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城乡土地制度的二元结构问题

论我国城乡土地制度的二元结构问题

ID:20020450

大小:20.0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8-10-08

论我国城乡土地制度的二元结构问题_第1页
论我国城乡土地制度的二元结构问题_第2页
论我国城乡土地制度的二元结构问题_第3页
资源描述:

《论我国城乡土地制度的二元结构问题》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国际法商系法学1024陈欢欢35号论我国城乡土地制度的二元结构问题目前我国实行的是城乡二元的土地公有制结构,城市土地与农村土地的产权主体不同。城市土地为国家所有,农村土地为农民集体所有。国家拥有高度集中分配土地资源的权力,国家规定和管制城乡土地的用途,建设用地绝大部分只能用国有土地,集体不可购买国有土地,国家可以强制征收集体土地。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农民集体所拥有的农村土地产权是不完全的。集体经济组织只有土地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而没有完全的处分权,农村土地只能通过国家的征收才能改变所有权主体和所有权性质。然而,在现行征地制度下,农民的土地财产权

2、利被忽视,补偿不足。从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来看,在征地补偿方面,采取的是对被征收土地给予适当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原则;补偿标准是以产值的倍数为依据。城乡二元结构是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一种历史现象,是造成发展中国家城乡差距不断扩大的根本原因,也是长期制约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由于特殊原因我国的城乡二元结构具有独特的体制特征。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总的思路是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政府有必要从二元结构调整的角度,重新审视目前的体制及政策,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状况,做出适当的调整。(一)“二元化”结构下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 

3、  二元化结构下,土地人为的分裂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两块,针对两者分别实施的调控和制定的法律也不尽相同。人们长期以来似乎过于注重于国有土地的立法,而农地立法受到了冷遇,近到《物权法》制定前期才有所改观。   我国的少量农地所有权立法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历程。解放初期,由于实行土改,废除了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了农民土地所有制,这既是共产党革命的政治承诺的兑现,也是亿万中国农民以生命为代价换来的对土地的“恋土情节”的生存感情的回报。5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开始了合作化运动,政府所引导的合作化运动,使农民从小块私有土地的所有者和耕种者转变成为

4、合作社社员,变土地农民私有制为农民私有,集体统一经营使用的土地制度。1979年改革开放后,我国对农村的人民公社体制实行了两方面的改革,一方面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使用的土地制度,但土地仍归集体所有。另一方面,采取了政、社分设的制度,在农村建立了乡政府和饿村民委员会以及乡村合作经济组织。可以说,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就是从那时的农村家庭承包制推行开始的。农村家庭承包制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并为乡镇企业的兴起创造了条件。但实行家庭承包制只是否定了城乡二元体制的一种极端组织形式——人民公社制度,并没有改变城乡二元体制继续存在的事实。(二)二元体制下集体所有权

5、的问题beconsistentwithinthesamedisk.Alternateunifiedcorerequirementsplacedontheterminalstripterminals,onlineidentityandensurethecoppercoreisnotexposed.6.4.6enclosurewithinthesametothecablecoreprovidesbindingintoacircle,harnesstiespacingisgenerally100mm;branchofficesshallbebinding

6、onbothends,eachcore3国际法商系法学1024陈欢欢35号  正如许多学者所担忧的,现有集体土地所有权存在着性质模糊不清、主体虚位、权能不全、与国家所有权关系不清的缺陷。它们是集体土地所有权弱化的原因与表现,其直接后果将会进一步导致土地无人负责。因此,实际中便暴露出许多问题,加耕地流失,农业生产率低下、土地效应得不到充分实现等。耕地流失直接表现为:占地开发和部分占地建小产权房,农业生产率的低下,则成为现阶段三农问题的技术根源,土地效用得不到充分实现,导致了大量空心村的出现。   1、国家土地所有权与集体土地所有权之间关系的矛盾与冲突

7、我国的土地使用权市场包括两部分。一是国家向用地需求者有偿提供土地使用权的交易,其主要形式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土地使用权出租,这可以称作土地一级市场。而土地二级市场则是土地使用权本人所进行的土地使用权为标的市场交易,其重要形式是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租赁、抵押和投资。   2、集体土地所有权权能不全  依物权理论,所谓之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集体土地所有权作为一种特殊的所有权,即体现了与国家土地所有权所不同的地位,集体土地所有权所缺乏的核心权能,即处分权。 (三)二元化结构下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  与我国法

8、律所有权的二元化结构相对应的,是法律一直将传统民法中的地上权区分为两种不同的类型,即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这种二元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