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feguard measures保障措施

safeguard measures保障措施

ID:21125137

大小:247.00 KB

页数:16页

时间:2018-10-19

safeguard measures保障措施_第1页
safeguard measures保障措施_第2页
safeguard measures保障措施_第3页
safeguard measures保障措施_第4页
safeguard measures保障措施_第5页
资源描述:

《safeguard measures保障措施》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SafeguardMeasures保障措施一、保障措施的概述二、保障措施在现代贸易保护中的应用的情况和发展趋势三、实施条件和具体实施四、对中国的影响和对策一、保障措施的概述产生背景概念与相关措施的比较1.1保障措施制度产生背景l947年签署的关贸总协定(GATT)规定了保障措施条款。但在实践中GATT签约国日益频繁地使用旨在限制某种产品进口的所谓“灰色区域”措施,如“自愿出口限制”、“有序销售安排”等,影响了贸易的正常往来,因此,该保障措施条款合法性受到置疑。现在适用的《保障措施协议》产生于乌拉圭回合谈判,它明确禁止使用“灰色区域”措施。1.2

2、保障措施的概念俗称WTO的安全阀,全称“免受进口损害的保障措施”。如果WTO某成员方由于意外情况或因承担GATT义务,从而使某种产品进口数量急剧增加,严重损害或威胁国内相关产业时,该成员方可以在适当的时间和程度内,暂停履行他承担的义务,或修改关税减让,以消除、减轻这种损害或威胁。其目的是使缔约方所承担的条约义务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以便使他们在特殊情况出现时,免除其在条约中承担的义务,从而将已经造成的严重损害降低到最低程度或避免严重损害的威胁可能产生的后果。1.3与反倾销措施的比较保障措施是WTO成员方在公平贸易条件下保护国内产业的唯一手段;反倾销

3、针对不公平贸易采取的保护手段保障措施具有非歧视性,各项保障措施应对正在进口的产品适用而不问其来源;进口方征收反倾销税针对出口方,有明显的选择性保障措施可采取手段较多,如增加关税、实施关税配额、实施数量限制、举行双边或多边贸易谈判等;反倾销主要手段是征收反倾销税和价格承诺保障措施实施的条件比反倾销严格保障措施在结果上讲求利益的平衡,要求进口方给予出口方补偿,且出口方有报复的权利,对进口方,这是相当大的经济代价,一般国家不轻易使用;反倾销案的发起和反倾销税的征收不必付那么高的代价。保障措施在现代贸易保护中的使用的情况和发展趋势保障措施立案数量总体少

4、于反倾销,但近几年持续块数增长(参右图)1995:21996:51997:31998:101999:152000:262001:61印度和美国一直是使用最多的国家更多国家使用保障措施畜产品、食品和化工品最集中案件数量9596979899000125310152661实施条件和具体实施使用保障措施的条件保障措施的具体实施形式期限若干限制补偿与报复程序措施3.1适用保障措施的条件(一)某项产品进口激增,且进口激增是由于不可预见的情况和成员方履行WTO义务的结果;(二)进口激增对国内生产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产业造成了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三)

5、进口激增与对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之间存在因果关系。1、进口激增 指产品进口数量急剧增长,包括绝对增长和相对增长。绝对增长指产品实际进口数量增长;相对增长指相对进口方国内生产而言,进口产品所占市场份额上升(实际进口量并不一定发生改变)。2、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的威胁 所谓“严重损害”指“一国产业状况的重大全面减损”。“严重损害威胁”指明显迫近的严重损害,或者说是危急且显而易见的威胁指明显迫近的严重损害,或者说是危急且显而易见的威胁3、因果关系调查机关必须根据客观证据证明有关产品进口的增加与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之间存在因果关系。4、未

6、预见的发展 根据GATT第19条,只有发生了(在当初关税减让谈判时)不能合理预见的情况,即“未预见的发展”缔约方才能引用保障措施。5、无歧视 保障措施应针对一正在进口的产品实施,而不考虑其来源,即必须在无歧视(最惠国)待遇的基础上实施。保障措施的具体实施1、形式关税措施:征收高于GATT规定的关税进口数量限制:纯粹的数量限制和关税配额限制注意:应仅在防止或救济严重损害所必要的限度内实施。2、期限WTO成员仅应在防止或补救严重损害和便利产业调整所必须的期限内实施保障措施。一般不得超过4年可予延长全部实施期不得超过8年注意:除非根据新的调查,防止或

7、补救严重损害仍然有必要,且有证据表明该产业正在进行调整,期限才可延长。3、实施保障措施的若干限制 适用期限预计超过1年的保障措施,进口方应在适用期限内按固定时间间隔逐渐放宽该措施;如果实施期限超过3年,进口方须进行中期审议,并根据审查结果撤销或加快放宽该措施。延长期内的保障措施,不得比最初适用的措施严格,且应继续放宽。 对同一进口产品再次适用保障措施,应遵守以下规定:一般情况下,两次保障措施之间应有一段不适用的间隔期,间隔期应不短于第一次保障措施的实施期限,至少为2年;如保障措施适用期≤180天,且在该措施实施之日前5年内,未对同种产品采取两次

8、以上保障措施,则自该措施实施之日起1年后,可针对同种进口产品再次适用保障措施,实施期限至多为180天4、补偿与报复 由于保障措施针对的是公平贸易条件下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