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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中后期的盐税》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明代中后期的盐税盐是一种特殊的商品,洪武初年,即陆续设立两淮等六都转运盐使司、广东等七盐课提举司,推行盐专卖制度。(注:朱元璋立国之前,曾实行过食盐的非专卖制度,“置局设官,令商人贩鬻,二十取一,以资军饷。”(《明史》卷80,《食货四》)抽取商税。)其主要内容是:民产(官拨荡地,官给灶具,官支工本,由佥派之灶户进行生产)、官收(包括以工本米钞垄断灶户的正额盐课、低价购买灶户的煎剩余盐)、商运商销(开中制)。 专卖制下,商人纳盐价及各类税费于官后,盐就进入了事实上的商运商销过程,与其他商品无异。盐税为商业税之大宗,岁征约
2、250万两,在国家财政中举足轻重,“国家财赋,所称盐法居半者,盖岁计所入止四百万,半居民赋,其半则取给于盐筴。”(注:《明经世文编》卷474,李汝华《户部题行盐法十议疏》。)本文将以两淮盐运司为例,对明代中后期开中制下的盐税征收作一初步探讨。边镇 引数 引价(两) 总价(两)甘肃 127,000 0.45 57,150延绥 120,712 0.5 60,356宁夏 84,980
3、 0.5 42,490宣府 143,488 0.5 71,744大同 73,379 0.5 36,689.5辽东 61,812 0.5 30,906固原 27,878 0.5 13,939山西 56,781 0.5 28,390.5蓟镇 9,119
4、 0.5 4,559.5合计 705,149 - 346,224.5 资料:《穆宗实录》卷12,隆庆元年九月丁丑条;《神宗实录》卷233,万历十九年三月戊申条。 以705,180引计,引价共346,240两(705,149引的346,224.5两,加上31引的15.5两)。因为边镇远离扬州,边商需经长时间跋涉才可抵扬售引,得到引价补偿,再返回边卫,此中利息当计入成本,年息30%(以下皆同),半年利息共51,936两。引价而外,边商送仓钞到运司办理登记勘合之手
5、续,称投验勘合,每百引淮南0.7两,淮北0.6两,共4,760.104两。为换取盐引,还必须起纸关引,即先纳纸价(盐引印刷费和纸价)于南京户部,而后取引,每百引,淮南0.8两,淮北0.7两,共5,465.284两。三项共计408,401.388两。 边商售引于内商,部议定价每引0.65两,共可得价458,367两,可获利49,965.612两。 内商买下边商盐引,输银运司,下场配盐,达仪真售与水商。成本开支如下: 1、买下边商盐引,其价458,367两。从嘉靖中开始,皆预行开中,即今年年底开中明年盐引,有别于原来的
6、每年先征盐课再行开中,这样,内商实际上要早一年预付此项成本,年息137,510.1两。 2、淮盐1包用引1张,重570斤,其中正盐245斤,余盐285斤,(注:余盐收买,经历了许多变化:成化中,令商收买,商给米麦以赈贫灶;弘治中,侍郎李嗣请令商人买余盐以补正课;正德中,允许缺盐场分灶户买他场余盐以调剂;嘉靖中,正盐给引目,下场关支,余盐给小票,召商收买,价银解部;隆庆4年,御史李学诗主张罢买余盐,令商灶自相交易;万历中,两淮余盐同嘉靖之法。)为此余盐及加带,每包尚需0.80两,共计564,144两。 3、下场支盐,火
7、盐1桶150斤,1引5桶,每桶价0.07-0.08两,1引0.35-0.40两,共246,813-282,072两。 4、下场支盐时,每引需上纳0.05两,存留司库,以备赈灶,称赈济银(或备荒银),每年此项加上修漕河盐河等银共20万两。 5、科罚银。本意指开中纳粮品质粗劣而科取罚银,后来成为常例,每引0.2两,共计141,036两。 6、割没银。商盐出场后,由批验所检验,超过部分称“掣割余盐”(或“割没余盐”),予以没收,后亦成常例,年10万两。 7、商人纳银,又有开炉之弊,每锭银50两,要多费2-3两。共纳银1
8、,005,180两,此项即为40,207.2-60,310.8两。 8、下场支盐、运盐出场、过桥上堆,直至卖与水商,每引尚需脚价若干,还有买盐包索等费,每引0.2-0.3两,需141,036-210,204两。 以上八项共计2,029,113.3-2,153,643.9两。内商下场支盐至售盐与水商,亦有个时间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