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税制财政体制中收入划分问题的思考

分税制财政体制中收入划分问题的思考

ID:21464794

大小:30.5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10-22

分税制财政体制中收入划分问题的思考_第1页
分税制财政体制中收入划分问题的思考_第2页
分税制财政体制中收入划分问题的思考_第3页
分税制财政体制中收入划分问题的思考_第4页
分税制财政体制中收入划分问题的思考_第5页
资源描述:

《分税制财政体制中收入划分问题的思考》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分税制财政体制中收入划分问题的思考   1994年开始实行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在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确立了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基本框架,也充分发挥了其规范政府间关系、调动地方增收节支积极性的作用。但是,1994年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时,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滞后,公共财政理论框架尚未确立,国外发达国家分税制的做法难以和我国的实际情况接轨,为了保护既得利益,采取了渐进式双轨并行的方式。因此我国现行的分税制财政体制中保留了原体制的不少成分,使分税制财政体制特别是在收入的划分方面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不合理、不规范的地方。在分税制财政体制中,收入的划分一直是各级政府关心的焦

2、点,笔者就这一问题作一些探讨研究,以期能对相关的改革决策有所帮助。       一、目前收入划分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       (一)收入划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收入划分和事权相脱离       从目前各级政府的事权范围来看,我国各级政府间的事权其实是按“金字塔”型来配置的,即越底级的政府事权越繁重;与此相反,而收入的划分却呈现出“倒金字塔”型,即越底级的政府收入越少。因此,各级政府间不是在事权划分的基础上划分财权,而是往往采取简单的行政手法,将收入按比例划分,造成财权和事权在划分上脱节,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基层政府的财政困难。       2.收入划分标准不一  

3、     从理论上讲,分税制是按照税种或税率来划分各级政府收入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并非如此。从中央与地方政府的收入划分来看,既有按企业隶属关系划分收入的,也有按纳税主体的行业性质划分收入的,还有既按税种又按征管机构划分的;地方政府间的收入划分更是多种形式、多种标准、多种比例,且各地差异较大,这与规范、科学的分税制的要求相差甚远。       3.收入划分中共享税的比重过大       关于分税制中的共享税,从国际上来看,有的国家设置,有的国家不设置。应该说,设置共享税的主要目的是对各级政府税收比例的调解,一般来说税种不可设置过多,比重不可过大,否则会影响各级政府的税源和税收体

4、系。我国目前分税制财政体制中,设置的共享税种过多,比重过大,使各级政府都缺乏稳定的税源,也使目前的分税制更像以前的收入分成制,最终使分税制的目标难以实现。       4.收入划分的覆盖面小       目前我国政府间收入划分的面比较窄,仅限于税收和少部分的政府性基金,如教育费附加,大量的政府非税收入未纳入收入划分的范围。近几年来,随着国家清费减负政策的不断出台,政府非税收入的项目不断减少,但总体资金规模并未大幅下降,部分非税收入项目的资金规模如土地出让金反而不断扩大,由于实施分税制时没有把政府非税收入包括在内,使分税制划分的政府间收入,远远不能反映各级政府的实际收入或财力。 

5、      (二)收入划分中的难点分析       1.政府级次过多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五级半的政府管理结构层次。第一级是中央政府,第二级是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政府,第三级是地市级政府,第四级是县级政府,第五级是乡镇级政府。上世纪80年代以来,又专门设置了计划单列市,相当于副省级单位。这对于建立适应分布于广大区域的、条件差异显著的、多级政府层次并统一在同一个政治体制框架下的财政体制增加了极大的难度。而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实行三级政府架构,我国政府级次比其他国家多出两级半,如何在五级半政府之间划分收入,在世界上几乎没有先例可言,其难度之大显而易见

6、。          2.税种数量不多,主体税种缺乏       从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比较成功的西方国家来看,一是税种数量多,大多在50个税种左右,如日本有46个,德国有50多个,美国达到80多个,二是税种结构以所得税特别是个人所得税为主体。我国的情况却与此不同,一是税种数量太少,到目前为止只有20个左右。二是在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时虽已建立了以增值税为主体的流转税体系和以企业所得税为主体税种的所得税体系,为分税制的初步实施奠定了基础,但目前的税制体系仍很难建立和发展地方税收体系,主要就是受到税种数量的限制。由于税种太少,主体税种更少,客观上为收入划分带来极大的难度。      

7、 二、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收入划分设想       (一)完善收入划分的近期考虑       针对上述目前政府间收入划分中存在问题和难点,基于目前我国各级政府之间的收入划分现状,采取激进的暴风雨式的改革尚不现实。为稳妥起见,近期可考虑在目前的五级半政府架构和开征的税种情况下,对收入划分办法进行初步的完善。       1.以事权划分财权,以支出定收入     事权与财权相统一是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一条重要原则,也是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基础。为此要详细界定各级政府的事权和各自的支出范围,根据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