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光电技术(山西)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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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光电技术(山西)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中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投资者名称:有限公司英文名称XXXXHOLDINGSLIMITED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登记注册,法定地址:香港上环永乐街71-77号XX商业大厦法定代表姓名::XX职务::董事长,国籍:中国第三条外资企业名称:XX光电技术(山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法定地址:中国山西省晋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星街号第四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是XX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经营的企业,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企业责任。第五条公司经审批机构批准成立,并在晋城市登记

2、注册,为企业法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14第二章宗旨和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宗旨: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促进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并获取满意的回报。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电子光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第八条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涉及的环境保护方案、消防安全措施,须经晋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部门、消防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第九条公司可以在中国市场销售产品。国家鼓励公司出口其生产的产品。第十条公司有权自行决定购买本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原材料、燃料、零部件、配套件、元器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物资。公司在中国购买物资,在

3、同等条件下,享受与中国企业同等的待遇。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第十一条公司投资总额:人民币600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出资额):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差额部分由投资者筹措。14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方式及期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及中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其中:现金:人民币2000万元设备厂房:人民币4000万元。公司的注册资本分3期投入。第一期600万元,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九十天内投入;第二期800万元,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270天;第三期600万元,自第二期投入之日起180天内。第十二条公司缴付出资额后三十

4、天内,应委托中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验资报告应当报原审批机构和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备案。第十三条公司在经营期内,不得减少注册资本。但是,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发生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批机构批准。第十四条公司转产、扩大经营范围、分立、合并、注册资本增加、转让或者其他重要事项的变更,须经公司董事会一致通过后,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并在规定期限内向工商行政管理、税务、海关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第四章董事会第十五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并向投资者负责。14第十六条董事会3名成员组成,其中董事

5、长1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长及董事由投资者委派及撤换。董事长和董事每届任期5年。经继续委派可以连任。董事人选的更换,应书面通知董事会。第十七条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签字人。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依照企业章程和董事会决议,处理公司的重大问题,负责检查、监督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长临时不能履行职责的,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为履行,但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董事长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第十八条董事会的责任是对公司业务进行决策和监督。董事会尤其应决定下列所有有关事宜:(一)制定和修改组织机构和人事计划;(二)任免总

6、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他们的权利、义务和薪酬;(三)制定公司的总方针、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方案和筹建(基建)实施计划,审批总经理或管理部门提出的重要报告;(四)修订公司章程;(五)审查经营状况,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等);(六)提取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七)决定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办法;14(八)通过公司的劳动合同及各项重要规章制度;(九)决定公司资本增加、转让、分立、合并、延期、停业、中止和解散;(十)负责公司中止或期满的清算工作;(十一)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7、。第十九条下列事项须经董事会一致通过:(一)公司章程的修改;(二)公司的中止、解散;(三)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四)公司的合并、分立。第二十条除第十九条以外的其他事项,须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第二十一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主持时,可由董事长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经三分之一董事提议,可由董事长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应有半数以上的董事出席方能举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和表决。第二十二条召开董事会会议应提前30天送达开会通知,并说明会议议程和地

8、点。第二十三条14董事会会议须作详细的书面记录,并由全体出席董事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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