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刑诉法“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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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析新刑诉法“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规定  新修订的刑诉法增加了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内容,该内容是国际刑事司法准则不得强迫自证有罪原则在我国刑诉法中的体现,其对防止刑讯逼供会起到很大作用。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规定不等于就沉默权的规定,两者之间还是存在区别的。不得强迫自证有罪沉默权如实供述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将原第四十三条改为第五十条,与原法条相比,该条增加了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内容。这条规定是本次刑诉法修改的一个重大进步,也是与1998年10月5日我国政府签署的《公民

2、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对接的一个重要举措,紧跟国际刑事司法准则不得强迫自证有罪原则,更有利于保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刑事诉讼权利和人身权利。一、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理解及作用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是国际刑事司法准则不得强迫自证有罪原则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体现。《布莱克法律大辞典》将该原则表述为:要求政府在没有被告人作为反对自己的证人的情况下证明其犯罪,尽管该特权仅仅保护言词证据而不是诸如笔迹和指纹等物证。任何违背其意愿被传唤到证人席的证人都可以求助于这一权利,无论是在审判程序、大陪审团听证程序中,还

3、是在调查前的程序中,但当证人自愿作证时,该特权则被放弃。1966年12月6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4条(三)(庚)就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被强迫作不利于他自己的证言或被强迫承认犯罪。我国已加入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等国际人权公约,除声明予以保留的条款外,应当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使国内法符合国际人权公约规定。很多国家的国内法都对不得强迫自证其罪作出了规定。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规定:任何人不得被强迫在任何刑事诉讼中作为反对自己的证人。我国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在第50条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其他非

4、法方法收集证据之后增加了一句话,即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表明了我国在遏制和打击刑讯逼供方面的决心和立场,以及与国际刑事司法准则相接轨的态度和行动。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规定会对防止刑讯逼供起到极大作用。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文内容可知,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责任人员应该是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即他们不应当实施强迫,不得以任何理由,也不得指使、纵容其他协助办案的人员进行违反本条法律的行为。如果发生违反本条法律的行为,指使的人员应当承担责任,其他协助办案的人员也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另

5、外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条文的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强迫的含义。强迫即所谓刑讯逼供。我国新出的刑诉法解释规定,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或者采用其他使被告人在肉体上或者精神上遭受剧烈疼痛或者痛苦的方法,迫使被告人违背意愿供述的,应当认定为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该解释也可以认为是对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中强迫的解释,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主要目的就是防止刑讯逼供。司法解释起草人周加海也进一步解释到:使精神上遭受痛苦的行为也属于刑讯逼供,这是针对实践中的一些问题提出来的,比如说有些案件中

6、尽管没有使用肉体上对被告人进行摧残的行为,但是在精神上给人以威胁、恫吓,形成精神上的强制,这种情况也应当是认定形成刑讯逼供。二、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与沉默权沉默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各国法律直接关注的焦点一般都是狭义的沉默权。狭义的沉默权是指受到犯罪嫌疑的人和刑事被告人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对于来自追诉者的提问拒绝回答或者完全保持沉默的权利,是犯罪嫌疑和被告人特有的权利。一些人认为我国在刑诉法中新增了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规定表明我国在法律中确定了沉默权,因为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即不得强迫自证其罪,而

7、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就包括可以不说话、保持沉默,这就等于有了沉默权。中国政法大学樊崇义教授认为:这是一种延伸的理解,更是一种推论。修正案中并没有规定沉默权,不得强迫自证其罪不等于就有了沉默权的规定。首先不得强迫自证其罪与沉默权二者产生的先后顺序不同。纵观世界诉讼发展的历史,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在前,沉默权在后。1791年美国《宪法》就已经规定了不得强迫任何人自证其罪司法原则,但直到1966年,美国最高法院在米兰达诉亚利桑那州案判决中确立了米兰达警告规则后,沉默权才真正浮出水面。其次不得自证其罪的根本目的在于保障人权,基于该

8、基本目的,此项权利多见诸于各种人权公约之中。而沉默权的基点除了保障人权外,更多的是为了在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下,保持控辩双方的平衡关系,因而有关沉默权的规定更多的出现在是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的国家的法律条文中。另外沉默权的理论渊源正是任何人不被强迫自证其罪的理念。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理论渊源也是任何人不被强迫自证其罪,所以会有一定的相似性,但不能因为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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