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思想品德中考解读(专题八我们的人身文化经济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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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思想品德中考解读第二部分我与他人和集体专题八我们的人身、文化、经济权利【考点30】知道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受教育的权利,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1、什么是教育和受教育权?(1)教育的含义:以促进人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为目的,以传授知识、经验为手段,培养人的社会活动。教育是人类文化的一种传承活动和催化活动,是连接过去和未来的中介。(2)受教育权的含义: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基本义务。2、教育有何重要作用?①对于一个人的成长,教育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方面,教育是每个人生活的准备。另一方面,它

2、又唤起人的潜能,不断提高和革新自己,从而开辟人性发展的道路,奠定走向未来的基础。②教育能为人们未来的幸福生活奠基,让短暂的生命发光、有尊严有意义地度过一生。教育使人获取知识,知识改变命运。③对于民族、国家来说,教育成说未来。3、义务教育的含义及其特征。(1)含义:所谓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事业。(2)特征:①强制性,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推行和实施。②公益性,与免费性联系在一起。③统一性,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4、我们如何依法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当受教育权被他人剥夺或受到侵犯时,可以采用非诉讼方式或诉讼方式予以维护。具体做法:

3、①寻求学校老师的帮助。②寻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帮助。③可以到居委会、妇联等部门请求帮助。④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青少年如何自觉履行受教育义务?①认真改造按时入学的义务。②认真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不得中途綴学。③认真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④在学习过程中,我们要积极开展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注意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学习能力,树立远大志向和终身学习的观念。【考点32】知道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非法侵害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都要承受相应的法律责任。1、什么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

4、人格权和身份权。其中,人格权包括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2、如何理解人身自由?(1)人身自由是一项重要的人身权利。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人身自由是我们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各种权利的基本保障。没有人身自由,其他的自由也难以享受。(2)法律保护的人身自由权:①法律赋予公民广泛的行动自由权。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类似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限制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都为法律所禁止。③侵害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3、如何理解生命健康权?(1)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身权利。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基本的

5、人身权利。生命健康权是分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2)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①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由于年幼、能力欠缺和经验不足,生命健康较容易受到侵害。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给予了特殊的保护。②当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保护。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的行为为法律所不容,情节严重的要有受到法律制裁。(3)公民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①我们有权珍爱生命,维护健康,积极锻炼身体,提髙健康水平,使自己拥有强健的休魄和焕发向上的精神;有权在患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健康,增强体质;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

6、时,有公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①注意自身生命安全和健康,使自己处于安全的环境,免受他人侵害,这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的关爱和责任。除了为正义献身外,公民生命健康权不得让与或抛弃。②不能放弃生命健康权。轻生或自残等行为都与社会道义相悖,与法不合。轻生和自残等行为会造成一系列社会问题和社会负担。(4)我们关爱他人的生命和健康:①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②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既损害了他人的生命和健康,也损害了自己,行为人在依法受到相应的制裁。③我们要关爱生灵,关爱他人的生命和健康,远离暴力,做一个既遵守法律又乐于助人的人。4、什么

7、是人格尊严权?(1)任何人都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人格尊严权。这一权利表现为自尊与他尊两个方面。(2)人格尊严权是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具体表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人格尊严不可侮,侮辱者必将受到社会道义的谴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如何理解名誉和名誉权?(1)名誉的含义:人的名誉是对特定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方面的客观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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