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结算所)条例

证券(结算所)条例

ID:21732304

大小:85.50 KB

页数:14页

时间:2018-10-24

证券(结算所)条例_第1页
证券(结算所)条例_第2页
证券(结算所)条例_第3页
证券(结算所)条例_第4页
证券(结算所)条例_第5页
资源描述:

《证券(结算所)条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证券(结算所)条例

2、第1lunarketcontract)指认可结算所依据约务更替与参与者订立的符合该结算所的规则的合约;而该约务更替是按照该等规则,及为结算与交收在联合交易所成交或符合联合交易所规则的证券交易而作出的;  “市场抵押”(marketcharge)指??  (a)以附表1内指明的财产向认可结算所作出的抵押,不论是固定或浮动的,而该财产是由该结算所持有或存放于该结算所的;及  (b)该财产是用以保证该结算所因确保一项或超过一项市场合约的交收而直接产生的法律责任的;  “市场抵押品”(marketc

3、ollateral)指附表1内指明的财产,而该财产是由认可结算所持有或存放于认可结算所,以保证该结算所因确保一项或超过一项市场合约的交收而直接产生的法律责任的;  “交收”(settlement),就市场合约而言,包括部分交收;  “有关人员”(relevantoffice-holder)指??  (a)根据《破产条例》(第6章)第75条所委任的破产管理官;  (b)作为公司的清盘人、暂委清盘人、财产接收人或财产接收管理人的人;  (c)作为个别人士的破产管理人或其财产的暂委财产接收人的人;  (d)依据命令获

4、委任,为无偿债能力的遗产作破产管理的人;  “抵押”(charge)指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按揭;  “章程”(constitution),就结算所而言,指该结算所的组织大纲及组织细则;  “高级人员”(officer)指《公司条例》(第32章)第2条意指的高级人员;  “执行”(performance),就职能而言,包括履行及行使;  “规则”(rules),就结算所而言??  (a)指管治该结算所的成员资格、管理、运作及程序的章程、规则、规例或指示(不论它使用何种名称);  (b)在不限制(a)段的一般性原则

5、下,包括有关以下各项的规则、规例或指示??  (i)提供结算及交收服务,以及暂停或撤回该等服务;  (ii)提供第(i)节所指服务以外的服务;  (iii)可参与第(i)及(ii)节所指的其中一项或超过一项服务的人;  (iv)厘定及征收各项费用;  “参与者”(participant)指按照认可结算所规则,可参与该结算所以结算所身分提供的一项或超过一项服务的人;  “结算所”(clearinghouse)指??  (a)其业务或宗旨包括为在联合交易所成交或符合联合交易所规则的证券交易,提供结算及交收服务的人;

6、  (b)保证上述交易的交收的人;  “认可结算所”(recognizedclearinghouse)指为本条例的施行而获根据第3(1)条宣布为认可结算所的结算所;  “监察委员会”(mission)指借《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条例》(第24章)第3条设立的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联合交易所”(UnifiedExchange)指根据《证券交易所合并条例》(第361章)第27条所设立的联合交易所;  “职能”(functions)包括职责及权力;  “证券”(securities)指《证券条例》(第33

7、3章)第2条意指的证券。  (2)如??  (a)作出抵押的部分目的是“市场抵押”的定义中所指明的,而部分为其他目的,则在本条例中,在该抵押是为该指明目的而作出的范围内,该抵押是市场抵押;  (b)提供抵押品的部分目的是“市场抵押品”的定义中所指明的,而部分为其他目的,则在本条例中,在为该指明目的而提供该抵押品的范围内,该抵押品是市场抵押品。  (3)本条例所指的破产清盘法包括??  (a)《破产条例》(第6章)所制定或根据该条例所制定的所有条文;  (b)《公司条例》(第32章)所制定或根据该条例所制定的所有

8、条文;  (c)由与任何人的无偿债能力有关的其他成文法则所制定,或根据该成文法则所制定的所有条文。  (4)本条例所指有关市场合约的交收,指合约各方以履行合约、妥协或其他方式,行使权利及解除法律责任。  第Ⅱ部为本条例的施行而宣布为结算所及结算所规则3.认可结算所  (1)凡监察委员会信纳对投资大众的利益或公众利益来说是适当的,或对妥善规管证券交易的结算及交收服务来说是适当的,则经财政司的书面同意,可借宪报公告,宣布一间结算所为本条例适用的认可结算所。  (2)凡监察委员会根据第(1)款宣布一间结算所为认可结算

9、所??  (a)监察委员会须以书面通知该结算所有关该项宣布;  (b)该结算所在紧接该项宣布前所实施的规则继续有效(除非(a)段所指的通知书内另有指明),或有效至(a)段所指的通知书内指明的时间。  4.认可结算所的规则等  (1)除第3(2)(b)条及第(4)款另有规定外,认可结算所的规则(包括该结算所的失责处理规则)及对该等规则所作的修订,须经监察委员会书面批准,否则无效。  (2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