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bot筹资方式在县乡公路建设中的应用

浅析bot筹资方式在县乡公路建设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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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析BOT筹资方式在县乡公路建设中的应用摘要:本文从准公共产品内涵分析出发来对县乡公路的性质进行必要的界下,在此基础上分析了BOT筹资方式在县乡公路建设中的可行性,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对策。关键词:BOT县乡公路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县乡公路是我国公路X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连接城乡的重要纽带。对于促进城乡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是农村发展的重要的基础设施。加强县乡公路的建设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利的条件,有利于增强农民的收入,让农民早日脱贫致富。县乡公路这种公共产品目前主要由政府来提供,但由于各级政府的财政收

2、入不平衡,一些地区的地方财政收入少不足以为县乡公路的建设提供足够的资金保障。因此,县乡公路建设资金的筹集成为当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应首要解决的问题。1、公共产品理论与县乡公路性质的界定公共物品最早的定义是这样给出的:纯粹的公共物品是这样的物品即每个人消费这种物品中不会导致别人对该种物品消费的减少(保罗·萨缪尔森)。公共物品概念的提出是为了将其与私人物品加以区分,后来由于某些公共物品的属性与纯公共物品有所区别,又提出了准公共物品的概念。将纯公共物品与私人产品进行比较,它的主要特性是其具有非排它性与非竞争性

3、及受益的不可分割性。非排它性是指任何人或组织都不可能排斥其它人对公共物品的享用。非竞争性主要是指一个人或团体对一种公共物品的消费不会对妨碍其他人或团体对该公共物品的享用。受益的不可分割性是指任何公共产品是向整个社会提供的,其效用为全社会享有,不可以将受益对象限制在一定的地域或范围内。然而准公共产品是指处于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中间的产品或服务。兼有私人产品与公共产品的性质,这类产品不能同时满足非排它性与非竞争性两个特点。它或者只具有非排它性或者只具有非竞争性。县乡公路是连接国道、省道干线公路,通往乡镇、村庄

4、的公路。主要包括村通村公路,村通乡、镇公路,乡、镇、村通往县城、国道,省道的公路及环村公路。它是沟通城乡物资、经济技术及文化交流的桥梁和纽带,加快县乡公路建设对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广大人民群众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具有重要意义。县乡公路作为连接县、乡、村的重要交通枢纽,它的受益对象具有一定的地域性,有些道路的直接受益者只是某一地区的群众,而其它地区的人民只能间接获取收益。因此不符合纯公共产品的受益的不可分割性的特点。此外,少数具备收费标准的县乡公路对其使用者收取一定的费用,因此可能将未交费的使用者排除在外,具

5、有一定程度的排它性。至于竞争性,县乡公路一般不会出现拥挤产状况,因此一般不会有竞争性。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县乡公路作为准公共产品,它具有某些私人产品的特性,决定了它的供给方式与纯公共产品有所区别,供给的主体不会仅限于政府,可以通过多种渠道来筹资。2、BOT模式在县乡公路建设筹资中的可行性分析目前我国县乡公路建设主要依靠中央补贴与地方财政支出,这种投资主体的单一化导致了许多问题的出现,如资金短缺导致无法开工或由于资金不能准时到位而导致工程延期等问题。为了解决由于资金问题而给公路建设带来的各种影响,我们必

6、须引入新的筹资渠道,保证资金及时下拔。目前许多学者提出了将BOT模式应用到县乡公路建设的筹资活动中。2.1BOT筹资方式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即建设-经营-移交。它是1984年土耳其总理奥扎尔首创的一种投资方式。它的含义是,政府(通过契约)授予项目投资者(包括外国企业和本国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经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项目,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项目无偿移交给政府。在

7、特许期内,项目公司通过对项目的经营,获得利润,用于收回投资成本,并取得合理的利润收入。BOT筹资方式主要是政府通过与本国或国外企业进行谈判、签约的方式授予项目投资者一定期限的特许经营权,在此期间,项目投资者要根据合同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公路的建设,并定期对公路进行维护。同时项目投资方在此期间拥有此段公路的所有权,可以通过向使用者收取一定费用来收回其投资并获得利润。2.2BOT筹资方式的可行性分析BOT筹资作为一种经营性项目的筹资方式,在我国县乡公路建设中有一定适用性。我国《公路法

8、》第二十一条规定:“筹集公路建设资金,除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拨款外,可按规定决定征收用于建设的费用;可依法向国内外金融机构、外国政府贷款;国家鼓励国外经济组织投资用于公路建设等”。这一规定为BOT筹资方式在县乡公路建设与养护中的应用提供的了法律保障。此外,各级地方政府也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来鼓励国内外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参与到县乡公路建设中。其次,县乡公路作为准公共产品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可以应用BOT模式进行筹资。县乡公路作为准公共产品既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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