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0195911
大小:500.50 KB
页数:72页
时间:2018-10-11
《《护士条例》课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护士条例》护理部李玉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7号《护士条例》已经2008年1月23日国务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12日起施行。总 理 温家宝二○○八年一月三十一日护士条例一、总则二、执业注册三、权利和义务四、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五、法律责任六、附则护士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目的:为了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立法宗旨是:既要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又要规范护理行为;护理是一项涉及维护和促进人的健康的医疗活动,具有专业性、服务性的特点。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2、护理事业发展比较迅速。护理工作为维护和促进人民群众的健康发挥了积极作用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护理工作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护士的合法权益缺乏法律保障。2.部分护士责任心不够。3.医护比例严重失调。1、护士的合法权益缺乏法律保障在新老人事体制并行的情况下,部分医疗机构存在着正式编制人员和编外聘用合同制人员的双轨管理机制。一些医疗机构聘用的合同制护士不享有参加继续教育、职称晋升的权利,不享有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待遇。这些问题不仅侵犯了护士的劳动权益,而且严重影响了护士队伍的稳定,不利于护理专业的发展,不利于对病人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2、部分护士责任心不够一些护士不
3、能全面、严格地履行护理职责,忽视基础护理工作,主动服务意识不强,导致护患关系紧张,影响了医疗质量,甚至引发医疗事故。一些医院的护理工作简单化,护士仅注重执行医嘱,忽视了主动观察病人病情变化、巡视病房和基础护理等工作,忽视了对病人的生活照顾、心理护理和康复指导,忽视了与病人的沟通、交流。3、医护比例严重失调部分医疗卫生机构重医疗、轻护理,随意减少护士职数。特别是有些医院认为护士不能为医院带来较大的经济效益,因此对护士队伍建设和护理工作发展没有纳入医院整体发展规划中。由于病房护士少,病人需要的生活照顾不能满足,医院就让病人花钱聘护工,虽然满足了病人的生活照顾需要,但给危重病人的护理带来了
4、安全隐患,特别是由于护工承担部分带有治疗性的护理工作,使护士应履行的观察病人病情变化的职责成为虚有。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促进护患关系和谐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有必要制定一部有关护士的行政法规。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护士定义护士定义的规定,包含以下三方面的特征:1、资格特征护士应当活的护士资格,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2、工作特征主要职责是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3、身份特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第一章 总
5、 则第三条护士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护士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全社会应当尊重护士。本条是关于保护和尊重护士的规定。一是保护护士的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二是保护护士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三是通过法律规范要求全社会尊重护士。第一章 总 则第四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善护士的工作条件,保障护士待遇,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促进护理事业健康发展。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护士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本条是关于政府促进护理事业发展的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五条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护士监督
6、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护士监督管理工作。本条是关于护士监督管理体制的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六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在护理工作中做出杰出贡献的护士,应当授予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或者颁发白求恩奖章,受到表彰、奖励的护士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待遇;对长期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应当颁发荣誉证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做出突出贡献的护士,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一是在中央层次上;二是在地方层次上。第二章 执业注册第七条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申
7、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三)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第二章 执业注册第七条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应当具备前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