秋战国时期已发现南海。东汉杨孚《异物志》中“涨海崎头,水浅而多磁石。”“涨海”即今天南海,说明当时我国的劳动人民在生产生活中了解了南海诸岛地形和自然特征。这些史籍充分说明中国人民早在二千多年前,在生产实践和远洋航海中最早发现了这些岛屿礁滩,并予以命名。2.开发经营与管辖。远在秦汉时代,南海已成为重要的海上要道,我国劳动人民便在南海上从事大规模渔业生产活动和远洋航海。南朝谢灵运在《武帝诔》中描述海军戍守南海的壮举,“虎骑骛隰,舟师涨海”;唐宋以后,有些渔民还在此长期居住,并以渔业、捕捞和与生产经营为生;明朝海军多次通过南海下西洋,到

4、达南亚和非洲东部;清代时期,我国渔民生活仍保留了在南海诸岛进行从事捕鱼、居住的传统。除开发经营外历代中央政府还对南海诸岛实行了有效的管辖,从西汉到唐朝末期南海诸岛便是中国的领土,这在我国现存的一系列官方文件、史料中可以得到印证。如明清时期设立“琼府”、“琼州府”对南海进行管辖,1921年内务部还将西沙群岛的经营权批准给广东商人何瑞年,允许其在西沙群岛海碓、海域从事渔业、垦殖、采矿等。从这一历史事实看,当时的中国政府显然把“南海诸岛”当作我国领土。3.地图。中国是已知的最早绘制南海诸岛地图的国家,北宋的《诸番图》将南海诸岛列入我国版土,

5、这是古代最早指明南海诸岛属于中国领土的地图;元代政府绘制并出版的《元代疆域图叙》称中国领土北至于北海,南至于南海;1948年中国内务部方域司采用涵盖包括四大群岛在内的u形断续线作分划分中国传统海洋的边界,该线标志着中国对线内的所有岛、礁、滩、沙和线内海域和海底自然资源享有历史性所有权。综上所述,中国根据国际法上“先占”理论取得了南海诸岛的主权,并且一直以来对南海诸岛通过发现、命名、开发经营、管辖,长期、有效地维持了对南海诸岛的主权。(二)以菲律宾为代表的南海周边国家对南海诸岛拥有主权没有法律依据“无主地”与“无人居住的土地”是两个不同

6、的概念,无主地强调的是指“没有主权归属的土地”。“无人居住”指南海诸岛特殊的地理条件不适合人类居住。菲律宾所称最早发现南沙群岛,是在1956年菲律宾海洋研究所主任克罗马以“发现无主地”为由,提出对南沙群岛享有主权。仅从发现的时间来看,菲律宾提出的发现之日比中国记载的发现之日晚近2000年,从发现的客体来看,先占强调的发现的“无主地”,菲律宾发现南海诸岛时,其主权早已属中国,并非“无主地”。由此可见,菲律宾政府窃取南沙群岛时该列岛并非无主地。不能成为先发现的对象。菲律宾政府所谓的“无主地”说法根本就是无稽之谈了。事实上,在二战后很长一段

7、时间,南海沿海各国官方和民间并未提及对中国拥有南海主权持有异议,直到60年代联合国亚洲经济开发委员会认定,南海诸岛附近海域有大量油田存在,以菲律宾为首的东南亚国家开始意识到它的价值,并开始拼命搜寻有关史实资料和国际条约,以期从中找到突破口。80年代中期,菲律宾政府又提出了“邻接权”这一新的说法,妄图以南海与菲律宾“邻接”来取得主权,企图用“邻接”原则来掩盖自己的侵占事实。首先以距离远近来确定主权归属不符合国际法上关于主权取得的规定。其次在国际法上,从未有条文规定一国领土因邻近他国而归属于后者,也不因一国领土远离其本土而丧失领土主权的原

8、则。如果国家主权领土确定按照“邻接原则”来,势必引起全球性的边界纷争与混乱,因此,根据国际法“不法行为不产生权利”的原则,菲律宾所谓对南沙群岛的“先占”和“邻接权利”并不产生国际法上之法律效力,整个占领过程具有明显的窃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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