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税制改革中中央与地方税收关系的探索

分税制改革中中央与地方税收关系的探索

ID:21516130

大小:31.0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10-22

分税制改革中中央与地方税收关系的探索_第1页
分税制改革中中央与地方税收关系的探索_第2页
分税制改革中中央与地方税收关系的探索_第3页
分税制改革中中央与地方税收关系的探索_第4页
分税制改革中中央与地方税收关系的探索_第5页
资源描述:

《分税制改革中中央与地方税收关系的探索》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分税制改革中中央与地方税收关系的探索分税制改革中中央与地方税收关系的探索分税制改革中中央与地方税收关系的探索分税制改革中中央与地方税收关系的探索分税制改革中中央与地方税收关系的探索分税制改革中中央与地方税收关系的探索分税制改革中中央与地方税收关系的探索一、中中央与地方关系上存在的问题   1994年分税制的建立,使得中央与地方之间明确划分税收收入(也即划分事权),顺应了现代,是我国规范中央与地方各级事权的具有意义的开端。但是,在分税制运行将近10年的实践过程中,中央与地方的税收关系在良性改变的同时也积累了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政府职能并没有

2、完全的重新界定。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还在不同程度上介入商品性生产,导致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事权划分也不清楚。我国虽然对各级政府间的事权划分作了大致的规定,但在经济方面的事权和财力划分不明确,上下级政府间事权相互交叉,混淆不清。事权划分具有不确定性,致使财源划分也存在着很大的困难,所以,完善分税制中处理中央与地方税收关系摆在我们面前最关键的难题,就是确定中央与地方的事权究竟要如何明确划分,进而具体确定中央与地方的税收来源,划分好中央与地方的税收收入,充分调动各级政府发展经济的积极性。  (二)1994年开始的分税制下,我国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税收划分大致如

3、此:中央税包括了增值税、消费税、关税、中央企业所得税等等;地方税包括了地方企业所得税、企业税、个人所得税、固定资产方向调节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遗产赠予税等。共享税包括增值税、资源税、交易税等。这是分税制改革初期必须协调好中央与地方前提下的划分。而且,为了使地方税收保持一定的规模,还把一部分中央税基让渡给地方。但随着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及财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与国际接轨,这种划分越来越不合理,阻碍着中央与地方税收关系的积极协调发展。比如,个人所得税划归地方,不利于其收入再分配作用发挥;企业所得税按隶属关系划分,易导致各级政府对其所属企业进行干预。 

4、 (三)分税制改革后,中央财政收入迅速增加,超过了地方财政,这符合分税制的思想,但这种从我国原有的财政包干制下地方税收收入多于中央税收收入的状况的转变,使得地方政府一时间难以适应,1998年,全国31个省直辖市地方财政收支都出现逆差,并依赖于中央“税收返还”来弥补财政收支缺口。虽然这正是中央调控能力增强的显示,但同时又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  1、下一级政府为了争取较多的上级政府财政“补贴”,不时要花费大量精力、时间或其他资源,政府系统内部的“公关工作”增多了。  2、由于地方政府权力受限,不能进行债券,有的地方政府就变相地通过地方融资机构在境内外发行

5、债券或拆借资金,这些隐性的行为缺乏必要的规范,往往会积累起相当的地方政府风险。  3、地方政府在感到财政收入不足,上级财政“补贴”也不足,同时又无力变相发债借钱时,往往惯性地利用手中职权向社会强行摊派或收费,使预算外财政收入迅速增加,这不仅加重了群众负担,而且影响了政府的声誉。这种现象在我国几乎普遍存在,分税制改革开始的头几年尤为突出和严重。  (四)分税制改革使中央财力得以进一步集中,更好地对地区间财政资金进行转移和配置,与之相配套的一个重要制度是“转移支付”制度。而我国转移支付制度的构建和完善明显滞后。1994年以来,中央一直用“税收返还”的过渡

6、性办法替代转移支付,1996年开始试行“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但数量甚少,而且“规范”的程度很小,起不到应有的作用。比如,云南省1999年上缴中央252亿元,而当年全省税收收入(地方税收收入+25%增值税收入+转移支付)仅187亿元,对于身为西部大开发省份的云南而言,发展经济资金尤为重要,但其上缴额远大于自身使用额,这是西部省区鲜见之事,如果转移支付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在数量和“规范性”等方面不能得到及时提高,那么,将严重打击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分税制改革强化了中央财力的集中,但同时也削弱了地方的财权,中央与地方的税收关系中的存在的问题,也正是财

7、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如何调动中央与地方的积极性,为鼓励地方政府发展经济,如何正确划分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如何“规范”地增加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等等,都是进一步完善分税制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重要问题。    二、解决中央与地方税收关系中存在问题的对策研究  如何解决上述中央与地方税收关系中存在问题呢?关键也就是如实地处理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事权划分,处理好中央与地方的税收划分,以及运用好配套的转移支付制度,具体而言:  (一)规范中央与地方政府的事权范围,规范中央与地方的事权范围,是以我国的体制改革和产权制度改革为依托的,各级政府必须从盈利性的商品生产投资中

8、彻底退出,将这种盈利让渡给企业和个人,而其自身职能向满足需要转变,这是划分清楚中央与地方事权的必要条件。所以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