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0423314
大小:440.50 KB
页数:30页
时间:2018-10-12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核发服务指南》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服务指南编号:0100087000)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核发服务指南(试行)发布日期:2017-09-01实施日期:2017-10-09发布机构:重庆市璧山区环境保护局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核发服务指南(试行)一、适用范围本事项所适用对象为需要向环境排放各种污染物的单位或个人。二、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批。三、审批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第四十五条;(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第十九条;(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7号)
2、第二十条;(四)《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7〕第11号)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五)《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业企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渝环发〔2015〕45号)。四、受理机构重庆市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五、决定机构重庆市璧山区环境保护局六、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七、申请条件(一)具备符合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二)污染物处理能力、申请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量符合规定标准和要求;(三)需购买排污权的项目已按要求取得了排污权。八、禁止性要求(一
3、)建设项目未配套建成污染防治设施;(二)建设项目建成后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相符;(三)未按要求取得排污权。九、申请材料目录(一)《重庆市排放污染物(临时)许可证》申报表(纸质档一份及电子档),电子表要填写完整;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三)近一年内的环境监测报告(复印件一份); (四)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重庆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复印件各一份); (五)工业企业购买排污权所取得的排污权使用登记凭证(复印件),服务行业不需要提供; (六)污水排放口规范资料、污水排放的具体路线和最终去
4、向平面图。十、申请接收接收地点:重庆市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联系电话:023-41419320十一、办理基本流程(一)申请建设单位到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申请,提交申请资料。(二)受理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人员对申请资料初步审查。(三)审查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人员对申请资料、符合条件进行审查。(四)决定分管领导审批,出具《重庆市排放污染物(临时)许可证》。十二、办理方式窗口办理。十三、办结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十五、审批结果《重庆市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十六
5、、结果送达决定之日起1日内颁发,现场领取。十七、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一)行政相对人权利1.当事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有获得准予许可的权利;2.当事人对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拟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有了解、知情的权利;当事人有权查阅行政机关做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3.当事人对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做出的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4.当事人对于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和其行政管理人员
6、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申诉、控告、检举;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二)行政相对人义务1.相对人有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义务;2.相对人应严格依照规定提供申报材料,并确保提供材料合法真实准确;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十八、咨询途径重庆市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咨询电话:023-41419320十九、监督投诉渠道重庆市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督查科监督电话:023-41419355二十、办公地址和时间办公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锦城天秀3-2环保局窗口;办公时间:夏季(5月1日—9月30日
7、)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交通方式:可乘202路、102路、203路、103路、109路公交车到达锦城天秀站;自驾的,您的交通工具停放于重庆市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附近停车场。二十一、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重庆市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查询电话:023-41419320重庆市网上行政审批平台http://zwfw.cq.gov.cn附录附录1流程图附录2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附录3常见错误示例附录4常见
8、问题解答附录1流程图不符合申请条件或不在受理范围申请补正材料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窗口受理审查环节(8个工作日)《重庆市排放污染物许可证》/不予许可决定书办结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核发重庆市璧山区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行政相对人决定环节(2个工作日)附录2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璧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