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中常见问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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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中常见问题分析笔者在今年参加了一些重点税源企业的纳税评估工作,整理了这些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常见的一些问题,并加以分析,希望能够提供大家在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工作中参考借鉴。(一)无合法凭证支付费用一些企业(甚至是一些财务管理核算很健全的大型企业)用取得的假发票、第三方代开发票(借用他人发票)、收据、串种类使用发票(国地税发票相互串种类使用),作废发票甚至白条列支成本费用,问题比较普遍,也比较严重,严重影响了企业财务核算的真实性,侵蚀了企业所得税的税基。11发票作为一种重要的外来原始凭证,是纳税人接受税务管理,又是制作记账凭证、登

2、记会计账簿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税务部门征收税款的基本依据。假如我们对企业所采用的查账征收是建立在大量假发票核算的基础上,税基焉能可靠?(假发票的提供方帐外经营不纳税,接受方税前扣除侵蚀税基)还有大量的行政事业单位不可避免的也接受了大量的假发票为使用者提供了偷逃纳税的便利,同时假发票的大量泛滥也为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小金库等违法违纪提供了便利,成为败坏社会风气的土壤。严厉打击假发票,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打蛇要打七寸。打击假发票,就要将利剑挥向它的买方市场。没有了买方市场,假发票就自然销声匿迹了。税务部门的杀手锏是:凡假发票所涉费用一律不准税前扣除。

3、可能有同志会对这样处理的法律依据还心存疑问,所以将有关依据列示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纳税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置账薄,根据真实、合法、有效的凭证记账,进行核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国税发[2005]50号)的规定,企业不能提供真实、合法、有效凭据的支出,一律不得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和国税发〔2008〕40号的进一步明确,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和其他凭证,包括虚假发票和非法代开

4、发票,均不得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最后,谈一下如何识别假发票和查处假发票的“买方市场”11,即使用者的问题。笔者建议:一是税务人员要在日常检查中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严查假发票报销,一经发现,一律不得税前扣除;二是要求企业以及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在审核发票时,必须依据征管法和会计法的规定对全部普通发票做真伪查询,让会计人员养成自觉通过12366发票真伪查询系统鉴别发票真伪的习惯。三是由税务机关为其提供平台数据支持(目前大部分省市国地税已经实现)。目前,除河南省内的国税发票可以上网查询外,其他省市的国、地税发票也大部分可以上网

5、查询。检查方法:要求企业在检查现场提供了电脑若干台,并连接好网线,以便可以方便地现场上网查询发票真伪。只需打开查询发票真伪的网页,输入发票代码、号码,发票真伪,是否借用的他人发票等等便真相大白了,填入事先准备号的表格,最后合计汇总,交企业核对,就大功告成了。还有一些同志不屑于去查假发票,认为这样显示不出自己查账的水平和本事,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认识。什么是本事?我认为能把应收的税款都收上来才是真正的本事。比起查其他的企业所得税问题来说,检查假发票,简便易行,查处后事实不容置疑,便于核对,企业无从狡辩,处理依据充分,最容易定案,不失为一个值得大力推广

6、的检查方法和重要关注点。并且大力推广后所起到的社会效益更是无法估量的。(二)税前列支商业保险费11一些效益较好的大型企业、垄断行业,为投资者和本企业职工购买除国家规定可以税前扣除以外的的商业保险,变通名义,在税前列支。有的还把为退离休人员购买的保险费也混入其中一并税前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 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三)“应付工资”提而未发,按计提数税前扣除一些大型企业垄断行

7、业实行效益工作制度,工作先提后发,往往存在提取数远远大于实际发放数的问题,有的到年底将计提的应付工资转入“其他应付款”等其他科目进行隐匿,逃避检查。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的工资、薪金扣除时间为实际发放的纳税年度。所以,即使企业计提了职工的工资,但是没有发放,也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的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可以税前扣除。计提而没有实际支付的工资应做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处理。(四)变通名义支付赞助、摊派费用11一些效益较好的大型企

8、业、垄断行业,如烟草、银行等企业由于效益好,利润多,在地方政府和一些部门遇有经济诉求和摊派任务时,这些企业自然也成为首当其冲。同时由于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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