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曹魏时期的降敌罪探析中国法制史上“士家”的社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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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曹魏时期的降敌罪探析中国法制史上“士家”的社会地位:所谓“刑起于兵”,战争的严酷性及作战实践需要产生了军事法律,即早期的军法,这些军法的某些规则也构成了早期刑法的重要内容。发动军事行动以及管理士兵要有严格的法律才能号令一致。《易经》卷一《师》中也明确地指出:“师出以律,失律凶也”。本文所论述的“降敌罪”就是古代刑法中于军事的一项罪名。而“士家制”是指专列“士籍”的士兵及其家属,在历史上“士家”的社会地位究竟如何?本文中拟以“降敌罪”为切入点进行一定的探讨。  关键词:降敌罪士亡法世兵制度社会地位  简介:简韵婷,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公

2、诉科科员。  :D90:A:1009-0592(2011)10-014-02  一、降敌罪的起源以及发展  所谓“大刑用甲兵”,刑法的诞生离不开氏族社会时期的部落战争。而在各朝代中都有关于降敌罪的记载。而第一个明确规定降敌罪的,是秦国的商鞅。当时秦国奖励耕战,这对于秦国的强盛与统一天下起着重要的作用。为了取得军事上的胜利,商鞅实行以斩敌首计功,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史记·商君列传》明文规定:“匿奸者与降敌同罚”。司马贞在《史记·商君列传·索隐》注曰:“按律,降敌者诛其身,没其家。”由此可见,秦国对降敌罪处罚之严。  汉承秦制,汉初继续沿用

3、这条军法。出土汉简中有关于此条军法的记载,《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贼律》规定,败逃和投降敌人者要被处腰斩刑,父母、妻子、子女和兄弟姐妹不论老幼,都要被处弃市刑。  到了北魏朝,“重罪十条”问世,将危及封建国家根本利益的十条最严重的罪名,集中置于律首《名例律》中,强调这十种犯罪是打击的主要对象。其中“降”名列第四位,严重危害皇帝的人身安全和统治秩序。犯此十重罪,不仅要处以最严厉的刑罚,而且不得适用“八议”和赎刑。“重罪十条”对后世封建立法影响极其深远,隋唐律在此基础上定制了“十恶”,并为宋元明清历代所承袭。“降敌”是兵家大忌,更是军法不容。

4、因此,各朝代都对此罪科以重刑。即使现代,军法一般也要比普通法严厉,“军法从重”原则仍然在起作用。  二、曹魏时期的降敌罪与士亡法  从上述各朝代的相关规定中,将士作战不力或者是战场被俘的,都要受到严厉的处罚,其中往往是要家属连坐。这种把军人的家人当作人质,凡是士兵逃亡就要拷问其妻子,妻子即使不知情也要连坐处死,后来在大臣的建议下才改为将逃兵亲属没为官奴婢的措施,称为“士亡法”。“士亡法”是士家制的其中一项措施。为了保证固定的兵源,曹操推行士家制。所谓“士家”是指士兵及其家属,士兵的妻子叫“士妻”,儿子叫“士子”,女儿叫“士女”,他们专列士

5、籍,形成了当时一项特别的兵制——士家制。  士家是一个法定的职业兵集团,自然要受到军纪军法的严格约束。《通典》卷149中记载了曹操所颁布的《步战令》:“卒逃归,斩之。一日家人弗捕执,及不言于吏,尽与同罪。”意即逃亡的士兵被捕后,依照当时的军法要被处斩。如果逃亡的士兵没有被捕获,而其家属又没有去告官,则士家将被同罪处罚。《三国志·魏志·卢毓传》中也写到:“时天下草创,多逋逃,故重士亡法,罪及妻子”。曹魏为了保证士亡法的实行,以士家作为抵押、人质,只要前线兵士逃亡家族家就会受到处罚,使其不敢轻举妄动。  首先,一名士兵,有义务保卫国家,为国献

6、身。但投降也是一种绝境求生的本能。士兵在陷入绝境时,不投降就是被处死,这需要士兵去选择。所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这是一条亘古不变的道理。  其次,在三国群雄割据的情况下,各国为了增加自己的兵力都会拉拢有识之士,当有识之士在本国不能实现自己的愿望、主公统驭不当时,则手下必有二心。所以古代统驭之术讲究以名利安抚劝降的降将,而这些有识之士通常都会带着他们的手下投靠新主。投降与否不是一名将领考虑更多的问题,而是能否实现自己的价值。  三、士亡法反映士家的地位  第一,《尚书·甘誓》中指出:“左不攻于左,汝不恭命。右不共右,汝不恭命。御非其

7、马之正,汝不恭命”,“弗用命戮于社,予则孥戮汝。”意思是:在作战时,分左右翼向有扈氏的军队进攻,要求足有两翼按照命令进行进攻。而对于马车必须是驾驭马车的人驾驭。如果左右两翼不按照命令进行进攻,马车不是驾驭马车的人驾御,就是“汝不恭命”。不仅要杀掉不执行命令的人,而且还要对其子女处以刑法。《三国志·魏志·毛玠传》中也有记载:“司寇之职,男子入于罪隶,女子入于舂豪。汉律,罪人妻子没为奴婢,黥面。”足见当时一人犯罪妻子连坐之法,是通用于全社会的刑法原则。降敌罪要家族连坐,只是这一刑律的原则在军法上的体现,并不是专门针对士家而制定的,所以也不反映

8、士兵的地位比平民低。而且当曹操讨伐袁谭时,“民亡椎冰”,尚得死罪,表现曹操对平民的刑罚亦并不较对士家为轻,所以士亡法并不是贬低士家的地位的表现。  第二,行政划分合理,士家是其中平等的一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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