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武中国法制史第七章明朝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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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吕武中国法制史第七章明朝法律制度本文由小生这厢有礼啊贡献ppt文档可能在WAP端浏览体验不佳。建议您优先选择TXT,或下载源文件到本机查看。第七章明代法律制度第一节法律概况一,立法概况法律形式包括以下:1,律《大明律》共30卷,7篇,460条.加重了对政治,经济犯罪的处罚.(1)名例律是首篇,有关定罪量刑的原则规定;(2)吏律主要是惩治官吏违法失职行为的规定;(3)户律是关于户籍年,赋役,田宅,钱债,婚姻方面的规定;(4)礼律是关于祭祀和礼仪方面的规定;(5)兵律是关于警卫宫廷和保卫关津要塞大军方面

2、的法律;(6)刑律为法典的主体部分,有关刑事犯罪的法律;(7)工律是关于工程兴造与河防方面的法律.2,令《大明令》共145条,是明初与律并行的综合性法令.其中刑令71条,基本上是刑法总则性质上的规定.3,大诰朱元璋亲自编定《大诰》4编,即《大诰一编》,《大诰续编》,《大诰三编》,《大诰武臣》,共计236条.由于《大诰》是御制圣书,故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区别律与诰(1)诰所举的案例,绝大多数是轻罪重刑;(2)无罪也处重刑;(3)刑罚上,有十几种是律所没有的酷刑;(4)突出了重典治吏的精神.4,例例,就是

3、"判例"或"事例".主要条例:(1)《钦定律诰条例》(2)《问刑条例》二,法制思想1,立法轻重适宜,务求至当;2,立法因时制宜;3,立法重在预防犯罪;4,立法贵在简洁明确;5,立法必须礼律结合.第二节行政法律一,中央官制的变化六部即吏,户,礼,兵,刑,工.1,吏部管理选授考课官吏;2,户部管理全国户口,田赋,财政;3,礼部管理科举,礼仪,祭祀;4,兵部管理武官选授,军队调遣和训练;5,刑部的职责⑴总理两京和地方的刑政;⑵审定和执行大明律例;⑶审理罪犯,断案定刑;⑷管理罪囚;6,工部管理营造和水利.二

4、,地方官制的改革承宣布政使司既是官府的名称,又是省一级的行政区划组织.下设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和都指挥使司三个衙门.三司的设立,一方面使地方机关职权趋向专一化,从而加强了统治效能;另一方面,由于三司地位平等,虽然共商一省政务,但是互不统属,直接受皇帝领导.因此不仅分散了省级长官的职权,而且造成三机关之间的互相牵制,以便于皇帝操纵.第三节刑事法律一,刑法原则1,等级不平等原则2,法定罪行与有限类推并存原则3,连带责任二,刑名(一)法定刑笞,杖,徒,流,死(二)律外之刑朱元璋在《大诰》中承认的律外刑名就有

5、二十余种(三)赎刑有"收赎"与"纳赎"之分,区别在于:收赎是赎余罪,纳赎是赎全罪.三,刑法的实施特点(一)重制朝臣,严禁臣下结党和内外官交结1,首创"奸党"罪2,设廷杖制(二)严惩贪官污吏(三)厂卫操纵刑狱(四)宽纵最高特权阶层的犯罪第四节民商法律一,户籍制度与民事主体二,土地所有权制度明的土地所有制分为官田和私田.三,契约制度(一)借贷契约1,央中借贷:借款人通过中人说合担保向他人求借2,典当物品借贷:以物换钱(二)买卖契约1,动产买卖中⑴强调公平交易,两相合同,禁止卖物以贱为贵,买物以贵为贱.⑵

6、确立了卖方瑕疵担保责任原则,质量不合格产品要求不得上市交易.买卖畜产,如有病欺,买主可以退畜索款.⑶禁止买卖不许流通的财物.2,不动产买卖中⑴法律要求买卖田宅必须订立契约⑵法律重视对田宅买卖关系中产权转移的调整四,婚姻继承制度明代法律对丈夫逃亡三年以上妇女的再婚问题,(失踪三年以上,经告官司,许其改嫁再婚).订婚五年后无故不娶妇女(或在外年久不还,失踪三年以上者)听告官改嫁.五,商事法律制度(一)税制1,土地税(田赋)朱元璋依据两册(即黄册:户口;鱼鳞册:全国地图)征税.2,专卖税主要有盐税和茶税.

7、3,交易税包括田宅过割税和商税两种.(二)专榷法律制度1,盐法2,茶(三)奉行海禁政策,阻止对外贸易第五节司法制度一,皇帝的最高司法权(一)重案的最终裁决权(二)死刑的复核权(三)特别审判的直接裁决权(四)奉旨推问案件(三)特别审判的直接裁决权明朝的司法部门要定期向皇帝汇报审判结果,形成了"岁报"和"日报"制度.特别审判有廷审,圆审,热审,大审:1,廷审:皇帝亲自审讯犯人的一种特别审判.朱元璋规定武臣犯死罪必须亲自审判.2,圆审:又称九卿会审,是三法司的长官会同吏,户,礼,兵,工五部尚书以及通政使司

8、的长官通政使详审.3,热审:由太监和两京法司负责进行,每年小满后十余日进行恤刑的制度.上页二,行政中枢对司法的干预明太祖设立内阁制,明代的阁臣无定员定制,其编制大约在3——7人之间,分为首辅,次辅,群辅,他们之间的差距明显拉开.内阁的最大权利是票拟,即为皇帝预拟诏旨.明代的三法司直接向皇帝负责,与首辅无统属关系,因此首辅不能直接干预司法,但是首辅有票拟权,他通过对三法司题本的票拟可以对案件施加一定的影响.三,中央司法监察机构(一)三法司职权及其相互关系1,刑部专司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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