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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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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燃气设计规范设计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6.7.5地下燃气管道与交流电力线接地体的净距不应小于表6.7.5的规定。表6.7.5地下燃气管道与交流电力线接地体的净距(m)电压等级(kV) 10 35 110 220铁塔或电杆接地体 1 3 5 10电站或变电所接地体 5 10 15 30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和垂直净距,不应小于表6.3.3-1和表6.3.3-2的规定。表6.3.3-1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净距(m)项 目 地下燃气管道压
2、力(MPa) 低压3、 1 1.O 1.5通信电缆 直埋 O.5 0.5 O.5 1 1.5 在导管内 1 1 1.O 1 1.5其他燃气管道 DN≤300m O.4 0.4 0.4 0.4 0.4 DN>300mm 0.5 0.5 O.5 0.5 0.5热力管 直埋 1.O 1 1 1.5 2 在管沟内(至外璧) 1 1.5 1.5 2.O 4.O电杆(塔)的基础 ≤34、5kV 1 1 1 1 1 >35kV 2.O 2.O 2 5 5通信照明电杆(至电杆中心) 1 1 1 1.O 1铁路路堤坡脚 5 5 5 5 5有轨电车钢轨 2 2 2 2 2.O街树(至树中心) O.75 O.75 0.75 1.2 1.2表6.3.3-2地下燃气管道与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垂直净距(m)项 目 地下燃气管道(当有套管时,以套管计)给水管、排水管或其他燃气管道 0.155、热力管、热力管的管沟底(或顶) 0.15电缆 直 埋 0.5 在导管内 0.15铁路 轨底) 1.2有轨电车(轨底) 1注:1 当次高压燃气管道压力与表中数不相同时,可采用直线方程内插法确定水平净距。2如受地形限制不能满足表6.3.3-1和表6.3.3-2时,经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后,表6.3.3-1和表6.3.3-2规定的净距。均可适当缩小.但低压管道不应影响建(构)筑物和相邻管道基础的稳固性,中压管道距建筑物基础不应小于0.5m且距建筑物外墙面不应小于1m,次高压燃气管道距建筑物外墙面不应小于3.0m。其中当对次6、高压A燃气管道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或当管道壁厚不小于9.5mm时。管道距建筑物外墙面不应小于6.5m;当管壁厚度不小于11.9mm时。管道距建筑物外墙面不应小于3.0m。 3表6.3.3-1和表6.3.3-2规定除地下燃气管道与热力管的净距不适于聚乙烯燃气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外,其他规定均适用于聚乙烯燃气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道。聚乙烯燃气管道与热力管道的净距应按国家现行标准《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63执行。4地下燃气管道与电杆(塔)基础之间的水平净距,还应满足本规范表6.7.5地下燃气管道与交流电力线接地体的净距规定。6.3.4地下燃气管道埋设的最小覆土7、厚度(路面至管顶)应符合下列要求:1埋设在机动车道下时,不得小于0.9m;2埋设在非机动车车道(含人行道)下时,不得小于0.6m;3架空燃气管道与铁路、道路、其他管线交叉时的垂直净距不应小于表6.3.15的规定。 表6.3.15架空燃气管道与铁路、道路、其他管线交叉时的垂直净距建筑物和管线名称 最小垂直净距(m) 燃气管道下 燃气管道上铁路轨顶 6 城市道路路面 5.5 厂区道路路面 5.O
3、 1 1.O 1.5通信电缆 直埋 O.5 0.5 O.5 1 1.5 在导管内 1 1 1.O 1 1.5其他燃气管道 DN≤300m O.4 0.4 0.4 0.4 0.4 DN>300mm 0.5 0.5 O.5 0.5 0.5热力管 直埋 1.O 1 1 1.5 2 在管沟内(至外璧) 1 1.5 1.5 2.O 4.O电杆(塔)的基础 ≤3
4、5kV 1 1 1 1 1 >35kV 2.O 2.O 2 5 5通信照明电杆(至电杆中心) 1 1 1 1.O 1铁路路堤坡脚 5 5 5 5 5有轨电车钢轨 2 2 2 2 2.O街树(至树中心) O.75 O.75 0.75 1.2 1.2表6.3.3-2地下燃气管道与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垂直净距(m)项 目 地下燃气管道(当有套管时,以套管计)给水管、排水管或其他燃气管道 0.15
5、热力管、热力管的管沟底(或顶) 0.15电缆 直 埋 0.5 在导管内 0.15铁路 轨底) 1.2有轨电车(轨底) 1注:1 当次高压燃气管道压力与表中数不相同时,可采用直线方程内插法确定水平净距。2如受地形限制不能满足表6.3.3-1和表6.3.3-2时,经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后,表6.3.3-1和表6.3.3-2规定的净距。均可适当缩小.但低压管道不应影响建(构)筑物和相邻管道基础的稳固性,中压管道距建筑物基础不应小于0.5m且距建筑物外墙面不应小于1m,次高压燃气管道距建筑物外墙面不应小于3.0m。其中当对次
6、高压A燃气管道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或当管道壁厚不小于9.5mm时。管道距建筑物外墙面不应小于6.5m;当管壁厚度不小于11.9mm时。管道距建筑物外墙面不应小于3.0m。 3表6.3.3-1和表6.3.3-2规定除地下燃气管道与热力管的净距不适于聚乙烯燃气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外,其他规定均适用于聚乙烯燃气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道。聚乙烯燃气管道与热力管道的净距应按国家现行标准《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63执行。4地下燃气管道与电杆(塔)基础之间的水平净距,还应满足本规范表6.7.5地下燃气管道与交流电力线接地体的净距规定。6.3.4地下燃气管道埋设的最小覆土
7、厚度(路面至管顶)应符合下列要求:1埋设在机动车道下时,不得小于0.9m;2埋设在非机动车车道(含人行道)下时,不得小于0.6m;3架空燃气管道与铁路、道路、其他管线交叉时的垂直净距不应小于表6.3.15的规定。 表6.3.15架空燃气管道与铁路、道路、其他管线交叉时的垂直净距建筑物和管线名称 最小垂直净距(m) 燃气管道下 燃气管道上铁路轨顶 6 城市道路路面 5.5 厂区道路路面 5.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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