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

珠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

ID:21168235

大小:78.50 KB

页数:18页

时间:2018-10-20

珠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_第1页
珠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_第2页
珠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_第3页
珠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_第4页
珠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_第5页
资源描述:

《珠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珠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依据与目的】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的经营服务及其监督管理。第三条【相关定义】网约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

2、车服务的经营活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以下称网约车平台公司)是指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企业法人。第四条【发展原则】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必要时实行政府指导价。第五条【管理部门】18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本市网约车行业管理。公安、通信、科工信、网信、工商、质监、商务、财政、发展改革、地税、国税、人社、人民银行等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网约车经营行为实施相关监督

3、检查。第六条【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和网约车发展定位,综合考虑人口、道路资源、环境保护等因素,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立网约车动态监测评估和调整机制,科学把握网约车运力规模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分担比例,适时调整网约车发展方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二章网约车平台公司第七条【网约车平台公司条件】申请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非本市注册的企业法人应当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二)具备开展网约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

4、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的条件,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须接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监管平台,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18服务器未设置在本市的,应当在本市设置备份系统并同步备份本市网约车运营数据。有符合规定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三)使用电子支付的,应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四)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五)在服务所在地有相应的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六)法律、法

5、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外商投资网约车经营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八条【经营许可申请材料】申请在本市经营网约车的,应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二)企业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同级通信、公安、税务、网信、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出具的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申请人为非本市企业法人的还应当提供在本市设立的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申请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四)投资人、负责人身份、

6、资信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18(五)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提供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的支付结算服务协议;(六)在本市的办公场所、负责人员和管理人员等信息;(七)具有符合规定的安全管理人员的证明材料;(八)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文本;(九)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第九条【许可审核】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在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

7、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在作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向申请人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并说明理由。第十条【经营许可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期限为4年。在许可有效期届满30日前,被许可人可以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延续许可有效期,市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第十一条【办理备案】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在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规定向企业注册地省级18通信主管部门

8、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后,方可以开展相关业务。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自网络正式联通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到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第十二条【暂停或者终止经营】网约车平台公司暂停或者终止经营的,应当提前30日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书面报告,说明有关情况,通告从事服务的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并向社会公告。终止经营的,应当在终止经营的10日内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及涉及车辆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交回原许可机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