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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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考核标准得分: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责任单位计分方法得分扣分理由装饰装修协会管理标准1.制订本行业的自律公约,进行行业自律管理,规范行业行为。市房产局、市建设局各区政府未制定扣1分/处。2.组织开展行业学习、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动态管理、行业技能大赛、行业信用评比、商务活动、交流考察等各种活动。不合要求扣0.5分/处。3.成立消费者投诉站,受理住宅装修的咨询和投诉。未成立扣1分/处;未受理0.2分/次。4.承担住房与建设等管理部门委托的职能。不符合要求扣0.5分/处。5.发现装饰装修企业及其技术人员有

2、违反法律或本规定的装饰装修行为,应当及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并协助依法处理。不符合要求扣0.2分/次。6.搭建信息平台,实施信息披露,报相关部门列入诚信体系考核。不符合要求扣0.2分/处。7.为会员单位搭建资金、技术、劳务等能够促进行业发展壮大的各种支持和服务平台。不符合要求扣0.2分/处。8.与各辖区社区居委会及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常态联系机制,实行资源信息共享。不符合要求扣0.2分/处。9.配合政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开展装饰装修行业专项活动。不配合扣0.2分/次。装饰装修活动管理标准1.装饰装修企业和个体经营者

3、应当取得辖区住房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资格的认定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自觉接受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检查。市建设局、市工商局各区政府不符合要求扣0.2分/处。2.从事装饰装修的施工技术人员,应当参加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和劳动技能鉴定,并取得相应的《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市建设局、各区政府未取得资质扣0.2分/处。3.装饰装修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应当严格执行《克拉玛依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对装修人违反规定的行为,应当予以拒绝。市房产局、各区政府不符合

4、要求扣0.2分/处。4.装饰装修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应当加强质量管理,遵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它技术标准,保证住宅装修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扣0.5分/处。5.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隐蔽工程完工后,装饰装修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应当通知装修人或监理员核验。不符合要求扣0.5分/次。56.装饰装修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加强安全管理,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和施工现场的安全。不符合要求扣0.5分/处。7.装饰装修企业和个体经营者要建立和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对室内装

5、修工程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做到持证上岗。不符合要求扣0.2分/处。8.装饰装修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建筑工程质量规范和水、电、暖等设计安装规范施工。不符合要求扣0.2分/处。9.装修人自行进行住宅装修的,负责水、电、暖、燃气等施工的人员应持有相关技能的上岗证书或从业资格证。不符合要求扣0.5分/处。10.装饰装修企业或个体经营者所用设计人员当遵守本规定和有关设计规范,保证设计的质量,并在设计的图纸上签字盖章。在设计中,不得采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材料和设备。不符合要求扣0.5分/处。11.设计人员应当与装修

6、人委托的装饰装修企业或个体经营者进行技术交底,装饰装修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在装修过程中遇到设计上的问题,设计人员应当到现场进行协调,并提供设计服务。不符合要求扣0.2分/处。12.装饰装修企业、个体经营者或装修人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方案,不得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以及扩大承重墙上原有门、窗尺寸,不得擅自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不符合要求扣0.5分/处。13.进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不得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或者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不得损坏房

7、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不得有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不符合要求扣0.5分/处。14.装饰装修企业、个体经营者或装修人在装饰装修过程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坏公共部位和设施。确需临时占用公共空间的,应事先征得物业服务企业同意确认,并不得妨碍正常通行,影响他人生活。不符合要求扣0.5分/处。15.装修活动侵害邻里合法权益的,应自觉排除妨碍,恢复原状;造成相邻住宅财产损失的,应予赔偿。不符合要求扣0.5分/处。16.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不得改变住宅外

8、立面,在非承重墙上开门窗。确需改变的,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市规划局、市房产局市行政执法局各区政府不符合要求扣0.5分/处。17.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确需拆改的,应当经供暖和燃气管理单位批准。市建设局、各区政府不符合要求扣0.5分/处。518.装饰装修活动中禁止私自开关停水连头,确需停水方能进行施工的,应当向供水管理单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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