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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产业集聚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编号:HNYDPY-QFCG-2018-15采购人:清丰县国土资源局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零一八年八月 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投标人须知9一.说明9二.谈判文件10三.投标文件的编写10四.投标12五.开标14六.评标14七.授予合同16八.废标条件和招标方式变更17九.纪律和监督17第三章谈判程序19评标办法前附表19第四章合同(格式)23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310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第42页 清丰县产业集聚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一、招标条件: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清丰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就清丰县产业集聚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二、招标概况:1.采购项目编号:HNYDPY-QFCG-2018-152.采购项目名称:清丰县产业集聚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预算金额:36万元;5.采购内容:依据《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规程(2014年度试行)》、《开发区发展方向区划定实施方案》等技术标准,有序组织参评开发区开展评价工作,对评价范围内的各类开发区的“主区”和“发展方向区”进行全面综合评价;6.编制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的规定;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需同时具有河南省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测绘资质专业范围需包括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不动产测绘;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测绘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企业参加过2018年度河南省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技术培训,需在河南省土地网上打印网上查询页;4、企业近两年承担过开发区集约利用评价项目业绩至少一项,以合同原件为准;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6年度、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等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的企业以成立之后的年份为准);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8年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证明材料);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投标人须提供“第42页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查询网页截图(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时间在本项目报名期间内(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内));9、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前查询相关信息并做到投标文件中;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报名须知: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在濮阳市政府采购网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不需要报名,不需要注册。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月日至2018年月日。3、文件下载网站:濮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puyang.hngp.gov.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ngp.gov.cn/五、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六、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相应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并提供缴费凭证;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元;人民币叁仟元整;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银行行号:105502000357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若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正确分配保证金,则按未递交保证金处理。七、投标文件的递交:第42页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月日15:30。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九、联系方式:招标人:清丰县国土资源局联系人:魏女士电话:18530329938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女士电话:0393-8593977、15890476960本公告解释权归招标采购单位。第42页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采购人名称:清丰县国土资源局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185303299052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393-8593977、158904769603采购项目编号:HNYDPY-QFCG-2018-15采购项目名称:清丰县产业集聚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4采购内容:依据《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规程(2014年度试行)》、《开发区发展方向区划定实施方案》等技术标准,有序组织参评开发区开展评价工作,对评价范围内的各类开发区的“主区”和“发展方向区”进行全面综合评价;5预算金额及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6万元;6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的规定;7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需同时具有河南省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测绘资质专业范围需包括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不动产测绘;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测绘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企业参加过2018年度河南省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技术培训,需在河南省土地网上打印网上查询页;4、企业近两年承担过开发区集约利用评价项目业绩至少一项,以合同原件为准;第42页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6年度、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等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的企业以成立之后的年份为准);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8年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证明材料);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查询网页截图(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时间在本项目报名期间内(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内));9、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前查询相关信息并做到投标文件中;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相应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并提供缴费凭证;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元;人民币伍仟元整;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银行行号:105502000357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若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正确分配保证金,则按未递交保证金处理。9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时间起60日历天。10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且正本和副本内容必须一致,第42页 另附一份电子版(U盘)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月日15:30(北京时间)1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13签字或盖章要求:见投标文件的编制14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胶结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及标段投标文件谈判文件编号:招标人:清丰县国土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投标人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2018年月日时前不能启封15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16谈判小组的组建:谈判小组构成:采购人代表1人和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2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7定标方式:本项目中标人唯一,合理最低价中标。18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各投标人。19编制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20采购最高限价:36万元;21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支付。22解释: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第42页 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清丰县产业集聚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2.定义2.1采购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单位。2.2投标人:根据采购合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合格投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款。2.4中标人:接到并接受中标通知书的投标人。2.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谈判文件要求提交的文件。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费用承担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中标人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等文件的规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代理服务费。6.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7.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第42页 二.谈判文件8.谈判文件的构成8.1谈判文件用以阐明本次招标的服务要求、采购程序和合同条件。谈判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项目概况第四章评审办法第五章合同(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的格式8.2谈判文件的澄清及修改采购人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8.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合同格式的所有事项和格式要求,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拒绝的风险。8.4照抄或复印谈判文件要求的、手写的、未按规定签署的投标文件将导致不被接受。三.投标文件的编写9.报价语言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报价来往的函电均使用简体中文。投标人提供的外文资料应附有相应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10.投标文件计量单位除在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公制计量单位。第42页 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投标文件包括下列部分:一.报价部分(一)报价函(二)开标一览表二.资格证明文件部分(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三)投标人近两年业绩(四)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五)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六)投标保证金(七)售后服务承诺函(八)无行贿查询网页截图(九)信用中国截图三.其他补充资料11.2投标文件应与谈判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格式次序一一对应。12.报价要求12.1投标人应按照谈判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文件、报价一览表等。12.2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但不包括合同规定的价格调整。投标人自主考虑报价,合同实施应付价款以人民币支付。投标人在报价时还应考虑设计周期内的物价上涨、政策性调整等诸多因素以及由此引起的费用变动并计入报价。第42页 12.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结合现行标准自主进行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限价。13.报价货币除非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所有供货项目用人民币报价。14.投标有效期14.1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而予以拒绝;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15.投标保证金15.1投标保证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金额、缴纳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必须确保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前到账,否则视为未递交。15.3返还方式:开评标结束后退还未进入候选人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购合同签订后退还进入前三名中标候选人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5.4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一)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的;(二)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16.投标文件的格式和文件签署16.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应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副本应与正本内容一致,若副本与正本存在文字或表述的不符之处,以正本为准。16.2投标文件应使用打印、复印或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文字要清晰,语意要明确。投标文件须按谈判文件要求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可以使用正本复印,但封面需加盖单位公章。第42页 16.3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和插字,若为了改正必须这样做时,均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修改处签名,否则修改无效。四.投标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一起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胶结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17.2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正面须标明以下字样:项目名称及标段投标文件谈判文件编号:招标人:清丰县国土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2018年月日时前不能启封。17.3如果密封袋上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采购人拒收未成册和未按以上要求封装的投标文件。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名。17.4未按本章第17.1项至第17.3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如果因投标人名称、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未写清楚而使投标文件遗失;或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开启、失密等情况,采购人概不负责。18.投标文件递交1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2页 18.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3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8.4投标人必须在本须知前附表列明的时间期限内由专人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并签到,采购人不接受邮寄等其它递交方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18.5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如果决定延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至少应在原定的投标截止期前3天,将此决定通知所有投标人。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9.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7款、第18款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19.2在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19.3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报价,否则根据投标人须知第15.4条款的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五.开标20.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并签到。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会议时应出示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21.投标人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谈判会议。21.1开标需携带的资料(1)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投标人近两年第42页 业绩(4)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5)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证明材料(6)投标保证金(7)其他相关材料;六.评标22.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组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1人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2人构成;参加评标的专家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2.1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22.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2.3投标文件的初审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响应程度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谈判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谈判文件视为无效投标:1谈判文件没有谈判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其谈判文件将不被接受;2谈判文件关键内容未填写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其谈判文件将不被接受;3谈判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4谈判单位在谈判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其谈判文件将不被接受;第42页 22.4投标文件的澄清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谈判小组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初步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2.6谈判(1)第一轮谈判:谈判小组逐家研究投标人所投谈判文件中情况,质量保证、编制周期、服务能力等内容,并按照谈判文件中的报价作为第一次报价。(2)第二轮谈判:谈判小组对第一轮谈判中所发现的问题与投标人进行第二轮谈判,投标人同时提交最终报价。(3)谈判小组根据两次谈判的内容,综合评价最终报价和经验、质量、等内容且报价合理的原则确定出成交投标人,原则以第二次报价最低报价的谈判人作为中标候选人,但不排除重点参考编制周期的情况。七.授予合同24.定标方式采购人及谈判小组在谈判过程中应当从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中,根据所提供服务及报价进行择优选择,谈判小组根据二次所报价格择优确定中标人,并编写谈判报告,本项目中标人唯一。第42页 在谈判结束后将谈判报告送采购人。经采购人确认,预成交投标人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真实有效、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后,确定成交投标人。如在考察中发现预成交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存在虚假或不具备承担项目能力的,确定成交投标人按照排名顺序顺延。2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14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26.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如出现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情况,采购人保留因此原因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以及宣布招标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7.签订合同27.1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八.废标条件和招标方式变更28.废标条件28.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以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谈判文件作实质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8.2采购方式变更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将重新组织招标;或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批准,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第42页 九.纪律和监督29.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30.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31.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32.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34.质量验收34.1服务质量按国家规定验收;34.2服务质量必须与报价许诺及合同要求一致,否则买方有权拒绝接收;34.3如果中标投标人没有按约定的时间、质量、数量交货,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获得经济上的赔偿。35.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第42页 第42页 第三章谈判流程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初步评审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投标文件签字盖章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符合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规定无行贿查询网页截图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规定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规定编制周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第42页 评审办法正文1.审查方法1.1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采用依次逐项审查方法,一项不通过不可进入下一项审查。不能通过审查的报价文件即为作废。通过二项审查的报价文件为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规定,报价有效。1.2竞争性谈判采购小组判断报价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报价文件本身而不依靠其他外部证据。2.审查标准2.1形式审查标准详细审查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响应性审查标准详细审查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审查程序3.1初步审查3.1.1竞争性谈判采购小组依据本章第2款规定的标准,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形式、响应性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审查。3.2谈判小组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进行二次报价。3.3通过二项审查的投标人还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3.3.1不按竞争性谈判采购小组要求澄清或说明的;3.3.2在参与采购活动中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3.4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在审查过程中,竞争性谈判采购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的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和竞争性谈判采购小组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3.5谈判3.5.1第42页 经审查合格后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进入谈判程序,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投标人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小组分别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报价、货物说明、质量保证和服务承诺部分与投标人进行重点谈判。采购人及谈判小组在谈判过程中应当从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中,根据所提供材料及报价进行择优选择,谈判小组根据二次所报价格择优确定中标人,并编写谈判报告,本项目中标人唯一。3.5.2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参数、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5.3谈判进行两轮,一次谈判结束后,投标人可根据谈判内容进行二次最终报价,最终投报价格以二次报价为准。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采购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采购需求,须经谈判由投标人提供最终投报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投标人的投报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谈判小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5.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第42页 判情况退出谈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谈判的投标人的保证金。3.6编写谈判报告,推荐成交候选投标人3.6.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将谈判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6.2在谈判结束后将谈判报告送采购人。经采购人确认,预成交投标人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真实有效、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后,确定成交投标人。如在考察中发现预成交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存在虚假或不具备承担项目能力的,确定成交投标人按照排名顺序顺延。3.6.3谈判小组需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的违法违规行为。3.7确定成交投标人3.7.1谈判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谈判结果书面通知各投标人,经采购人考察合格后,向成交投标人、采购人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成交投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7.2成交投标人应在接到领取《中标通知书》的通知后3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该投标人放弃成交项目,参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第20条规定处理。3.7.3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投标人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还谈判响应文件。3.8签订合同3.8.1采购人和成交投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根据谈判文件和成交投标人的谈判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数额的,成交投标人应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应向成交投标人退还谈判保证金,给成交投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第42页 第四章合同(格式)(以采购人最终认定的统一格式为准)(一)、政府采购合同条款1.术语定义本政府采购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政府采购合同”指供需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供需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政府采购合同的所有文件。1.2“政府采购合同价”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1.3“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指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清单(同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中所规定的硬件、软件、安装材料、备件及专用器具、文件资料等内容。1.4“服务”指根据政府采购合同规定供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安装、测试、调试、培训、维修、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保修期外的维护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1.5“需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取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采购单位。1.6“供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中标供应商。1.7“检验”指需方的最终用户收货后,按照本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进行的检测与查验。1.8“清丰县县级政府采购验收报告”指采购单位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合同履约验收意见书形成的反映采购单位和组织验收机构意见的文件。1.9“技术资料”指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所应具备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或使用指南、操作手册、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电路图、产品演示等文件及音像资料。第42页 1.10“保修期”指自《清丰县县级政府采购验收报告》签署之日起,供方以自担费用方式保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正常运行的时期。1.11“第三人”是指本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1.12“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1.13“招标文件”指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1.14“投标文件”指供方按照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和递交,并最终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投标文件。2.技术指标2.1交付产品的技术指标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及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要求及投标响应表”的承诺内容相一致。2.2除技术指标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公制。3.交货供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货。4.付款4.1供方交货的同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等。4.2付款方式、条件:需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条件付款。5.验收5.1供方提交的货物由需方负责验收。5.2需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接收货物,在接收时对货物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数量、外观以及配件等进行验收。需方对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如有异议,应从验收结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方式提出。验收通过后,需方向供方收取本政府采购合同第4.1款所列明的销售发票等文件并在《清丰县县级政府采购验收报告》上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作为验收合格、同意付款的依据。5.3货物保修期自《清丰县县级政府采购验收报告》签署之日起计算。6.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第42页 6.1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6.2供方应保证所供货物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6.3供方保证,供方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货物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7.包装要求7.1除政府采购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交货地点。因包装出现问题导致货物毁损的,由供方向需方直接承担责任。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书。8.伴随服务8.1供方应提供所交付货物的全套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等。8.2供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8.2.1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8.2.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8.2.3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如果招标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8.2.4在制造厂家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需方人员进行培训。8.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9.质量保证期9.1以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规定,则以投标文件为准。9.2如果招标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制造厂商的有关文件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10.质量保证第42页 10.1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供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交付后不少于本合同第9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应对其交付的货物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10.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规格型号、配置、技术性能、原产地及制造厂商以及其它质量技术指标与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10.3如果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在本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或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负担,并且需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方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11.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11.1供方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以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规定,则以投标文件为准。11.2投标人应按如下内容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11.2.1产品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合同约定进行初验。在试运行期间,由于产品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供方须更换或进行修复,试运行期重新计算。11.2.2初验后,设备再次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合同约定进行下一步验收工作,进行终验。全部达到要求时,采购单位方可签署《清丰县县级政府采购验收报告》。11.2.3保修期间供方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产品。如果系统、设备等发生故障,供方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修理、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11.2.4保修期内,供方提供电话、电子邮件、Web、现场服务等方式的技术支持,对用户的现场服务要求,供方必须按投标文件做出的承诺进行响应。11.2.5保修期内,供方应对出现故障无法修复的产品或无法正常运行的系统,提供替代产品以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第42页 11.2.6保修期内,供方应投标时的承诺提供相关服务。11.2.7供方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免费升级方案和升级服务。在质保期内,供方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投标货物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供方仍须对因投标货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11.2.8在保修期结束后,产品寿命期内供方必须继续提供对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升级等的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应说明服务的响应时间、取费标准。11.2.9供方不能满足以上要求,采购单位有权向供方提出索赔。12.违约责任12.1如果供方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交付政府采购合同货物和提供服务;或供方在收到需方要求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的通知后10日内或在供方签署货损证明后10日内没有补足或更换货物、或交货仍不符合要求;或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12.1.1供方不能交付产品,供方向需方支付未交付部分产品款总值5%的违约金;12.1.2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2.1.3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货物并修补缺陷部分以达到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也应相应延长;12.1.4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赔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12.1.5供方同意退货,并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需方所退货物的全部价款退还给需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需方为保护货物所支出的其它必要费用;12.1.6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第42页 12.2如果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违约通知书后10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需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需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12.3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12.3.1供方未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向需方交货时,则每逾期一日,供方应按逾期交付货物价款总值的1%计算,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但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供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并不免除供方交货的责任。12.3.2如供方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后10天内仍未能交货,则视为供方不能交货,需方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供方除退还已收取的货款外,还应向需方偿付全部货款10%的违约金。12.3.3供方所交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需方有权拒收产品,供方应负责更换并承担因更换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因更换而造成逾期交货,则按逾期交货处理。12.3.4供方不能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付产品,供方向需方支付未交付部分产品款总值5%的违约金。12.4需方的违约责任12.4.1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向供方偿付拒付部分产品款总额5%的违约金。12.5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各项义务。13.不可抗力13.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13.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第42页 13.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4.争端的解决14.1需方和供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10天内仍不能解决,可向有关政府采购合同管理部门提请调解。14.2如果调解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4.3因产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河南省濮阳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由其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鉴定,供需双方均应当接受。14.4因政府采购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5.违约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5.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起作用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政府采购合同。15.1.1如果供方未能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和服务;15.1.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15.2如果需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政府采购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供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供方应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5.3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6.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政府采购合同转让和分包除招标文件规定,并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第42页 18.适用法律:本政府采购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19.政府采购合同生效19.1本政府采购合同在需方、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19.2本政府采购合同一式四份,需方,供方、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各执一份。20.政府采购合同附件下列文件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政府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0.1招标文件;20.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20.3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评标现场的质疑答复;20.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20.5中标通知书;20.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上述政府采购合同附件如果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为准。第42页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42页 正本/副本清丰县产业集聚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谈判文件项目编码:HNYDPY-QFCG-2018-15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第42页 目录一.报价部分(一)报价函(二)开标一览表二.资格证明文件部分(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三)投标人近两年业绩(四)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五)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六)投标保证金(七)售后服务承诺函(八)无行贿查询网页截图(九)信用中国截图三.其他补充资料第42页 一.报价部分(一)报价函清丰县国土资源局:经研究,我决定参加项目编号为:HNYDPY-QFCG-2018-15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并提交投标文件。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1、按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我单位经研究谈判文件后,愿以编制周期,报价一览表中的总价,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本次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2、投标文件有效期为日历天,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按期、按质、按量提供货物。4、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5、我们同意按谈判文件规定遵守贵单位有关采购的各项规定。6、我方若未成为中标人,贵单位有权不做任何解释。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投标人全称(印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第42页 (二)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单位:人民币(元)投标人名称投报总价:大写:元小写:元编制周期质量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投标保证金(已提交)采购内容投标有效期注:1.该表供谈判会议时使用,投标人须按规定的格式填写。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第42页 二.资格证明文件部分(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职务)为我单位授权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清丰县产业集聚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的采购活动。授权代理人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授权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授权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第42页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单位名称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联系人成立时间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职称法人营业执照证号注册资金开户行名称银行帐号单位总人数其中高级职称人员(人)中级职称人员(人)其他人员(人)近3年合同总价(万元)说明:本表后应附有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第42页 (三)投标人近两年业绩序号项目名称合同费用发包人编制周期项目负责人合同日期注:后附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第42页 (四)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五)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六)投标保证金(此处为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第42页 (七)售后服务承诺函供应商应提供详细完善的售后服务承诺,为响应本次采购出具的售后服务计划第42页 (八)无行贿查询网页截图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查询网页截图(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查询时间在本项目报名期间内)(九)信用中国截图三.其他补充材料第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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