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储蓄合同中银行卡盗刷的责任承担

论储蓄合同中银行卡盗刷的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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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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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储蓄合同中银行卡盗刷的责任承担摘要随着网络技术和金融业的相互结合,新兴的金融交易方式不断推陈出新,随之改变的是人们的消费习惯,支付宝、微信支付、网上银行等新兴金融交易方式的使用日趋普遍,但以银行卡为根本依托的这些交易方式在为大众日常生活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银行卡类的犯罪率逐年上升,持卡人和银行之间对于银行卡被盗刷的纠纷就是司法实务中一种比较常见的银行卡类犯罪,鉴于我国目前并没有此类纠纷明确的处理规定,一旦发生案件,银行和持卡人之间的责任定性难以判定,如何创造一个稳定的金融环境,减少银行与储户之间此类的纠纷,是我国司法实务中面对的一个难题。本文拟通过对银行卡盗刷案件进

2、行全面梳理,通过把持卡人与银行之间储蓄合同的性质定位于借款合同,分析银行和储户之间谁承担责任问题。同时,从银行、持卡人以及立法角度针对银行卡资金被盗纠纷提出一些建议。关键词储蓄合同银行卡民事责任作者简介:杨晓君,西北工业大学人文与经法学院2014级研究生,研宄方向:经济法学-贸易与投资。中图分类号:D922.28文献标识码:A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10.337问题的提出“我国《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银行卡是指由商业银行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银行卡包括信用卡、借记卡和贷记卡,”通常意义上来

3、说,我们所指的银行卡就是借记卡,本文中所涉及的银行卡主要是指借记卡。借记卡日常生活中使用较为普遍,实用性较强,通常持卡人必须先存款后消费,具有现金存取转等基本业务,此卡不得用于透支。因此,借记卡被盗刷将直接造成持卡人的经济损失。借记卡被盗刷的案件类型复杂多样,法院在审判过程中面临着诸多难题,针对此类案件法院的判决结果也有所不同,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归结起来,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两个原因:(一)储蓄合同的性质认定不明确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规定的有名合同尚未纳入储蓄存款合同,法院审理此类案件的判案依据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合同法》的一般性规定、《储蓄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

4、行《关于执行的若干规定》(银发[1993]7号)为主。“当前司法部门对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件的处理,存在较大争议,不同法院对于储蓄存款合同性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付款审查义务等理解不同,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付款效力及储户和金融机构应承担的责任把握相差悬殊,”因此,各地法院审理此类案件实际判决结果出现的差异,主要原因是因为法律规则的缺失造成了法院判决缺乏明确依据。(二)相关法律责任认定不明确举证责任认定不明确是银行卡资金被盗案件中争议的一个关键点。简单来说,举证责任直接决定着案件当事人之间最终所需承担的责任。对于此类案件,法院对于持卡人和银行如何分配举证责任判定各不相同,由于法院所采用的裁判适

5、用原则不同,判决结果便会有差异。有的是适用银行与持卡人共同承担责任的过错责任原则,有的是适用银行单方面承担全责的严格责任原则。不仅如此,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银行和持卡人就如何分配举证责任也是各执一词,银行普遍认为判决应该依照民事诉讼法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于账号、密码等银行卡信息泄露的情况银行不负责提供证明,而大部分持卡人则认为举证责任应该由银行负责。总的来说,都是各自从自身利益作为判断依据。二、储蓄合同的性质认定由于储蓄存款合同尚未纳入《合同法》中规定的有名合同,那么,由此引起的各类案件中,在法律适用原则上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差异。笔者将依据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各国的立法和司法实务中对

6、储蓄合同性质的见解作一简单的归纳,以便了解储蓄合同的性质。主要有以下几类观点:(一)保管合同论认为存款行为仅是一般的寄托行为,它并不构成存款所有权的转移。鉴于我国目前尚未有明确的有关寄托行为的法律规定。因而,存款合同则可以参照保管合同的相关法律依据,但《合同法》中对于保管合同和储蓄合同的规定又存在诸多差异,例如保管物的使用、返还义务、费用支付、诉讼时效等方面都存在不同。(二)消费寄托合同论认为存款人为寄托人,以银行为受寄人,以金钱为寄托物,形成的寄托关系。大陆法系国家中的曰本为典型代表,《日本民法典》不仅承认存款合同为消费寄托合同,还明确规定了适用消费借贷的相关条例。在区别消费寄托与消费

7、借贷时,我国民国时期著名法学家史尚宽先生有一个著名的观点:“在消费寄托,当事人之意思非以金钱或代替物之使用为目的,仍以其保管为目的,虽非如寄托物本身之保管,而系以其价值之保管为目的,然仍不失为以保管为目的之契约。在消费借贷,系为借用人之利益而订立,通常其利率较高,消费寄托虽兼为受寄人之利益,然主要是为寄托人利益,故其利率较低。例如,银行以低利存款为消费寄托,而由银行借款,则为消费借贷。”简单来说,无论银行还是存款人,他们的目的都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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