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转业军官安置办法

甘肃省转业军官安置办法

ID:20403156

大小:56.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10-13

甘肃省转业军官安置办法_第1页
甘肃省转业军官安置办法_第2页
甘肃省转业军官安置办法_第3页
甘肃省转业军官安置办法_第4页
甘肃省转业军官安置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甘肃省转业军官安置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甘肃省转业军官安置办法

2、第1内容加载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做好转业军官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转业到我省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军官、警官和文职干部的安置工作。  第三条凡我省境内各级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按照本办法接收安置转业军官和随调随迁的家属子女。  第四条转业军官的安置工作,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进行。  省、地(州、市)可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军官转业安置工作小组,下设

3、办公室,负责军官转业安置的日常工作。县(市、区)人事部门应确定专人负责或兼管此项工作。  第五条转业军官原则上回原籍或入伍地安置,主要充实和加强各行各业的基层以及新建、扩建、增干单位。  第二章接收条件  第六条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当年的部署和安置计划,转业军官档案的移交、审查和接收工作,由省军官转业安置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随调家属的档案应分别送省人事、劳动部门审查。  第七条转业军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由我省接收安置:  (一)原籍甘肃或从甘肃入伍;  (二)配偶系甘肃籍或自幼在甘肃成长,现在甘肃工

4、作;  (三)夫妇均系外省籍,一方在甘肃地方工作十年以上;  (四)夫妇双方同时转业,一方是甘肃籍或从甘肃入伍;  (五)志愿到甘肃边远贫困等艰苦地区工作并服从分配;  (六)转业军官系外省籍,其父母、岳父母定居甘肃并有常住户口(不含随军迁来的),身边无子女需要照顾的;  第八条转业军官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我省不予接收;  (一)年满五十周岁以上;  (二)受过各类刑事处分(不含过失犯罪);  (三)受留党查看处分期限未满;  (四)因病、残不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有问题未做结论;  (六)提升

5、职务或技术等级不符合期限规定;  (七)夫妇均系现役军人,转业一方是外省籍。  第九条转业军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兰州市区(城关、七里河、安宁、西固区)接收安置。  (一)兰州市籍或从兰州市区入伍(不含永登、皋兰、榆中县、红古区和外省、外县考入兰州地区院校入伍的。下同);  (二)配偶系兰州籍或兰州出生,在兰州市有常住户口;  (三)夫妇一方系甘肃籍,配偶在兰州市区地方单位连续工作五年以上;  (四)夫妇双方系外省籍,配偶在兰州市区地方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以上;  (五)父母、岳父母定居兰州,身边无

6、子女照顾并在兰州有住房(投岳父母的,配偶必须系独生女);  (六)荣立一等功,需要照顾安置的;  (七)荣立二等功和在边防、海岛等艰苦地区工作和从事飞行、潜艇工作十五年以上,转业前配偶在兰州市区工作并有常住户口。  第三章分配与安置  第十条转业军官分配采取条块结合的办法。回原籍或入伍地安置的,由所在地(州、市)负责分配;省属和中央在甘单位安置的,由省直和中央在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分配。  第十一条安置转业军官,实行计划分配与推荐选用相结合的办法,由省军官转业安置部门下达计划。各单位在完成计划的前提

7、下,在规定的条件和范围内实行双向选择,做到分配合理,使用得当,人尽其才,各得其所。  第十二条对因战因公致残、受二等功以上奖励、长期在边防、海岛工作和长期从事飞行、潜艇工作的转业军官,各地、各单位在安置中应给予照顾。  第十三条各地和各单位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制定优惠政策,鼓励转业军官到艰苦地方和岗位去工作。  第十四条转业军官的工作安排,应根据地方工作的需要,和在部队的表现,结合本人条件,分配适当工作。  对服役时间和任职时间较长,在边远艰苦地区连续工作十五年以上,以及在任现职期间立功受奖的师、团职

8、干部,应当尽量安排相应职务。  接收单位领导职数有空缺的,应优先安排转业军官。凡职务从低安排的,应分别享受与本人原职务相当的地方同级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  专业技术干部原则上对口安置,符合聘任条件的,可不受本单位限额的限制。  第十五条安置转业军官所需干部指标,列入当年各地增干计划。编制满员的事业单位接收安置转业军官相应增加事业编制;企业单位相应增加劳动计划和工资总额;行政机关按国家有关规定从严控制。  第十六条随调家属的工作安排,干部按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工人由劳动部门负责。原则上与转

9、业军官一起由接收地区和单位包干安置,做到同时安置,同时发出报到通知。  第四章报到与培训  接受安置任务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转业军官定位工作,并填写报到通知书,送省军官转业安置部门统一发出。转业军官按照报到通知的要求,持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的介绍信,按时到接收单位报到。  各地公安、粮食、教育等部门应及时办理户口、粮食和子女上学入托等手续。  第十八条接收单位应积极解决转业军官的住房。在分配住房时,优先照顾转业军官。  第十九条转业军官除对口安排的专业技术干部外,其它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