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唐代的斋郎与挽郎

再论唐代的斋郎与挽郎

ID:21255338

大小:55.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10-20

再论唐代的斋郎与挽郎  _第1页
再论唐代的斋郎与挽郎  _第2页
再论唐代的斋郎与挽郎  _第3页
再论唐代的斋郎与挽郎  _第4页
再论唐代的斋郎与挽郎  _第5页
资源描述:

《再论唐代的斋郎与挽郎 》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再论唐代的斋郎与挽郎有关唐代斋郎与挽郎的研究,一般散见于相关的学术论着中①,专论较少,目前仅见黄正建《唐代的斋郎与挽郎》一文,黄先生主要利用文献记载做制度研究②。毛汉光运用墓志拓片,在《唐代荫任之研究》一文中,也有部分内容专述唐代的斋郎与挽郎,主要对其释褐官职及官历进行分析③。以上学者的研究,使我们对唐代的斋郎和挽郎有了一定的基础性认识。但是,其中部分观点值得商榷,部分内容有待补充,如斋郎的人数、充任年龄与制度规定的差异、斋郎和挽郎的守选问题、唐代女子充任斋郎现象,以及斋郎的释褐官职等方面,大有进一步探讨的必要。    一、斋郎1.斋郎的人数设置张泽咸认为:“斋郎是皇帝致祭宗庙、郊社

2、的办事人,分为太庙斋郎、郊社斋郎”④。黄正建考证出,唐代斋郎主要有太常寺两京郊社署斋郎、宗正寺太庙斋郎和鸿胪寺司仪署斋郎,“合计唐代共置斋郎四百人”⑤。《新唐书》载:唐代斋郎862人⑥;《通典》载,唐代“斋郎五百五十二人”⑦,与黄正建先生的考证数字相差较大,值得深究。据文献史料:两京郊社署有斋郎一百一十人⑧;宗正寺辖下“太庙斋郎,京、都各一百三十人”⑨。鸿胪寺司仪署置斋郎三十人⑩;一说三十三人(11)。五岳四渎,“令各一人,正九品上,掌祭祀。右祝史三人,斋郎各三十人”(12)。武周及中宗时期,还有武氏崇恩庙,也设置有斋郎(13),只是不知何时设置、何时废除、人员数额怎样。可见,唐代除

3、太庙、郊社、鸿胪寺司仪署斋郎外,还有五岳四渎、武氏崇恩庙斋郎。是否还设置于其他部门,有待于更充分资料的发掘。据上引史料,唐代斋郎的人数设置具体可考者达670多人,远不止400。黄正建忽略的是五岳四渎的斋郎人员,这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群体,达270人之多。实际上唐代的斋郎人数,有唐一代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数字,而是处于动态的变化过程中。如唐德宗贞元元年(785)四月十三日敕:“准建中三年(782)二月二十三日敕,东都祠祭既停,其郊社斋郎,不合更置,并停者。其东都太庙斋郎、室长,请准郊社例停废”(14)。即废除东都的郊社和太庙斋郎。贞元八年(792)的敕令也提到:“其东都太庙及郊社斋郎,先并准敕

4、停讫”(15)。由此可知,德宗贞元时期,唐代斋郎的人数已经有了相当数额的减少。文宗太和八年(834),“礼部奏:明经、弘文馆生、太庙郊社斋郎、掌座等,共五百五十二人。今六色共请减一百三十八人。从之”(16)。六色减少后,还剩414人,斋郎人数的变动显而易见。因此,《新唐书》所载之862人,为唐代最盛时的斋郎人数;杜佑所载之斋郎人数,可能为德宗时期的斋郎人员设置,因为《通典》一书成于贞元十七年(801)。唐代斋郎的人数变动,大体上与门荫制的消长趋势一致。2.斋郎的充任年龄及守选《新唐书》载:凡斋郎“限年十五以上、二十以下,择仪状端正无疾者”(17)。从墓志材料来看,也存在例外,如卒于开

5、元二十年(732)的郭怿,“年十二,补太庙斋郎”(18);卒于天宝十四载(755)的郑氏,“年未十岁,以恩泽戚属,选为皇后斋郎”(19)。这些充任者的年龄皆在制度规定之外。由此表明,制度在实际操作中,并非完全象文字规定的那样死板,而是具有一定的弹性。这一现实,与斋郎的荫任资格在“实际执行时很有伸缩性”的情况大体相符(20)。唐代前期,斋郎要经六至八考,才可参加铨选(21)。至于其何时开始守选,以及守选时限为多长?目前为止,还没有充分的史料来证明,但斋郎守选是一无可争辩的事实。如唐敬宗《宝历元年正月七日赦文》中提到:“郊庙行事斋郎,减二年劳;……崇玄馆行事学生及斋郎、礼生,番考已满,所

6、司缘大礼却追入行事,各减一选”(22)。显然,斋郎番考满后,并没有立即参加铨选,而是处于守选状态,故朝廷重新征召他们“行事”时,给予“减一选”的优待。唐文宗太和元年(827)五月,礼部奏:“山陵挽郎,准光陵合补二百二十人。伏以近者仕进多门,身名转滥,苟循往例,为弊滋深。若便令停,又乖事体。今请补一百一十人,其余一百一十人,请取前弘文、崇文馆生及已考满太庙斋郎充;如人数不足,兼取前明经充。其中有未过者,请放冬集,仍减两选。已定各集者,减二选。从之。”(23)这里的斋郎考满后,同样没有立即放选,而是又被选充挽郎;优惠条件是“减两选”。众多史实表明,斋郎考满后,处于守选状态。类似史料在文宗

7、发布的《南郊赦文》、武宗发布的《加尊号后郊天赦文》、宣宗发布的《大中改元南郊赦文》中都有记载。(24)文宗时,针对斋郎冒名顶替增多的现象,朝廷要求御史台严加点检,“如有替代非正身者,当时禁身推问闻奏,当重科惩。既责躬亲,须议优奖,其斋郎委中书门下商量,量与减选”(25)。即只要本人亲自充任斋郎,可以受到减选的奖励。可见,唐代中后期斋郎考满守选是一无可争辩的事实。3.唐代的女性斋郎原则上斋郎没有女性充任一说,可现实中唐代却有女性充任斋郎的例子。如监察御史郑余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