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1005467
大小:1.27 MB
页数:32页
时间:2018-10-17
《【王卫国】发酵饲料相关法规标准概述》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特别说明所有PPT资料仅供参会代表学习参考请勿再次上传至各种网络平台(请尊重各位专家老师的成果,否则将不再提供电子版PPT)感谢各位代表的理解与支持!会务组发酵饲料相关法规标准概述王卫国教授河南工业大学生物工程学院wwgzl@163.com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委员农业部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料生产许可证审核专家全国饲料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粮油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粮油学会饲料专业分会副会长中国粮油学报、粮食与饲料工业、饲料工业杂志编委中国畜牧兽医学会动物营养分会理事畜牧学河南省一级重点学科学科带头人王卫国教授一.我国发酵
2、饲料的相关法规总体而言,对于发酵饲料我国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安全性评价、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生产安全等方面的研究、制定、发布、实施方面还不能适应当前市场的需求。因此,“十三五”期间应加强这方面的研究。1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609号)要点: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饲料,使之工业化加工制作的供动物食用的产品,包括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目前我国并未批准生产发酵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也无相关产品标准。目前我国仅发布了1个发酵饲料原料的农业行业标准即NY/T2218-2
3、012饲料原料发酵豆粕。)我国发酵饲料的相关法规一.我国发酵饲料的相关法规1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609号)要点: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发酵豆粕应当是经工业化发酵生产的产品。本条例所称饲料添加剂,是指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饲料原料目录和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第五条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质量安全制度,对其生产、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负责。第七条国家鼓励研制新饲料、新饲料添
4、加剂。研制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应当遵循科学、安全、有效、环保的原则,保证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我国发酵饲料的相关法规我国发酵饲料的相关法规一.我国发酵饲料的相关法规1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609号)要点:第八条研制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投入生产前,研制者或者生产企业应当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定申请,并提供该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样品和下列资料:(一)名称、主要成分、理化性质、研制方法、生产工艺、质量标准、检测方法、检验报告、稳定性试验报告、环境影响报告和污染防治措施;(二)国务
5、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试验机构出具的该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饲喂效果、残留消解动态以及毒理学安全性评价报告。申请新饲料添加剂审定的,还应当说明该新饲料添加剂的添加目的、使用方法,并提供该饲料添加剂残留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的分析评价报告。我国发酵饲料的相关法规我国发酵饲料的相关法规我国发酵饲料的相关法规一.我国发酵饲料的相关法规1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609号)要点:第十条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应当同时按照职责权限公布该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产品质量标准。第十一条新
6、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监测期为5年。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处于监测期的,不受理其他就该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申请和进口登记申请,但超过3年不投入生产的除外。生产企业应当收集处于监测期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质量稳定性及其对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影响等信息,并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状况组织跟踪监测,证实其存在安全问题的,应当撤销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并予以公告。我国发酵饲料的相关法规我国发酵饲料的相关法规我国发酵饲料的相关法规我国发酵饲料的相关法规一.我国发酵
7、饲料的相关法规1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609号)要点:第三章 生产、经营和使用第十四条设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符合饲料工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厂房、设备和仓储设施;(二)有与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专职技术人员;(三)有必要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人员、设施和质量管理制度;(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要求的生产环境;(五)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六)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规定的
8、其他条件。我国发酵饲料的相关法规1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609号)要点:申请人凭生产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申请续展。第十六条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取得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生产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