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他人配偶通奸之侵权责任——从司法裁判的视角进行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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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他人配偶通奸之侵权责任一判的视角进行考量从司法裁内容提要:本文立足于司法实务研究了一方与他人配偶通奸之侵权责任问题,分析了该种行为侵犯何种权利的各种观点。对于这些观点的取舍,文章认为从司法裁判的视角进行考量,应当遵循法官释法而不能造法的原则,采取解释论的方法进行裁判解释,进而认为这种行为构成侵犯一般人格权,应承当赔偿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的责任。关键词:侵权责任/解释论/一般人格权一、引言社会转型时期,人们的价值观念正在发生不断的变化,各种不道德的性行为频繁发生,如“一夜情”、“包二奶”“姘居”等通奸

2、行为时有所见。这些行为产生了各种社会问题,引发了很多诉讼,有很多法律问题值得研宄。那么假设甲与乙通奸,对乙之配偶丙应承当什么样的侵权责任?甲侵犯了丙的何种权利?对这些问题,因法律没有明文规定[1],各种见解分歧,司法实务中这类案件层出不穷,很有探讨的必要。须知“法律之沉默,不是问题之结束,而是问题之提出,也是法律思维及创造活动的开始”[2]。故笔者拟立足于司法实务对这些问题展开研究。二、据以研宄的判决(一)邵东法院(XX)邵东民初字第512号民事判决的基本案情原告曾某与被告佘某系夫妻,XX年佘某与被

3、告唐某开始有不正当关系,并于XX年5月生下女孩曾某燕。XX年曾某得知事情真相后起诉被告唐某,要求支付曾某抚养曾某燕的抚养费9000元,赔偿精神损失费50000元。(二)法院之裁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唐某与原告之妻违反社会公德,发生不正当关系,并非婚生一女曾某燕,原告曾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为被告唐某代为抚养小孩,而该小孩应当由其生父唐某承担相应的抚养义务,故被告唐某应当支付给原告代为抚养小孩的费用90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8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健康权是指公民对其身体的生理机能和

4、良好心理状态应享有的权利。被告的行为违反社会公共道德,是一种直接故意的侵权行为,干扰了原告的正常生活,是对原告良好心理状态的侵害,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和痛苦,后果严重,精神损害是显而易见的,被告应当给付原告精神抚慰金。鉴于精神损害赔偿金应当与侵权行为后果相对应,同时考虑到本地的经济实际情况,精神抚慰金应酌定为10000元为宜。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8条、第106条第2款、第120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2款,第8条第2款,第9条

5、第3款、第10条第2项和第6项之规定,判决:1,被告唐某支付给原告曾某小孩抚养费9000元;2,被告唐某赔偿原告曾某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3]。三、与他人配偶通奸侵犯了通奸方之配偶的何种权利案例中唐某与佘某通奸,对佘某之配偶曾某构成侵权应无疑义。当然,在本案中佘某对曾某同样存在侵权行为,佘某与唐某对曾某构成共同侵权。但本文为了研宄的方便,不涉及佘某的侵权行为,也不涉及佘某与唐某的共同侵权行为,只研究唐某侵犯了曾某的何种权利。对这个问题,学术界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笔者总结大体有如下几种观占.门、

6、、•(一)侵犯夫权说。此说认为与他人配偶通奸是侵害侵害夫权的行为。因为在古代,夫权是一种不平等的权利。在配偶之间,丈夫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利,可以支配夫妻之间的任何利益,其中还包括妻子的人身。在妻子一方,必须遵守夫权的约束,服从夫权,不得逾越丈夫的监控,更不得侵害夫权。如果妻子与人通奸则侵害夫权,要承担严厉的法律制裁。在古代法上,可以对妻和通奸者处以刑罚,直至剥夺生命。在近代,则追究通奸者的民事责任。因该说违反男女平等原则,反映了当时社会对夫权的尊崇和对妇女的歧视,妻子与人通奸侵犯了夫权,丈夫与人通奸则

7、理所当然不构成侵权,故此说为学者所不采[4]。(二)侵犯名誉权说该说认为一方与他人配偶通奸侵犯了通奸方之配偶的名誉权。台湾学者认为:“配偶与第三人通奸,受害配偶感到悲愤、羞辱、沮丧,其情形严重者,可谓为名誉权受到侵害,虽非财产上之损害,亦得请求相当之慰抚金。”[5]在实践中,大陆法多数国家也以名誉损害责令这种行为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联邦德国在审判实践中,不仅对妨害婚姻关系的第三人追究名誉损害赔偿责任,而且在该婚姻关系依法解除后,还可以对有过错的配偶追宄名誉损害赔偿责任。(三)侵犯配偶权说此说认为,一

8、方与他人配偶通奸侵犯了通奸方之配偶的配偶权,应承担侵害配偶权的民事责任。破坏婚姻关系的行为所直接侵害的客体,是配偶权,造成的直接损害结果,是配偶身份利益的损害。因此,依破坏婚姻关系行为的实质,认其为侵害配偶权的侵权行为,是最准确的。有学者认为:配偶权,是配偶双方互相享有的请求对方为体现特定配偶身份利益的作为和不作为的基本身份权。配偶权主要包括住所决定权、同居权、要求对方保持贞操权。其中,同居权是指配偶一方要求他方共同居住于某一固定场所,共同起居饮食,互相帮助及进行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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