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业务手册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业务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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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YWSC-100395000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业务手册昆明市官渡区水务局2018年8月16日发布目录前言1一、受理范围2二、办理依据2三、实施机关3四、许可人员3五、许可条件3(一)予以批准的条件:3(二)不予批准的情形:3六、申请材料4七、许可时限4八、许可收费5九、许可证件5十、共同许可与前置许可5十一、中介服务5十二、指定培训5十三、资质资格)5十四、许可办理5(一)通则5(二)申请5(三)受理6(四)审查8(五)决定8(六)证件制作与送达9(七)决定公开10(八)许可服务1

2、0十五、监督检查11(一)通则11(二)实地检查11十六、投诉举报13附件1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流程示意图15附件2行政许可申请书16附件3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书17附件4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24附件5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25附件6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26附件7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27附件8行政许可特别程序告知书28I附件9行政许可延期决定通知书29附件10关于准予XXX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的行政许可决定书30附件11行政受理/延期/许可审批表31附件12不予行政许可决

3、定书32附件13行政许可文书送达回证33附件14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告知书34附件15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记录35附件16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抄告函36附件17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建议书37附件18责令改正通知书38附件19行政许可决定公开书39附件20委托书40I前言本业务手册按照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行政许可事项业务手册编写规范》(DB53/T543—201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的

4、相关要求起草。开展河道、湖泊、水库、渠道新建、改建或者扩大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应当遵循依法行政、公开透明、廉洁公正、高效便民的原则,严格按照本业务手册的相关要求进行。本业务手册的归口管理部门:昆明市官渡区水务局本业务手册主要编写人:赵永波、张山秀、杨永祥本业务手册为首次发布。本业务手册的解释部门:昆明市官渡区水务局-41-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业务手册一、受理范围本业务手册适用于官渡区行政区域内河道、湖泊、水库、渠道设置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的建设项目。适用对象:在河道、湖泊、水

5、库、渠道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设置建设项目的单位(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营私营企业、个体工商企业及公民)入河排污口设置许可审批的申请与办理。二、办理依据(一)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应当经过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建设单位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的,应当取得水行政主管

6、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涉及通航、渔业水域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应当征求交通、渔业主管部门的意见。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向河道、湖泊排污的排污口的设置和扩大,排污单位在向环境保护部门申报之前,应当征得河道主管机关的同意。(二)部门规章1.《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的组织和指导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权限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7、。-41-第五条第二项规定:依法应当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手续的,其入河排污口设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管理权限审批;依法不需要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手续的,除下列情况外,其入河排污口设置由入河排污口所在地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二)设置入河排污口需要同时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其入河排污口设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按照取水许可管理权限审批。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设置入河排污口的单位(下称排污单位),应当

8、在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之前,向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提出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三、实施机关行政许可实施机构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为法定授权机构。昆明市官渡区水务局,是办理该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定机关,负责该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现场勘察,专家评审、论证、审查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四、许可人员受理人和审查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和排污口设置技术专业能力,应当接受法律和相应的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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