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所得税法学习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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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屋http://www.shui5.cn/《新企业所得税法》学习手册目录一、2007年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目录2第一章总则2第二章应纳税所得额3第三章应纳税额6第四章税收优惠6第五章源泉扣缴8第六章特别纳税调整8第七章征收管理9第八章附则10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11第一章 总  则11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12第三章 应纳税额22第四章 税收优惠23第五章 源泉扣缴27第六章 特别纳税调整28第七章 征收管理31第八章 附  则32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送审稿)34第一章总则34第二章应纳税所得额35第三章应纳税额49第

2、四章税收优惠50第五章源泉扣缴55第六章特别纳税调整56第七章征收管理61第八章附则62四、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送审稿)》的说明63一、关于送审稿起草遵循的原则63二、关于应纳税所得额63三、关干税前扣除64四、关于税收优惠64五、关于特别纳税调整66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66五、新企业所得税法讲解68一、企业所得税立法背景68二、企业所得税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69三、新税法特点69四、企业所得税的地位70五、新税法名称70税屋http://www.shui5.cn/目录70第一章总则71第二章应纳税所得额72第三章应纳税额75第四章税收优惠7

3、5第五章源泉扣缴77第六章特别纳税调整78第七章征收管理79第八章附则80一、2007年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应纳税所得额  第三章应纳税额  第四章税收优惠  第五章源泉扣缴  第六章特别纳税调整  第七章征收管理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第二条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

4、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第三条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

5、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四条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税屋http://www.shui5.cn/  第二章应纳税所得额  第五条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六条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

6、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第七条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九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7、(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第十一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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